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推动了旧有土地及房屋的改造与搬迁。很多企业在收到政府部门关于土地房屋拆迁的公告时,通常并不会过多考虑其获得的补偿收入涉税问题。
事实上,企业遭遇拆迁的名义不同,涉及税负也完全不同。只有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方可按《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之规定进行搬迁收入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且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等均可免征;并且,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所适用的情形、拆迁流程、被拆迁人权利等,均有严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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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性搬迁收入的涉税事项,看这一篇就够了!(上)| 贝斯哲
2、政策性搬迁收入的涉税事项,看这一篇就够了!(下)| 贝斯哲
近年来,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推动产业升级换代,各地政府纷纷以土地回购或收储、土地减量化等为由对企业进行拆迁,但其适用法规、操作流程等并未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相关规定,尽管最终可能取得政策性搬迁的认定文件及税务机关的认可,但本质上,这种土地回购并不属于政策性搬迁。一旦拆迁部门无法出具政策性搬迁文件,或税务部门不予认可其属于政策性搬迁行为时,企业就面临其搬迁收入缴纳巨额税负的可能
针对上述拆迁乱象,2023年2月22-24日,贝斯哲法律财税事业群分别于昆山、上海及苏州三地举办了《台资企业面临拆迁的应注意事项》,从适用法律、拆迁主体、拆迁流程、拆迁适用情形、补偿范围、涉及税负等不同角度,对房屋征收与土地回购进行了详细的比较与分析,厘清了众多与会企业的疑惑。
基于对政策法规的专业把控及丰富的实务经验,贝斯哲法律财税事业群协助不少企业与政府拆迁部门及税务机关进行对接,参与企业拆迁补偿款的沟通与谈判,办理搬迁所得税备案,并提供搬迁收入的资金规划与利用方案等,避免企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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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贝斯哲):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企业用地回购,大不同!丨贝斯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