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公司法》,将分散于各法规中的比如可以用股权、债权等非货币出资方式一并列举之外,更规定了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转让未届出资期限股权的责任承担以及五年最长认缴期限等公司资本制度。
2024年3月11日,北京二中院发布了《股东出资纠纷案件办理指引》,旨在针对股东设立后未按法律、公司章程或其他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所引发的纠纷。
Q1、关于非货币财产出资评估作价问题
A1:与货币财产不同的是,非货币财产价值判断存在主观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因此为了保证公司资本的真实和确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进行评估作价。
第一,关于非货币财产评估作价的时点问题。资本认缴制下,对非货币财产的评估时点实践中的争议主要在于:认缴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作价评估时,应当以公司设立时点进行评估,出资期限届至时进行评估,还是应当以实际缴纳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时点进行评估。
对于认缴出资来说,股东享有期限利益,公司设立时股东只是承诺了缴资数额,只有出资期限届至时,才转化成具体的出资义务,应当向公司实际缴纳出资。而在股东将出资实际交付给公司之前,非货币财产的贬值、毁损等风险应由股东承担,只有当出资实际交付给公司之后,风险才由公司承担。
因此,对于认缴出资的非货币财产,作价评估的时间点既不是公司设立时,也不是出资期限届至时,而应当在非货币财产出资实际缴纳时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即为非货币财产出资价额。
第二,关于以评估结果认定出资不实的问题。以非货币财产评估结果参照公司章程确定的出资价额,如果评估确定的价值高于章程所定价额或者与章程所定价额相当,应认定出资人依法履行了出资义务。如果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应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构成股东出资不实。如果章程对出资人出资价额未作约定的,依注册资本总额与出资比例确定,如果没有确定出资比例的,各出资人按均等份额确定。如前所述,非货币财产出资正确的评估时点系出资实际缴纳之时,因此,是否出资不实应以非货币财产实际缴纳时的作价评估结果为准。
Q2、股东的出资义务能否与股东对公司的债权抵销?
A2: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债权出资包括两种形式:一是公司债权人以其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增资入股,由债权人转化为股东;二是股东以对其公司享有的债权抵销其对公司负有的出资义务。除破产程序中明确规定不允许这种抵销外,现行法律法规对此并无禁止性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之规定,在性质上股东对公司享有的债权与其出资义务可以抵销,特别是新修订的《公司法》明确规定债权可以作为非货币财产出资方式之一,这一问题就更加确定了。然而实践中具体情形下是否允许两者互相抵销,取决于抵销是否令股东债权不合理地取得优先于外部债权人获得清偿的地位。
第一种情况,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正常经营,股东债权抵销出资义务不存在侵蚀公司资本的危险,应当允许股东以对公司享有的债权抵销对公司的实缴出资义务。需要注意的是,抵销不能由股东擅自决定。股东向公司作出将其对公司享有的债权抵销其出资义务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需取得公司或其他股东同意,取得抵销出资义务的书面文件,完成相应的手续。
第二种情况,在公司已经明显丧失清偿能力或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以及公司债权人提起瑕疵出资诉讼要求股东在瑕疵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时,为保护债权人权益,避免股东债权优先受偿,应当禁止以股东债权抵销出资义务。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情形下,若允许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就其对公司享有的债权与其对公司的出资义务相互抵销,无疑等同于赋予了该种股东债权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的地位,会导致对公司债权人不公平的结果,也与公司法对于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课以的法律责任相悖。此外,在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但未依法提出破产申请等情形下,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即使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享有债权,该债权亦应当劣后于其他外部债权人受偿。具体案件审理中,需要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自治要求并结合债权人保护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Q3、关于以无权处分财产出资的效力认定问题
A3:《公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出资人用自己并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对公司进行出资的,应当分别处理。
第一,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股东出资的合同继续履行,经过交付或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后,无论公司善意与否,都不妨碍其继受取得出资财产,此时应当认定出资人全面履行了出资义务。
第二,权利人不追认,或无处分权人之后未取得处分权的,该出资合同不得履行。如出资人尚未将出资财产交付给公司或者尚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自然停止履行,恢复原状,公司可追究出资人的瑕疵责任;如出资人已经将出资财产交付给公司或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原则上权利人有权追回,但例外情形是,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公司作为出资财产的受让人可以主张善意取得,从而拒绝原权利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该财产为公司所得。
Q4、公司发起人认缴出资未到位,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吗?
A4:《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实缴出资未到位,发起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司法实践中并无争议。
有观点认为,上述司法解释并非明确排除发起人之间对认缴出资不承担连带责任,为了保护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应当对此予以肯定。但我们认为,发起人彼此之间对认缴出资原则上不承担连带责任。理由如下:
第一,从文义解释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为“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而认缴出资不属于公司设立时即应履行的出资义务,属于公司设立后应该履行的义务,与该条款的文义不符。
第二,从整体解释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可见在公司设立后运营过程中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承担管理责任的主体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股东。而认缴出资未到位属于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股东未出资行为,故不宜判令发起人股东就此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从权责相统一的角度看,实缴制下,出资义务在设立阶段应全部完成,属于全体发起人履行设立职责的一部分,其对股东出资负有催促和核查义务,因此发起人之间就未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符合“有权必有责”原则。对于认缴出资,公司设立时并不需要实缴,而是在认缴期限届满时交纳,此时公司主要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并非发起人主导,且发起人股东可能已经不是股东。基于发起人股东不再负有认缴出资的督促和核查义务,令其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违反“权责相统一”的法理。
第四,从公平角度看,让一个发起人小股东,在公司不担任任何职务,甚至是在离职后,不享有公司任何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对其他发起人的大额认缴出资未到位承担连带责任,有失公平,且有过度保护公司和债权人利益、忽视发起人合理利益之嫌。而新修订的《公司法》仅对规定内容进行了完善,使得规则更加清晰,并未改变规则的实质要义。
Q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对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承担责任?
A5:《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因此,在增资瑕疵出资情形中,除了被告股东之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其原因在于增资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资本负有监督催缴之责。而实践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的情形是否为连带责任存在争议。
新修订的《公司法》对此予以明确,强化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应当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的,应当由公司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明确了董事会对股东出资情况的核查和书面催缴义务,根据该规定,承担核查和催缴义务的主体是董事会,催缴方式应当是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
第二,规定了董事会违反该义务的法律后果,根据该规定,承担责任的主体是负有责任的董事,承担责任的条件是董事会未及时履行核查和催缴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承担责任的方式是赔偿损失。需要注意的是,董事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符合以下构成要件:董事未履行催缴出资义务且具有过错;公司具有损失;损失与义务违反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股东在认缴出资时具有出资能力,但因董事怠于催缴且后续该股东经济状况恶化进而无法缴纳出资,构成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
(来源:北京二中院)
贝斯哲法律财税事业群
电话:021-64881926
E-mail:main@bestchoiceco.com
联系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2988号赢嘉广场A座12C
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778号金融街静安中心2号楼1002单元
相关内容
- 最新!国务院正式颁布新规,强调地方政府不得为公司上市提供奖励丨贝斯哲 (2025年1月15日)
- 外商投资性公司:取消使用境内贷款开展股权投资的限制丨贝斯哲 (2025年1月10日)
- 最新!《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将于2025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丨贝斯哲 (2024年12月31日)
-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再迎新政策! | 贝斯哲 (2024年12月20日)
- 外商独资医院来了!丨贝斯哲 (2024年11月29日)
- 北京上海:买房优惠力度加大丨贝斯哲 (2024年11月19日)
- 股东们注意!这个重要法规明天开始实施丨贝斯哲 (2024年10月31日)
- CEPA新修订!明年3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扩大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开放丨贝斯哲 (2024年10月10日)
- 国家加力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具体有五方面内容丨贝斯哲 (2024年10月8日)
- 最新!看2023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有哪些特点?丨贝斯哲 (2024年9月25日)
- 最新!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全部清零!丨贝斯哲 (2024年9月9日)
- 外商医疗投资迎重大利好!丨贝斯哲 (2024年9月9日)
- 需继续出资的老公司,不必着急办理减资或调整出资期限丨贝斯哲 (2024年9月5日)
- 如何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丨贝斯哲 (2024年9月5日)
- 破解历史遗留问题,贝斯哲成功协助某中外合作企业按《外商投资法》要求完成调整 (2024年9月5日)
- 9月1日起,纳税人跨区迁移更便利丨贝斯哲 (2024年9月5日)
- 重磅!国务院拟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为公司上市提供奖励,中介机构收费不得与IPO结果挂钩丨贝斯哲 (2024年9月5日)
- 公司决议效力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 贝斯哲 (2024年9月5日)
- 2024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告丨贝斯哲 (2024年9月5日)
- 上海,着力打造股权投资集聚区丨贝斯哲 (2024年7月15日)
- 沪深交易所发布系列新规,规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丨贝斯哲 (2024年7月15日)
- 食品餐饮经营者看过来,《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修订发布!丨贝斯哲 (2024年7月15日)
- 股东出资责任五问丨贝斯哲 (2024年7月15日)
- 江苏鼓励跨国公司在苏设立总部 发放600万元运营补助丨贝斯哲 (2024年7月15日)
- 转让持有股权,为何这家企业“零收益”丨贝斯哲 (2024年7月15日)
- 嘉善出台新政,支持制造业企业再投资再出发丨贝斯哲 (2024年7月15日)
- 企业内保外贷业务操作指南丨贝斯哲 (2024年7月15日)
-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公司里的各种“人”,一次说清楚!| 贝斯哲 (2024年7月15日)
- 定了!存量有限公司还有八年出资时间丨贝斯哲 (2024年7月15日)
- 合同违约损失赔偿如何计算?丨贝斯哲 (2024年7月15日)
- 一图读懂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贝斯哲 (2024年7月15日)
- 修订后的《会计法》《公司法》7月1日起正式施行,企业合规的担子更重了丨贝斯哲 (2024年7月15日)
- 最新!南京等6城市服务业向外资进一步开放!丨贝斯哲 (2024年7月15日)
- 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指南丨贝斯哲 (2024年4月24日)
- 特殊食品标签“新”要求来了丨贝斯哲 (2024年4月22日)
- 新公司法下公司对外担保实务问答丨贝斯哲 (2024年4月19日)
- 上海存量产业用地企业股权交易,更严了丨贝斯哲 (2024年4月10日)
- 台商股权代持破解之道丨贝斯哲 (2024年3月28日)
- 化妆品广告和化妆品标签异同知多少?丨贝斯哲 (2024年3月27日)
- 首次发布!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来了丨贝斯哲 (2024年3月25日)
- 敲黑板!“阴阳合同”首次被明确列举为逃税手段丨贝斯哲 (2024年3月22日)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要行动方案,加大吸引外资力度丨贝斯哲 (2024年3月20日)
- 非居民企业适用“安全港”规则:中间层公司身份判定是关键丨贝斯哲 (2024年3月18日)
- 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指南 Guide to Payment Services in China 丨贝斯哲 (2024年3月15日)
- 赴境外投资企业,勿忘填报投资备案(核准)半年报!丨贝斯哲 (2024年3月14日)
- 国务院10号文: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丨贝斯哲 (2024年3月9日)
- 董事辞职后,公司未及时变更工商登记,如何破解涤除登记难题?丨贝斯哲 (2024年3月8日)
- 政府工作报告:继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丨贝斯哲 (2024年3月5日)
- 上海:企业登记疑难杂症有解了丨贝斯哲 (2024年2月28日)
- 什么是“未来产业”和新赛道?七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丨贝斯哲 (2024年2月23日)
- 存量公司最晚可于2032年6月30日前出资到位丨贝斯哲 (2024年2月6日)
- 让工厂兼做出口贸易,还是单独设立贸易公司做出口?丨贝斯哲 (2024年1月29日)
- 上海开展新一轮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丨贝斯哲 (2024年1月24日)
- 台资企业利润汇出七问丨贝斯哲 (2024年1月22日)
- 新《公司法》之重大修改解读(一)丨贝斯哲 (2024年1月17日)
- 新《公司法》之重大修改解读(二)丨贝斯哲 (2024年1月17日)
-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清算?有指引丨贝斯哲 (2024年1月4日)
-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因应“注册资本在五年内缴齐”的新法修订?丨贝斯哲 (2024年1月2日)
- 新的《公司法》表决通过!2024年7月1日起实施丨贝斯哲 (2023年12月29日)
- 法律保护“干股”吗?—从最高法院案例看公司股东意思自治丨贝斯哲 (2023年12月20日)
- 犯了职业病,展会上当起了宣传语的啄木鸟丨贝斯哲 (2023年12月11日)
- 7方面80条措施!推进上海自贸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丨贝斯哲 (2023年12月8日)
- 你的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了吗?丨贝斯哲 (2023年11月29日)
- 北京重磅!进一步扩大开放,涉及这些行业丨贝斯哲 (2023年11月24日)
- 安啦!台资企业朋友不必焦虑……丨贝斯哲 (2023年11月17日)
- 贝斯哲成功协助台湾居民解决大陆遗产继承纠纷 (2023年11月9日)
- 今日起,外国投资者无需再办理领事认证,提供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丨贝斯哲 (2023年11月7日)
- 上海二中院关于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审查要点丨贝斯哲 (2023年11月2日)
- 证监会、司法部修订发布《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丨贝斯哲 (2023年10月30日)
- 外商投资重磅好消息!11月7日起取消境外投资方认证!丨贝斯哲 (2023年10月23日)
- 最新!允许境外非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丨贝斯哲 (2023年10月18日)
- 上海二中院关于对赌协议股权回购纠纷的审查要点丨贝斯哲 (2023年10月13日)
- 无形资产出资法律问题分析丨贝斯哲 (2023年9月20日)
- 港澳居民可直接以个人名义购买深圳商用物业、商务公寓了丨贝斯哲 (2023年9月11日)
- 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直接来北交所IPO!丨贝斯哲 (2023年9月6日)
- 贝斯哲成功帮助某台资企业完成拆迁补偿 (2023年9月4日)
- 企业搬迁,员工经协商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吗?丨贝斯哲 (2023年8月23日)
- 出租厂房失火,谁负责丨贝斯哲 (2023年8月21日)
- 进一步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国务院最新发布丨贝斯哲 (2023年8月14日)
- 案例 | 小股东权益受损 贝斯哲保驾护航 (2023年8月2日)
- 自贸试验区再获重大利好 丨 贝斯哲 (2023年7月3日)
- 上海不再单独核发酒类经营许可,纳入食品经营范畴 | 贝斯哲 (2023年6月26日)
- 贝斯哲 | 夫妻一方是否有权单独处分名下股权? (2023年6月19日)
- 贝斯哲 | 哪些情形下外资企业的清算剩余资产会被认定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 (2023年6月16日)
- 贝斯哲 | 越南劳动法介绍 (2023年6月13日)
- 贝斯哲成功协助苏州某科技公司完成对日本企业的收购 (2023年6月12日)
- 贝斯哲 | 关于仲裁协议无效的49个裁判规则 (2023年6月9日)
- 一图教会网上办理外债签约(变更)登记 | 贝斯哲 (2023年5月24日)
- 贝斯哲 | 2023年最新赴越南设立工厂指南 (2023年5月18日)
- 天津拟延长融资租赁监管过渡期 (2023年5月15日)
- 天津拟延长融资租赁监管过渡期 (2023年5月15日)
- 十一部门联合发文,遏制医美行业乱象丨贝斯哲 (2023年5月8日)
- 十一部门联合发文,遏制医美行业乱象丨贝斯哲 (2023年5月8日)
- 别以为你是100%果汁,就可以随便炫丨贝斯哲! (2023年4月23日)
- 上海: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丨贝斯哲 (2023年4月7日)
- 重磅!《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发布丨贝斯哲 (2023年3月24日)
- 从2023上海市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看企业广告应注意要点丨贝斯哲 (2023年3月22日)
- 股权转让VS股权撤资,企业所得税处理大不同!丨贝斯哲 (2023年3月15日)
- 一文速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丨贝斯哲 (2023年3月9日)
- 商务部外资司:2023年将如何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丨贝斯哲 (2023年3月6日)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企业用地回购,大不同!丨贝斯哲 (2023年3月1日)
- 全面注册制正式实施!丨贝斯哲 (2023年2月20日)
- 客户风采丨5年内辅导100+学生进入牛剑G5,从学霸到大神导师,Criss老师故事全揭秘! (2023年2月3日)
- 重磅!全面注册制要来了!丨贝斯哲 (2023年2月1日)
- 大陆科技企业赴台投资应注意事项(中)丨贝斯哲 (2023年1月30日)
- 大陆科技企业赴台投资应注意事项(中)丨贝斯哲 (2023年1月30日)
- 江苏省政府1号文!丨贝斯哲 (2023年1月28日)
-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金未全部到位,会有哪些影响?丨贝斯哲 (2023年1月11日)
- “乙类乙管”后,阳了请假该如何发放工资?丨贝斯哲 (2023年1月3日)
- 股东从企业借款视同利润分配?有可能!丨贝斯哲 (2022年12月9日)
- 江苏高院发布江苏省2019-2022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工作情况丨贝斯哲 (2022年12月6日)
- 先缴税,后股转,上海工商税务联手规范个人股权转让审批流程丨贝斯哲 (2022年12月2日)
- 上海及重庆外商投资旅行社可从事出境游业务了!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26日)
- 怎样获得商品RCEP原产资格 | 贝斯哲 (2022年11月21日)
- 怎样获得商品RCEP原产资格 | 贝斯哲 (2022年11月21日)
- 一人公司法律适用纪要(上海一中院)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14日)
- 《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修订要点一览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11日)
- 重磅!防疫政策重大调整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11日)
- 上海修订跨国总部规定 新增“事业部总部”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8日)
- 上海修订跨国总部规定 新增“事业部总部”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8日)
- 明星广告代言,再套紧箍咒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4日)
- 因应《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企业应注意哪些事项?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2日)
- 2022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来了丨贝斯哲 (2022年10月28日)
- 六部门发文!强化外商投资企业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外企在A股上市丨贝斯哲 (2022年10月26日)
- 大陆科技企业赴台投资应注意事项(上)丨贝斯哲 (2022年10月24日)
- 上海及重庆外商投资旅行社可从事出境游业务了!丨贝斯哲 (2022年10月9日)
- 国外食品可以直接进口到国内销售吗丨贝斯哲 (2022年9月26日)
- 台资企业获得的拆迁补偿款,是否可以直接汇回境外?丨贝斯哲 (2022年9月5日)
- 对赌协议中的公司估值如何认定?两次判决结果截然相反!丨贝斯哲 (2022年7月20日)
- 专精特新认定标准全国统一!丨贝斯哲 (2022年6月13日)
- 四部门: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 | 贝斯哲 (2022年6月2日)
- 上海高院发布6个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典型案例丨贝斯哲 (2022年5月30日)
- 《台资企业异地投资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线上讲座 | 贝斯哲 (2022年5月25日)
- 重磅!证监会23条助力抗疫政策“大礼包”!丨贝斯哲 (2022年5月21日)
- 疫情下经营困难的企业,不妨考虑通过“歇业”喘口气再出发丨贝斯哲 (2022年5月10日)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迎来重大修改!诊所只需备案即可执业!丨贝斯哲 (2022年4月13日)
-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迎来“大修”丨贝斯哲 (2022年4月11日)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的决定》解读来了!丨贝斯哲 (2022年4月7日)
- 商务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投资规则释疑 | 贝斯哲 (2022年3月30日)
- 为什么台湾居民可以设立个体户的消息如此受到追捧?丨贝斯哲 (2022年3月17日)
- 重磅!台湾居民可在这些地区直接申请登记个体工商户啦!丨贝斯哲 (2022年3月16日)
- 台湾第一份百大长青家族企业排行榜出炉!丨贝斯哲 (2022年2月11日)
- 重磅!RCEP的指导意见来了!丨贝斯哲 (2022年1月26日)
- 五部门联合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丨贝斯哲 (2022年1月10日)
- 最新!外资不能投资的行业有哪些?一张图表全涵盖丨贝斯哲 (2021年12月27日)
- “避税天堂”或将成为历史,国际纳税体系发生重大变化丨贝斯哲 (2021年10月27日)
- 台籍员工交满15年社保,能领到多少养老金?丨贝斯哲 (2021年10月22日)
- 境内企业赴境外投资备案核准办事指南(1) | 贝斯哲 (2021年9月8日)
- 企业注销程序再简化,可全程网办!|贝斯哲 (2021年8月24日)
- 【二代不接班,台资企业要怎么传承】讲座成功举办丨贝斯哲 (2021年7月26日)
- 上海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丨贝斯哲 (2021年7月16日)
- G20达成税改历史性协议,世间再无“避税天堂”!台商该如何应对?丨贝斯哲 (2021年7月12日)
- 两岸继承顺位大不同,大陆房产花落谁家丨贝斯哲 (2021年6月25日)
-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新版解读丨贝斯哲 (2021年6月21日)
- 7月1日起全国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丨贝斯哲 (2021年6月4日)
- 外商被允许在境内独资设立娱乐场所丨贝斯哲 (2021年6月2日)
- 上海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公布丨贝斯哲 (2021年4月25日)
- 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模式对比分析丨贝斯哲 (2021年4月9日)
- 两岸继承顺位大不同,大陆房产花落谁家 | 贝斯哲 (2021年3月29日)
- 国家发改委明确,这类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无需备案了 | 贝斯哲 (2021年3月25日)
- 多部门联合出台“农林22条措施” 支持台胞台企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丨贝斯哲 (2021年3月17日)
- 2分钟看懂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涉税干货丨贝斯哲 (2021年3月5日)
- 重磅!商务部出台22条举措稳外资,要求严格落实“非禁即入”丨贝斯哲 (2021年3月1日)
- 2020 · 贝斯哲关键词 (2021年2月8日)
- 注册资金分期缴纳的风险丨贝斯哲 (2021年1月13日)
-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优势和流程丨贝斯哲 (2021年1月11日)
- 毛里求斯境外公司政策大调整, 台商该如何应对?丨贝斯哲 (2021年1月4日)
- 法定代表人的签章规范与风险丨贝斯哲 (2020年12月30日)
- 2020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来了丨贝斯哲 (2020年12月28日)
- 小股东如何降低风险?丨贝斯哲 (2020年12月23日)
- 重磅!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出台,明确限定军工等重要领域丨贝斯哲 (2020年12月21日)
- 外商投资企业不再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分类丨贝斯哲 (2020年12月11日)
- 昆山发布《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丨贝斯哲 (2020年12月9日)
- 从当当网事件看企业的证照公章抢夺战丨贝斯哲 (2020年11月20日)
- 台商资产处置 规划当先丨贝斯哲 (2020年10月21日)
- 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国务院释放出哪些信号?丨贝斯哲 (2020年10月14日)
- 好消息!2020年底前外资企业可异地网上申请设立、变更及注销登记了丨贝斯哲 (2020年10月9日)
- 最新!一批涉外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丨贝斯哲 (2020年10月6日)
- 贝斯哲成功协助台湾上市公司大陆子公司完成企业分立 (2020年10月6日)
- 《苏州工业园区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详解丨贝斯哲 (2020年9月29日)
- 化妆品与食品进出境的监管变化对比 | 贝斯哲 (2020年9月16日)
- 临港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公司设立更便捷丨贝斯哲 (2020年9月16日)
- 投资东南亚:谨防潜在税务风险丨贝斯哲 (2020年9月16日)
- 重磅!国务院新政大力培育集成电路领域和软件领域企业!丨贝斯哲 (2020年9月16日)
- 并购重组中的债权转让Q&A| 贝斯哲 (2020年9月16日)
- 半导体产业投资潮涌,贝斯哲强力助推丨贝斯哲 (2020年8月18日)
- 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来了!| 贝斯哲 (2020年7月7日)
- 买全球、卖全球、修全球——《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的公告》丨贝斯哲 (2020年6月23日)
- 走吧,我们一起去海南! | 贝斯哲 (2020年6月23日)
- 《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出台!丨贝斯哲 (2020年6月23日)
- 《外商投资法》施行后全国首例境外自然人要求确认股东资格案丨贝斯哲 (2020年6月6日)
- 一图读懂2020《政府工作报告》丨贝斯哲 (2020年6月6日)
- 客户风采丨纳狮新材料:用材料改变世界 (2020年5月18日)
- 最新!十部委发文,鼓励台资企业复工复产及上市融资丨贝斯哲 (2020年5月18日)
- 广告不是想发就能发!这些问题要注意丨贝斯哲 (2020年5月18日)
- 最新:上海发布并实施24条促进外商投资的政策丨贝斯哲 (2020年4月17日)
- 重磅:国务院发布利好消息,多项政策有望今年落地!丨贝斯哲 (2020年4月17日)
- 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能开展哪些业务丨贝斯哲 (2020年4月17日)
- 上海:资本项目便利化扩大至全辖丨贝斯哲 (2020年4月17日)
- 受疫情影响,企业可以申请暂停营业吗?丨贝斯哲 (2020年3月26日)
- 3月起,这些新规将施行!丨贝斯哲 (2020年3月12日)
-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2020年3月12日)
-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2020年2月19日)
- 国务院最新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企业如何区分大中小微划分标准?丨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各地人社部门出台的系列惠企惠民政策丨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为中小企业进一步减负,上海宝山、奉贤、黄浦、青浦出台新政!丨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为苏州这座有温度的城市点赞!疫情之下第一个出台政策支持中小企业!丨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台商如何處理疫情期間的訂單? 丨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为中小企业进一步减负,上海嘉定、静安、杨浦出台新政!丨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五部门发文:疫情下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丨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2019大陸台商1000大 再度展現台商發展新實力 (2020年2月19日)
- 2020年起,境内自然人可直接持股外商投资企业丨贝斯哲 (2020年1月9日)
- 台资企业将取消商委备案,但性质上并不会等同内资企业丨贝斯哲 (2020年1月9日)
- 北京服务业向外资进一步开放9条试点措施落地丨贝斯哲 (2019年12月18日)
- 正大集团旗下亚洲第一家高科技全自动无人饲料工厂今日开工奠基丨贝斯哲 (2019年12月18日)
- 重磅:《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获得通过丨贝斯哲 (2019年12月18日)
- 一图读懂今日新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丨贝斯哲 (2019年12月5日)
- 最新!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丨贝斯哲 (2019年11月21日)
- 《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 台港澳仍参照外商待遇丨贝斯哲 (2019年11月7日)
- 最新!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可与大陆居民享同等购房资格!丨贝斯哲 (2019年11月7日)
- 第一家亏损生物医药企业凭什么成功闯关科创板丨贝斯哲 (2019年11月2日)
- 点赞!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可用于境内股权投资了!|贝斯哲 (2019年10月29日)
- 金融业对外开放再出大招!丨贝斯哲 (2019年10月15日)
-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那些事儿丨贝斯哲 (2019年9月24日)
- 最新!上海促进外商投资26条发布!丨贝斯哲 (2019年9月19日)
- “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谈大陆台商土地厂房受骗事宜丨贝斯哲 (2019年9月11日)
- 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布 医药保健行业成重灾区丨贝斯哲 (2019年9月11日)
- 自贸区“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 丨贝斯哲 (2019年8月28日)
- 上海进一步开放外资进入服务业丨贝斯哲 (2019年8月15日)
- 上海再放大招 出台30条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丨贝斯哲 (2019年8月15日)
- 《亲爱的,热爱的》,少一点都不行丨贝斯哲 (2019年8月5日)
- 同业竞争红线难突破,从和舰芯片止步科创板看台资企业大陆挂牌的头号障碍丨贝斯哲 (2019年7月29日)
- 重磅!上海自贸区外汇改革新亮点!外资企业资本金可结汇用于境内股权投资了!丨贝斯哲 (2019年7月17日)
- 外商在自贸区可以从事哪些业务?丨贝斯哲 (2019年7月11日)
- 说说境内个人境外投资那些事儿丨贝斯哲 (2019年7月11日)
- 2019年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公布丨贝斯哲 (2019年7月2日)
- 战略性新兴技术企业有望创业板“借壳”上市 | 贝斯哲 (2019年7月2日)
- 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今出台丨贝斯哲 (2019年7月2日)
-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性规定或将在年底前全面取消丨贝斯哲 (2019年6月20日)
- 限制出境,一招锁住外籍失信人“命门” 丨贝斯哲 (2019年6月5日)
- 上海按捺不住了 出台政策抢夺民企总部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3日)
- 今年,拭目以待这些与外商投资有关的法规出台!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3日)
- 不要随便搬出“苍老师”!上海五例虚假违法广告被点名 | 贝斯哲 (2019年5月23日)
- 台青大陆创业得失谈:股东之间利润分配意见不一时怎么办?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3日)
- 《商标法》新修, “商标蟑螂”再遭狙击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2日)
- 台青大陸創業,不得不知的公章使用ABC 丨貝斯哲 (2019年5月22日)
- 国务院发布《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2日)
- 最高院发布涉台“36条”,便利台籍人员在大陆参与司法活动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2日)
- 外籍个人如何申请《中国税收居民证明》?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动产抵押登记新规出台 不再审查动产真实性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上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开放程度抢眼,出台62条支持自贸区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台灣聯電大陸子公司擬登陸科創板 入首批受理名單丨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重磅!三部门联合发布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上海理性处罚轻微违法行为 不再劈头开罚单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总理记者会 16条利好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一图看懂综合保税区的21条红利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0日)
- 两会给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哪些发展机遇?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0日)
- BVI开曼新法未明 台商勿慌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0日)
- 企业赴境外投资时的审查要点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0日)
- 《外商投资法》亟待解决的几个现实问题 (2019年4月2日)
- 台商如何判斷自己在大陸有無“住所”?丨貝斯哲 (2019年3月7日)
- 股权激励实施中的几大忠告丨贝斯哲 (2019年3月7日)
-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定调明年经济,机构解读来了! (2018年12月27日)
- 外资企业土地厂房转让后的交易款可否直接汇到境外? | 贝斯哲 (2018年12月26日)
- 保健食品、醫療器械、藥品等要注意了!廣告將被嚴查!丨貝斯哲 (2018年12月26日)
- 首例!台湾金融机构直接入股大陆银行丨贝斯哲 (2018年12月26日)
- 贝斯哲成功协助广东省某外资企业跨境货款形成的债权转为增资 (2018年12月26日)
- 浙江减负动真格了!省政府从税收、社保、融资、用地等给出一揽子政策丨贝斯哲 (2018年10月30日)
- 海南自贸区方案公布,多项政策惠及外商投资丨贝斯哲 (2018年10月19日)
- 未按薪资全额缴纳社保,风险到底有多大?丨贝斯哲 (2018年10月19日)
- “证照分离”改革11月10日起在全国推开丨贝斯哲 (2018年10月12日)
- 外籍个人出国“坐月子”优惠政策有望继续实施丨贝斯哲 (2018年10月12日)
- 干货来了!企业经营法律风险60项提示丨贝斯哲 (2018年9月30日)
- 国税总局发文强调社保不可“集中清缴”,政府信任危机浮出水面丨贝斯哲 (2018年9月30日)
- 政府新规整治闲置用地 力推土地“增存挂钩”丨贝斯哲 (2018年9月30日)
- 荣成环科缘何撤回A股上市申请?丨贝斯哲 (2018年9月30日)
- 总理说了:适当降低社保费率 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 贝斯哲 (2018年9月9日)
- 別怪我沒有提醒你 20萬買一個字值還是不值丨貝斯哲 (2018年9月9日)
- 外商撤资 一走了之行不通丨贝斯哲 (2018年9月8日)
- 校外补习班 要整顿了丨贝斯哲 (2018年9月8日)
- 外商投资幼儿兴趣教育班,或可直接登记,无须再经教育部门许可了!丨贝斯哲 (2018年8月27日)
- 台胞可以参加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丨贝斯哲 (2018年8月10日)
- 涉外投资行政许可事项取消的解读(二)丨贝斯哲 (2018年8月10日)
- 涉外投资行政许可事项取消的解读(一)丨贝斯哲 (2018年8月10日)
- 从荣成环科的反馈意见和更新申报稿,看发审委审查重点丨贝斯哲 (2018年8月10日)
- 上海工商加強互聯網廣告整治 多家台資企業中招丨貝斯哲 原创 (2018年8月10日)
- 慎用明星表情包,小心踩雷!丨贝斯哲 (2018年8月3日)
- 廣告用語一字不當罰萬金 台商小心丨貝斯哲 (2018年7月27日)
- 独家:全国各地惠台政策汇总丨贝斯哲 (2018年7月24日)
- 昆山今发布惠台68条丨贝斯哲 (2018年7月24日)
- 上海扩大开放100条 打造新一轮开放新高地 (2018年7月24日)
- 台商上海買房有新規 置產受限丨貝斯哲 (2018年7月11日)
- 东莞总部经济补贴政策即将印发,新迁入总部企业最高奖励1亿元丨贝斯哲 (2018年7月4日)
- 中美贸易战,企业能否适用不可抗力条款变更合同或解约丨贝斯哲 (2018年6月29日)
- 宁波发布惠台“80条” 注重台胞享受同等待遇丨贝斯哲 (2018年6月21日)
- 六举措营造公平透明便利的、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丨贝斯哲 (2018年6月12日)
- 上海市“惠台55条”6月1日起实施 (2018年6月12日)
- 外资工厂物业产权有望分割登记 江浙促进外资增长政策值得期待 (2018年6月12日)
- 6月30日起,外商投资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将实现“一口办理” (2018年5月30日)
- 企业之间借贷Q&A(三)丨贝斯哲 (2018年5月13日)
- 企业之间借贷Q&A(二)丨贝斯哲 (2018年5月13日)
- 境外投资咨询 TOP10 别错过!丨贝斯哲 (2018年4月28日)
- 昆山成立大陆首个【上市台企联谊会】 (2018年4月19日)
- 重磅!外资金融进入中国又有大动作丨贝斯哲 (2018年4月19日)
- 定了!中国扩大开放的脚步不会停歇丨贝斯哲 (2018年4月19日)
- 针锋相对!中国今日出手对美反制措施丨贝斯哲 (2018年4月9日)
- “惠台31条”落实工作正在全面铺开丨贝斯哲 (2018年4月9日)
- 一張表看懂外商投資中國教育行業的准入形式丨貝斯哲 (2018年4月9日)
- 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外商投资管理的部门有哪些?丨贝斯哲 (2018年4月9日)
- 中美貿易開戰,台廠恐難逃波及丨貝斯哲 (2018年4月8日)
- 下月起,外商投资企业记得填报投资经营信息! (2018年3月16日)
- 【说对话,站好队】——涉及台港澳投资时不得不知的禁用词丨贝斯哲 (2018年3月16日)
- 3月1日起,香港公司须披露背后实际控制人丨贝斯哲 (2018年3月11日)
- 外企設立程序簡化!“單一窗口、單一表格”受理將在全國推行! (2018年3月11日)
- 關於2018外商投資,政府工作報告這麽說……丨貝斯哲 (2018年3月11日)
- 六大關鍵字,看懂2018兩會重要議程 (2018年3月11日)
- 重磅!國台辦31條惠台大禮包,台商大陸發展遇新機丨貝斯哲 (2018年3月1日)
- 在陸台商兩極化加劇丨貝斯哲 (2018年3月1日)
- 新规速递:发改委发布2018年版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 | 贝斯哲 (2018年2月26日)
- 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又出新导向,明确14项改革措施丨贝斯哲 (2018年2月26日)
- 员工超过200人的企业,上市是否可以实现“全民狂欢”?丨贝斯哲 (2018年2月2日)
- 明明是爱国者,却要遭受处罚?!中国地图到底该怎么用到宣传中?丨贝斯哲 (2018年2月2日)
- 国税总局和工商联网了!丨贝斯哲 (2018年2月2日)
- 大陆多地楼市放开限购丨贝斯哲 (2018年1月21日)
- 台灣勞基法修正案三讀通過 原則不變 增4彈性丨貝斯哲 (2018年1月19日)
- 國台辦主任張志軍新年寄語,許台商八大承諾丨貝斯哲 (2018年1月4日)
-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是放还是收?丨贝斯哲 (2018年1月3日)
- 2018年1月1日,又一波新规来袭,你准备好了吗?丨贝斯哲 (2018年1月3日)
- 广告要如何夸张,才不会违反《广告法》?丨贝斯哲 (2017年12月27日)
- 香港公司是台商投资大陆的最佳境外公司选择吗? (2017年12月20日)
- 那些上市过程中被要求披露的七大姑和八大姨们丨贝斯哲 (2017年11月16日)
- 拿到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那一刻,我差点哭出了声│贝斯哲 (2017年11月16日)
- 大陆台商不得不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丨贝斯哲 (2017年11月16日)
- 上海着手“多证合一”改革,公章备案、海关登记等将无需单独办理 (2017年11月8日)
- 关于外商投资和对台问题,习大大这么说…… | 贝斯哲 (2017年10月25日)
- 台商在大陆购买二手商铺要点须知丨贝斯哲 (2017年10月25日)
- 一图看懂《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丨贝斯哲 (2017年9月15日)
- “我的地盘我做主”?未必!近期工业厂房自主交易严格受控 | 贝斯哲 (2017年9月11日)
- 最新!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丨贝斯哲 (2017年8月18日)
- 境外间接转让股权的几个关键问题丨贝斯哲 (2017年8月10日)
- 台商投资大陆时企业名称到底要怎么取?工商总局出新规丨贝斯哲 (2017年8月10日)
- 台商投资大陆医疗相关产业系列分析之——日间照护中心丨贝斯哲 (2017年8月4日)
- 台商投资大陆医疗相关产业系列分析之——健康检查中心丨贝斯哲 (2017年8月4日)
- 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又有两大突破!丨贝斯哲 (2017年8月4日)
- 台商投资大陆医疗相关产业系列分析之——康复中心丨贝斯哲 (2017年7月26日)
- 台商投资大陆医疗相关产业系列分析之——养老机构丨贝斯哲 (2017年7月26日)
- 台商投资大陆医疗相关产业系列分析之——月子中心丨贝斯哲 (2017年7月26日)
- 外籍个人所得税的离境“月子”,到底要怎么坐? (2017年7月25日)
- 7月起,牛仔很忙——一大波法律财税新规来袭! (2017年7月25日)
- 新规速递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说明 (2017年7月14日)
- 新规速递丨最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发布 (2017年7月14日)
- 一图看懂|新版自贸区外商准入“负面清单” (2017年6月21日)
- 实务丨你的企业失控了吗? (2017年6月21日)
- 实务解析丨台商回台设厂,该选择直接投资还是间接投资? (2017年5月12日)
- 杂谈丨不要等病重了再来谈保健,企业也一样 (2017年5月9日)
- 新规速递丨上海公布33条新政,进一步扩大开放、吸引外资! (2017年5月3日)
- 重磅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将取消 (2017年5月2日)
- 热点 | 在大陆如何“催债”才能确保诉讼时效不过期? (2017年4月13日)
- 新闻评析丨解读工商局曝光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例” (2017年4月4日)
- 实务解析|外商转让中国企业股权是否可以在境内收款? (2017年4月4日)
- 重磅 | 汶莱政府不再提供境外公司 台商布局面临调整 (2017年4月4日)
- 评析 | 政策给力 台企总部纷纷落户昆山 (2017年2月23日)
- 抢先读|上海市政府的情人节礼物:跨国地区总部新规亮点 (2017年2月23日)
- 新聞評析 | 女神結婚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速度加快了 (2017年2月22日)
- 9月1日起,一波外資新規來襲~ (2017年2月22日)
- 專欄 | 冠“江蘇”行政區劃的外商投資企業名稱標準較前提高 (2017年2月22日)
- 最新消息丨9月26-30日,上海市商務委將暫停受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申報事項 (2017年2月22日)
- 政策解讀|“五證合一”對企業的影響分析 (2017年2月22日)
- 新規解析│两張圖表看懂外商投資備案制 (2017年2月22日)
- 專欄 | 賣地還是賣廠 (2017年2月22日)
- 台商帐户开查 风声骤紧 (2017年2月22日)
- 新规解读|抢先读!商标审查与审理标准新亮点 (2017年2月22日)
- 实务解析|外商投资企业如何选择注册资本的币种表示?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