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纠纷起源
2023年8月,台湾居民张甲前来贝斯哲法律财税事业群求助,告知其儿子张乙不幸于7月底去世,生前未留下只言片语。针对张乙遗产继承事宜,张甲与儿媳妇张乙之妻林某闹得十分不愉快。
张甲中年丧妻,自2001年来大陆创业,辛苦打拼二十余年,除了在昆山拥有一间以自己名义登记的规模不小的企业之外,并出资在上海、苏州及重庆各购置了一套住宅,均登记在张乙名下。
张甲长期在大陆工作与生活,一直居住在苏州住房内。面对儿子离世后发生的继承纠纷,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张甲更加难过不已。张甲表示自己年事已高,原本就将有心将企业传承给张乙之子张丙,同时也无心争夺张乙名下的大陆房产,只是希望能保留苏州住宅并过户到自己名下,以便在苏州安度晚年。
而张乙之妻林某则认为,根据台湾继承法规定,父母为第二顺位继承人,登记在张乙名下的大陆房产,应该由林某和子女们继承,与张甲无关,不肯将苏州房产过户给张甲。张甲因此前来贝斯哲求助。
律师协助
了解到上述背景后,贝斯哲事业群律师迅速与林某取得联系。林某起初一直拒绝沟通。本着和谐解决纠纷的原则,我们不厌其烦地与林某沟通并进行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规,”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七百二十七条则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与父母,因此,张乙在大陆的三套房产,张甲当然拥有继承权;即使张甲同意放弃继承,在办理该等房产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向房产交易中心提交张甲同意放弃继承的声明及相关公证文书,并非林某想象中可以绕开张甲直接进行登记那么简单。
更何况,在面对张乙遗产继承事宜上,张甲只是出于生活基本需要而仅对苏州房产提出继承要求,并愿意将昆山工厂股权过户到孙子张丙名下。于情于理于法,张甲的要求都不过分。经过数次沟通后,林某与张乙子女终于同意,将苏州房产过户到张甲名下,其他房产则根据协商分别由张乙之子与张乙之女继承。
完美解决
不打不相识。贝斯哲律师在介入张乙遗产继承纠纷过程中,专业、诚恳的态度不但获得了张甲的信任,也赢得了林某及其子女的信任。除将苏州房产过户手续交由贝斯哲协助处理外,更将其余两套大陆房产及昆山公司股权过户等事宜都一并进行了委托。在贝斯哲团队历时四个月的努力下,以最快的速度和专业的服务,成功协助当事人完成了大陆遗产继承事宜。

近年来,台商一代逐渐老去,需传承的并不只是苦心经营的企业,多年积累的财富及房产也希望能按自己的心愿得到妥善处置。贝斯哲因应客户需要,协助处理多起横跨两岸三地甚至多地的遗产继承纠纷及企业传承委托项目,受到了客户的高度评价与信任。
贝斯哲法律财税事业群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贝斯哲):贝斯哲成功协助台湾居民解决大陆遗产继承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