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上海市政府办公厅2023年8月29日印发《上海市落实<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在推动货物贸易创新发展、推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便利商务人员临时入境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力争到实施一周年评估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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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贝斯哲):上海自贸区:外籍及台港澳员工工资收入可依法自由汇出 不得限制汇出频次丨贝斯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