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几乎每年都在上涨。随着近期浙江省、辽宁省宣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今年共有22个省市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北京、上海、深圳、天津及浙江这五个地区更是迈入2000元大关。
员工涨薪的背后,是企业老板们的亚历山大。现在,我们来聊聊最低工资那些事儿:
最低工资标准
截止到目前为止,中国大陆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最低工资调整的影响
上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公司的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又要开始测算员工工资和各项成本支出。那究竟该如何计算才是正确的呢?这样的调整又会有哪些影响?
Q1:最低工资是否包含“五险一金”?
A1:《最低工资规定》规定不明确,需要视各地特殊规定而确定。
按照北京、上海、安徽和新疆的地方规定,最低工资不含“五险一金”,江苏则仅不含“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省市的社保部门,在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时已经考虑了“五险一金”的因素。因此,按照最低工资发放时,可以扣除“五险一金”。
Q2: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以后,企业的哪些支出会收到影响?
A2:最低工资上调后,在计算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试用期工资、病假工资、工伤伤残津贴、经济补偿金、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工资、停工停产工资时,应当参照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
根据大部分省市制定的工资支付规定,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例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规定: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
试用期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病假工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工伤伤残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伤残等级不同,工伤员工享受不同的工伤保险待遇。若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则所支付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停工停产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除此之外,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还会影响到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待遇等保障金的发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