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
又有客户
因网站上使用的中国地图不够规范
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
罚多少?
《广告法》第九条规定: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第五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对广告主处二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客户因为认错态度较好
并很快删除了不规范地图
最后领受了二十万元的罚款
企业宣传时
对没有查明准确来源,和
没有经过严格核对的中国地图
一律避免使用
如果一定要用
建议通过自然资源部官方网站
和
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的
标准地图服务系统
可免费浏览、下载标准地图
地图中的一点一线
皆是河山
关乎国家的主权和尊严
所以
中国地图
一点都不能错
一点都不能少
贝斯哲法律税事业群
电话:021-64881926
E-mail:main@bestchoiceco.com
联系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2988号赢嘉广场A座12C
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778号金融街静安中心2号楼1002单元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贝斯哲):中国地图,一点都不能少!丨贝斯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