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商务部等6部门发布了《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30条具体意见,旨在全面落实协定规定的市场开放承诺和规则,引导地方、产业和企业适应区域市场更加开放的环境、更加充分的竞争,更好把握RCEP带来的机遇。
(一)利用好协定市场开放承诺和规则,推动贸易投资高质量发展。
4.加强动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国际合作。
5.提高服务贸易对外开放水平。开展服务具体承诺表由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的转换,按照协定承诺在协定生效后6年内尽早完成。
6.提升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履行好协定投资负面清单承诺,推动完善全国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7. 提升对外投资便利化水平,提高对外投资质量效益。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推广使用电子证照。高质量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
8.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指南。
9. 高水平履行电子商务规则。鼓励引导多元主体投入建设海外仓。积极发展“丝路电商”,与更多RCEP成员国开展电子商务务实合作。
10. 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
11.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12. 加强高端产业链合作和制造业项目合作,培育多元化全球供应链网络。
13. 健全产业开放安全保障体系。
14. 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化体系。
15. 加大对适用的国际标准的采标力度,提升转化率。
16. 加大参与国际标准制订和对接力度,加强行业交流合作。
17. 推动标准协调和合格评定结果互认合作。
18. 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的金融服务质效。加大对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19. 提高人民币结算对贸易投资发展的支持作用。推动RCEP区域内贸易投资活动更多使用人民币结算,帮助市场主体降低汇兑成本,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20. 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21. 结合地方优势和特点抢抓机遇。
22. 帮助中西部等地区提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23. 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和RCEP的叠加效应。实施好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4. 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推动制度创新。制定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5. 促进边境贸易发展。
26. 建立自贸协定实施公共服务平台。
27. 发挥驻外经商机构对企业在海外的服务功能。
28. 增强展会等平台对贸易投资发展的促进作用。
29. 持续做好宣传培训。
30. 加强RCEP实施效果跟踪。
会议指出,要支持企业抓住协定实施的契机,增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贸易和投资发展水平,倒逼国内产业升级。
一是鼓励企业用好成员国降税、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等,扩大优势产品出口和有竞争力的产品进口。用好开放承诺和规则,加强区域内高端、绿色产业链和制造业项目合作,提升服务业和投资开放水平。
二是对标国际先进规则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引进区域内资金、人才,加大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对接力度。
三是建立自贸协定实施公共服务平台和专家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培训,提升理解和应用协定规则能力。发展通关、单证等专业化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便利。
四是继续推动协定更多成员生效实施和协定机制化建设,共同打造地区经贸合作主平台。助力发挥世贸组织作用,坚持自由贸易。推进其他多双边自贸协定谈判,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2年1月1日,RCEP协定正式生效实施,涵盖701条约束性义务。
01
RCEP对我国构建新发
展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对外开放新的里程碑。
第二,将成为我国连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纽带和桥梁,使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产生更大价值。
第三,提振疫情背景下经济复苏、贸易和投资信心。
下一步,商务部将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出台针对性支持举措,让外贸企业享受到开放和政策的红利。
02
RCEP是什么
全称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图片来源于网络(数据包含印度)
RCEP由东盟十国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最终签署协议时印度决定退出)共同参加,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16国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具体来说是东盟10国与这6个国家分别签署5份自由协定,其中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是共同与东盟签署的一份自贸协定,覆盖全球36亿人口(占全球人口一半),生产总值27.5万亿美元(占全球年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是成员国间相互开放市场、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
03
区域经济一体化六种形式
(贸易壁垒由强到弱)
① 特惠贸易协定
② 自由贸易区——RCEP
由签订有自由贸易协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组成的贸易区域。自由贸易区内逐渐减免甚至取消关税与进口,同时,保留成员国各自的原有独立的对区外国家的和其他贸易保护措施。
③ 关税同盟
④ 共同市场
⑤ 经济同盟
⑥ 完全的经济一体化
04
RCEP重点内容解析
RCEP协议共包括20个章节,文本共计1.4万页,已在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全文公布。(http://fta.mofcom.gov.cn/)。主要内容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人员流动、投资准入、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标准和技术、动植物检疫、经济技术合作、中小企业、争议解决等十个主要领城。其中最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关税方面,协定生效后各成员国将主要通过立刻降税和10年内逐步降税的方式,最终实现区域内90%以上的经常项下货物贸易零关税。
① 货物贸易
中方承诺对86%-90%的产品实现零关税。货物贸易规则及市场准入相关政策主要集中在六个章节和一个附件: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贸易救济。总的来说包含六个部分的内容:给予货物国民待遇; 通过逐步实施关税自由化给予优惠市场准入; 特定货物临时免税入境; 取消农业出口补贴; 全面取消数量限制;约束非关税措施。市场准入开放的一个附件指的是《关税承诺表》,其特点是开放程度高、贸易规模大、包容性强、协调度高。
我国首次与世界前十的经济体签署自贸协定,是我国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取得的突破。其中日本出口至中国的零关税商品比例从签订协议前的8%扩大86%。同时,日本将对我国88%的货物实施零关税。
② 服务贸易
从经济学上看,服务贸易是以无形的方式,在顾客与服务者之间、有形产品与服务系统之间发生的、用以满足顾客需求的一种或一系列有偿或无偿行为。
-
日、韩、澳、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印尼等7国采用负面清单方式承诺。我国等其余8个成员采用正面清单承诺,并将于协定生效后6年内转化为负面清单。
-
服务贸易开放水平显著高于各自”10+1″协定。
-
中方开放承诺达到了已有自贸协定的最高水平。承诺服务部门数量在我入世承诺约100个部门的基础上,新增开放22个部门,提高37个部门的承诺水平。
-
此外,还包含金融服务、电信服务和专业服务三个附件以及自然人临时移动章节。
③ 投资
投资在经济学上看,是经济主体(如企业)为获取预期收入,投入经济要素(投入资本、建立公司、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获得资本回报,并非是简单的金融证券资产的买卖。
-
采用负面清单对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5个非服务业领域投资作出较高水平开放承诺。
-
除了投资自由化外相关规则外,还包括投资保护、投资促进和投资便利化措施。
-
RCEP形成了统一的规则体系,将显著提升投资政策的透明度,良好的制度环境亦将进一步吸引区域外的投资。
中方投资负面清单反应了国内改革的最新进展,这是我国首张国际协定中的负面清单,特点是做出“荆棘”承诺,表明我们开放的车轮只能向前,不会倒退。
④ 贸易便利化措施
-
简化了海关通关手续,采取预裁定、抵达前处理、信息技术运用等促进海关程序的高效管理手段。尽可能在货物抵达后48小时内放行;对快运货物、易腐货物等,争取在货物抵达后6小时内放行。
-
在世贸组织《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 Agreement)的基础上,加强了风险分析、审核、认证、进口检查、以及紧急措施等规则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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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各方在承认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中减少不必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RCEP的签订及将来进一步的扩容:进口商品会更便宜,将有更多来自其他国家的优质消费品,以更低关税进入中国市场;旅游更方便,人员流动自由,出国旅游更方便快捷;企业更安心,形成区域内统一的规则体系,降低经营成本,减少经营的不确定风险;投资更高效,区域外的投资者进入一个国家,就意味着进入整个区域的国家,市场和空间大大增长,有助于吸引投资。最后,通过RCEP的扩容可提高自贸试验区建设水平,地方也应深入研究推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的创新开放,对标高标准自贸协定的规则,挖掘新的领域和措施。由于篇幅限制,RCEP协定内容详情请参见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站。
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
商国际发〔202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工商联,中国贸促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协定规定的市场开放承诺和规则,引导地方、产业和企业适应区域市场更加开放的环境、更加充分的竞争,更好把握RCEP带来的机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实施RCEP,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推动更高水平开放,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
二、总体目标
通过高质量实施RCEP,以更高水平开放促进更深层次改革。将把握RCEP发展机遇与各地方发展战略紧密对接,推动地方高质量发展。引导鼓励企业以RCEP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贸易和投资发展水平,扩大国际合作,提升质量标准,促进产业升级,增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力。
三、重点任务
(一)利用好协定市场开放承诺和规则,推动贸易投资高质量发展。
1. 促进货物贸易发展。鼓励企业用好成员国降税承诺,结合各成员降税承诺和产业特点,推动扩大服装、鞋、箱包、玩具、家具、电子产品、机械装备、汽车零件、摩托车、化纤、农产品等优势产品出口,积极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等进口,支持日用消费品、医药、康复设备和养老护理设备等进口。(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确保优惠原产地规则发挥实效。进一步加强原产地规则组织实施和签证职能管理,探索与RCEP成员国共同推动原产地电子联网建设,扩大自助打印证书适用国别范围,提升签证智能化水平,提高签证准确性和规范性。实施经核准出口商制度,鼓励企业用好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原产地自主声明便利化措施。及时帮助进出口企业沟通解决享惠受阻问题。(海关总署、中国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 高标准实施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规则。除特殊情况外,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统一纳入“单一窗口”受理,最大限度实现通关物流环节单证无纸化。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地方口岸管理部门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积极推进与RCEP成员国“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有条件的口岸对抵达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且完整提交相关信息的RCEP原产易腐货物和快件,在满足必要条件下争取实行6小时内放行的便利措施。(海关总署、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动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国际合作。加强与RCEP成员国的动植物疫情信息共享,推动国际动植物疫情监测合作,探索认可成员国间动植物检疫措施的等效性。加大对RCEP成员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关注和研究。按照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做好对采信机构实施目录管理工作,为RCEP框架下互认打好基础。(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提高服务贸易对外开放水平。落实好协定服务贸易开放承诺,推动制造业研发、管理咨询、养老服务、专业设计等服务承诺逐一落地。开展服务具体承诺表由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的转换,按照协定承诺在协定生效后6年内尽早完成。为区域内各国投资者、公司内部流动人员、合同服务提供者等各类商业人员及其随行配偶和家属的跨境流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商务部及各有关部门、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提升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履行好协定投资负面清单承诺,确保开放措施落地到位。推动完善全国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落实好“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开放的部署,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开放。(各有关部门、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 提升对外投资便利化水平,提高对外投资质量效益。推动企业参与区域产业链供应链重塑,引导对外投资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推广使用电子证照。高质量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提高合作区与国内园区协同发展水平。加强对外投资保护,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按照RCEP知识产权规则,为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外观设计、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商业秘密等提供高水平保护。完善国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打击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社会共治的有效衔接。研究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和维权援助。按照RCEP规定推动加入知识产权领域国际条约。(商务部、中央宣传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 高水平履行电子商务规则。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推进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的国际互认。加强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全球化经营,完善仓储、物流、支付等全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深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各综合试验区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发展。鼓励引导多元主体投入建设海外仓。积极发展“丝路电商”,与更多RCEP成员国开展电子商务务实合作。(商务部及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制造业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
10. 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结合RCEP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开展技术改造,推进制造业补链强链,强化资源、技术、装备支撑。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建设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鼓励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设备更新和新产品规模化应用。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结合RCEP实施,推动各行业、各地区,以及广大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增强对外贸易质量效益。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强化协同发展、集成服务、互联互通。以质量提升加强我国在RCEP区域中的市场参与能力。(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加强高端产业链合作和制造业项目合作,培育多元化全球供应链网络。充分发挥我国产业和市场优势,在RCEP区域内积极推动企业围绕共同关心的产业链供应链环节开展紧密合作,促进企业开展研发和技术交流,进一步推动高端产业链优势互补、深度融合。加强绿色产业链合作,推动建立绿色制造国际伙伴关系。(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健全产业开放安全保障体系。密切关注区域市场深度开放引发的贸易风险,发挥多主体协同作用,加强预警监测和法律服务。依法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产业安全。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开展贸易调整援助工作,推动建立贸易调整援助制度。(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国际标准合作和转化,提升标准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14. 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化体系。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强标准化工作统筹协调。对接国际标准,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增加国家标准有效供给,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15. 加大对适用的国际标准的采标力度,提升转化率。聚焦RCEP成员国重点贸易领域需求,积极开展国际标准的适用性分析和关键技术指标比对,提出采用国际标准重点领域,加快采用国际标准,提升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根据RCEP区域内标准协调的需要,对国家采标标准立项申报项目实施审评快速程序。(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加大参与国际标准制订和对接力度,加强行业交流合作。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参与关键领域国际标准制订。鼓励我国标准化专家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支持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检测机构加强与RCEP成员国交流合作,共同开展国际标准研制。利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与RCEP成员国建立的标准化合作机制或签署的标准化合作协议搭建平台。(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推动标准协调和合格评定结果互认合作。开展RCEP成员国标准化体系及合格评定程序研究,促进标准协调、合格评定结果互认。支持合格评定机构结合区位优势,与RCEP成员国合格评定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并建立灵活高效的合格评定结果互认模式。积极开展RCEP标准化协调推进关键技术研究,及时汇总发布RCEP成员国合格评定市场准入制度及相关调整信息。(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四)完善金融支持和配套政策体系。
18. 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的金融服务质效。结合RCEP实施,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商业可持续性原则,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优化对外贸领域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信保产品和服务。(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提高人民币结算对贸易投资发展的支持作用。推动RCEP区域内贸易投资活动更多使用人民币结算,帮助市场主体降低汇兑成本,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持续优化政策安排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人民币跨境使用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人民币交易、投资、避险产品,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跨境人民币金融产品和服务。(人民银行负责)
(五)因地制宜用好RCEP规则,提升营商环境。
20. 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各地方要严格实施与RCEP强制性义务对应的国内法律法规规章。以RCEP鼓励性义务作为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抓手,不断提高地方治理能力。充分发挥RCEP作用,提升贸易投资环境,促进对外贸易和招商引资,积极引进区域内资金、人才。地方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自身优势,就高质量实施RCEP探索经验,在本省(区、市)辖区内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示范区,带动提升本省(区、市)整体实施协定的效果。(商务部及各有关部门、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结合地方优势和特点抢抓机遇。强化地方政府服务功能,深入细致研究当地产业优势和RCEP国别市场机遇,指导企业开拓RCEP成员国市场,重点推动优势产品出口。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鼓励支持企业完善重点市场营销渠道。培育建立地方营销服务平台,构建国际物流供应链服务保障体系,提升物流水平。鼓励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加强外资企业服务保障。(商务部及各有关部门、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2. 帮助中西部等地区提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鼓励中西部和东北重点地区加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积极发挥当地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加工贸易产业园等在承接产业转移中的作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承接产业转移能力,特别是加大加工贸易承接力度。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通过北部湾国际门户港、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等重要枢纽,拓展面向RCEP成员国的经贸合作服务功能。落实《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时修订鼓励类产业范围,规范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申报程序。(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和RCEP的叠加效应。落实好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方案和政策措施,深入研究RCEP规则条款及缔约方市场准入承诺,推动在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制造业等方面更快发展。实施好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商务部、海南省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推动制度创新。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政策措施。制定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商务部及各有关部门、相关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促进边境贸易发展。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继续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边境口岸通行能力。加快双边检验检疫议定书签署,扩大边境贸易进口商品品种。优化边境贸易检验检疫流程。鼓励边境地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促进边贸电商市场融合发展,为边贸企业提供通关、物流等优质服务,培育面向国内外的边境地区商品市场和商贸中心。(商务部、海关总署及各有关部门、各边境省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深入做好面向企业的配套服务。
26. 建立自贸协定实施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服务企业的功能,便利企业了解和查询关税优惠、原产地操作、服务投资开放、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规则,就RCEP提供咨询服务,提供知识产权数据接口等服务支撑。鼓励地方积极开展自贸协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努力为企业提供优惠关税政策、原产地证书申领、通关便利化、服务投资咨询、商事仲裁解决、商业保理等自贸伙伴贸易投资一站式解决方案。(商务部、中国贸促会、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7. 发挥驻外经商机构对企业在海外的服务功能。在RCEP区域的中国驻外经商机构要加大对当地中资企业用好协定的支持力度,鼓励当地中资企业商(协)会充分发挥提供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服务等方面作用,为企业在当地开展业务合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供咨询帮助。(商务部负责)
28. 增强展会等平台对贸易投资发展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展会平台服务企业的作用,扩大面向RCEP国家的贸易投资促进和推广,鼓励相关地方利用现有展会活动,更好带动与RCEP国家的对外贸易、双向投资和技术交流。(商务部负责)
29. 持续做好宣传培训。建设解读RCEP规则和指导实际操作的专家队伍。通过相关部门自主组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中小微企业的培训力度,结合各地特点和实际需要开展针对性培训,着力提升中小企业对RCEP规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商务部、财政部、中国贸促会、全国工商联、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0. 加强RCEP实施效果跟踪。深入开展调研,广泛收集各方面诉求,加强地方和产业对RCEP实施工作的参与。及时查找、分析和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实施方法,提升企业利用RCEP的便利性,用足用好优惠措施。(商务部、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各地方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全面做好RCEP实施相关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部门联动、央地协同,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RCEP实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1月 24 日
(来源:跨境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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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贝斯哲):重磅!RCEP的指导意见来了!丨贝斯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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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妆品广告和化妆品标签异同知多少?丨贝斯哲 (2024年3月27日)
- 首次发布!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来了丨贝斯哲 (2024年3月25日)
- 敲黑板!“阴阳合同”首次被明确列举为逃税手段丨贝斯哲 (2024年3月22日)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要行动方案,加大吸引外资力度丨贝斯哲 (2024年3月20日)
- 非居民企业适用“安全港”规则:中间层公司身份判定是关键丨贝斯哲 (2024年3月18日)
- 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指南 Guide to Payment Services in China 丨贝斯哲 (2024年3月15日)
- 赴境外投资企业,勿忘填报投资备案(核准)半年报!丨贝斯哲 (2024年3月14日)
- 国务院10号文: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丨贝斯哲 (2024年3月9日)
- 董事辞职后,公司未及时变更工商登记,如何破解涤除登记难题?丨贝斯哲 (2024年3月8日)
- 政府工作报告:继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丨贝斯哲 (2024年3月5日)
- 上海:企业登记疑难杂症有解了丨贝斯哲 (2024年2月28日)
- 什么是“未来产业”和新赛道?七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丨贝斯哲 (2024年2月23日)
- 存量公司最晚可于2032年6月30日前出资到位丨贝斯哲 (2024年2月6日)
- 让工厂兼做出口贸易,还是单独设立贸易公司做出口?丨贝斯哲 (2024年1月29日)
- 上海开展新一轮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丨贝斯哲 (2024年1月24日)
- 台资企业利润汇出七问丨贝斯哲 (2024年1月22日)
- 新《公司法》之重大修改解读(一)丨贝斯哲 (2024年1月17日)
- 新《公司法》之重大修改解读(二)丨贝斯哲 (2024年1月17日)
-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清算?有指引丨贝斯哲 (2024年1月4日)
-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因应“注册资本在五年内缴齐”的新法修订?丨贝斯哲 (2024年1月2日)
- 新的《公司法》表决通过!2024年7月1日起实施丨贝斯哲 (2023年12月29日)
- 法律保护“干股”吗?—从最高法院案例看公司股东意思自治丨贝斯哲 (2023年12月20日)
- 犯了职业病,展会上当起了宣传语的啄木鸟丨贝斯哲 (2023年12月11日)
- 7方面80条措施!推进上海自贸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丨贝斯哲 (2023年12月8日)
- 你的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了吗?丨贝斯哲 (2023年11月29日)
- 北京重磅!进一步扩大开放,涉及这些行业丨贝斯哲 (2023年11月24日)
- 安啦!台资企业朋友不必焦虑……丨贝斯哲 (2023年11月17日)
- 贝斯哲成功协助台湾居民解决大陆遗产继承纠纷 (2023年11月9日)
- 今日起,外国投资者无需再办理领事认证,提供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丨贝斯哲 (2023年11月7日)
- 上海二中院关于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审查要点丨贝斯哲 (2023年11月2日)
- 证监会、司法部修订发布《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丨贝斯哲 (2023年10月30日)
- 外商投资重磅好消息!11月7日起取消境外投资方认证!丨贝斯哲 (2023年10月23日)
- 最新!允许境外非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丨贝斯哲 (2023年10月18日)
- 上海二中院关于对赌协议股权回购纠纷的审查要点丨贝斯哲 (2023年10月13日)
- 无形资产出资法律问题分析丨贝斯哲 (2023年9月20日)
- 港澳居民可直接以个人名义购买深圳商用物业、商务公寓了丨贝斯哲 (2023年9月11日)
- 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直接来北交所IPO!丨贝斯哲 (2023年9月6日)
- 贝斯哲成功帮助某台资企业完成拆迁补偿 (2023年9月4日)
- 企业搬迁,员工经协商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吗?丨贝斯哲 (2023年8月23日)
- 出租厂房失火,谁负责丨贝斯哲 (2023年8月21日)
- 进一步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国务院最新发布丨贝斯哲 (2023年8月14日)
- 案例 | 小股东权益受损 贝斯哲保驾护航 (2023年8月2日)
- 自贸试验区再获重大利好 丨 贝斯哲 (2023年7月3日)
- 上海不再单独核发酒类经营许可,纳入食品经营范畴 | 贝斯哲 (2023年6月26日)
- 贝斯哲 | 夫妻一方是否有权单独处分名下股权? (2023年6月19日)
- 贝斯哲 | 哪些情形下外资企业的清算剩余资产会被认定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 (2023年6月16日)
- 贝斯哲 | 越南劳动法介绍 (2023年6月13日)
- 贝斯哲成功协助苏州某科技公司完成对日本企业的收购 (2023年6月12日)
- 贝斯哲 | 关于仲裁协议无效的49个裁判规则 (2023年6月9日)
- 一图教会网上办理外债签约(变更)登记 | 贝斯哲 (2023年5月24日)
- 贝斯哲 | 2023年最新赴越南设立工厂指南 (2023年5月18日)
- 天津拟延长融资租赁监管过渡期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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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部门联合发文,遏制医美行业乱象丨贝斯哲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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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以为你是100%果汁,就可以随便炫丨贝斯哲! (2023年4月23日)
- 上海: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丨贝斯哲 (2023年4月7日)
- 重磅!《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发布丨贝斯哲 (2023年3月24日)
- 从2023上海市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看企业广告应注意要点丨贝斯哲 (2023年3月22日)
- 股权转让VS股权撤资,企业所得税处理大不同!丨贝斯哲 (2023年3月15日)
- 一文速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丨贝斯哲 (2023年3月9日)
- 商务部外资司:2023年将如何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丨贝斯哲 (2023年3月6日)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企业用地回购,大不同!丨贝斯哲 (2023年3月1日)
- 全面注册制正式实施!丨贝斯哲 (2023年2月20日)
- 客户风采丨5年内辅导100+学生进入牛剑G5,从学霸到大神导师,Criss老师故事全揭秘! (2023年2月3日)
- 重磅!全面注册制要来了!丨贝斯哲 (2023年2月1日)
- 大陆科技企业赴台投资应注意事项(中)丨贝斯哲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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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政府1号文!丨贝斯哲 (2023年1月28日)
-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金未全部到位,会有哪些影响?丨贝斯哲 (2023年1月11日)
- “乙类乙管”后,阳了请假该如何发放工资?丨贝斯哲 (2023年1月3日)
- 股东从企业借款视同利润分配?有可能!丨贝斯哲 (2022年12月9日)
- 江苏高院发布江苏省2019-2022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工作情况丨贝斯哲 (2022年12月6日)
- 先缴税,后股转,上海工商税务联手规范个人股权转让审批流程丨贝斯哲 (2022年12月2日)
- 上海及重庆外商投资旅行社可从事出境游业务了!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26日)
- 怎样获得商品RCEP原产资格 | 贝斯哲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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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公司法律适用纪要(上海一中院)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14日)
- 《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修订要点一览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11日)
- 重磅!防疫政策重大调整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11日)
- 上海修订跨国总部规定 新增“事业部总部”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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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星广告代言,再套紧箍咒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4日)
- 因应《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企业应注意哪些事项?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2日)
- 2022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来了丨贝斯哲 (2022年10月28日)
- 六部门发文!强化外商投资企业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外企在A股上市丨贝斯哲 (2022年10月26日)
- 大陆科技企业赴台投资应注意事项(上)丨贝斯哲 (2022年10月24日)
- 上海及重庆外商投资旅行社可从事出境游业务了!丨贝斯哲 (2022年10月9日)
- 国外食品可以直接进口到国内销售吗丨贝斯哲 (2022年9月26日)
- 台资企业获得的拆迁补偿款,是否可以直接汇回境外?丨贝斯哲 (2022年9月5日)
- 对赌协议中的公司估值如何认定?两次判决结果截然相反!丨贝斯哲 (2022年7月20日)
- 专精特新认定标准全国统一!丨贝斯哲 (2022年6月13日)
- 四部门: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 | 贝斯哲 (2022年6月2日)
- 上海高院发布6个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典型案例丨贝斯哲 (2022年5月30日)
- 《台资企业异地投资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线上讲座 | 贝斯哲 (2022年5月25日)
- 重磅!证监会23条助力抗疫政策“大礼包”!丨贝斯哲 (2022年5月21日)
- 疫情下经营困难的企业,不妨考虑通过“歇业”喘口气再出发丨贝斯哲 (2022年5月10日)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迎来重大修改!诊所只需备案即可执业!丨贝斯哲 (2022年4月13日)
-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迎来“大修”丨贝斯哲 (2022年4月11日)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的决定》解读来了!丨贝斯哲 (2022年4月7日)
- 商务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投资规则释疑 | 贝斯哲 (2022年3月30日)
- 为什么台湾居民可以设立个体户的消息如此受到追捧?丨贝斯哲 (2022年3月17日)
- 重磅!台湾居民可在这些地区直接申请登记个体工商户啦!丨贝斯哲 (2022年3月16日)
- 台湾第一份百大长青家族企业排行榜出炉!丨贝斯哲 (2022年2月11日)
- 重磅!RCEP的指导意见来了!丨贝斯哲 (2022年1月26日)
- 五部门联合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丨贝斯哲 (2022年1月10日)
- 最新!外资不能投资的行业有哪些?一张图表全涵盖丨贝斯哲 (2021年12月27日)
- “避税天堂”或将成为历史,国际纳税体系发生重大变化丨贝斯哲 (2021年10月27日)
- 台籍员工交满15年社保,能领到多少养老金?丨贝斯哲 (2021年10月22日)
- 境内企业赴境外投资备案核准办事指南(1) | 贝斯哲 (2021年9月8日)
- 企业注销程序再简化,可全程网办!|贝斯哲 (2021年8月24日)
- 【二代不接班,台资企业要怎么传承】讲座成功举办丨贝斯哲 (2021年7月26日)
- 上海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丨贝斯哲 (2021年7月16日)
- G20达成税改历史性协议,世间再无“避税天堂”!台商该如何应对?丨贝斯哲 (2021年7月12日)
- 两岸继承顺位大不同,大陆房产花落谁家丨贝斯哲 (2021年6月25日)
-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新版解读丨贝斯哲 (2021年6月21日)
- 7月1日起全国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丨贝斯哲 (2021年6月4日)
- 外商被允许在境内独资设立娱乐场所丨贝斯哲 (2021年6月2日)
- 上海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公布丨贝斯哲 (2021年4月25日)
- 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模式对比分析丨贝斯哲 (2021年4月9日)
- 两岸继承顺位大不同,大陆房产花落谁家 | 贝斯哲 (2021年3月29日)
- 国家发改委明确,这类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无需备案了 | 贝斯哲 (2021年3月25日)
- 多部门联合出台“农林22条措施” 支持台胞台企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丨贝斯哲 (2021年3月17日)
- 2分钟看懂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涉税干货丨贝斯哲 (2021年3月5日)
- 重磅!商务部出台22条举措稳外资,要求严格落实“非禁即入”丨贝斯哲 (2021年3月1日)
- 2020 · 贝斯哲关键词 (2021年2月8日)
- 注册资金分期缴纳的风险丨贝斯哲 (2021年1月13日)
-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优势和流程丨贝斯哲 (2021年1月11日)
- 毛里求斯境外公司政策大调整, 台商该如何应对?丨贝斯哲 (2021年1月4日)
- 法定代表人的签章规范与风险丨贝斯哲 (2020年12月30日)
- 2020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来了丨贝斯哲 (2020年12月28日)
- 小股东如何降低风险?丨贝斯哲 (2020年12月23日)
- 重磅!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出台,明确限定军工等重要领域丨贝斯哲 (2020年12月21日)
- 外商投资企业不再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分类丨贝斯哲 (2020年12月11日)
- 昆山发布《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丨贝斯哲 (2020年12月9日)
- 从当当网事件看企业的证照公章抢夺战丨贝斯哲 (2020年11月20日)
- 台商资产处置 规划当先丨贝斯哲 (2020年10月21日)
- 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国务院释放出哪些信号?丨贝斯哲 (2020年10月14日)
- 好消息!2020年底前外资企业可异地网上申请设立、变更及注销登记了丨贝斯哲 (2020年10月9日)
- 最新!一批涉外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丨贝斯哲 (2020年10月6日)
- 贝斯哲成功协助台湾上市公司大陆子公司完成企业分立 (2020年10月6日)
- 《苏州工业园区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详解丨贝斯哲 (2020年9月29日)
- 化妆品与食品进出境的监管变化对比 | 贝斯哲 (2020年9月16日)
- 临港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公司设立更便捷丨贝斯哲 (2020年9月16日)
- 投资东南亚:谨防潜在税务风险丨贝斯哲 (2020年9月16日)
- 重磅!国务院新政大力培育集成电路领域和软件领域企业!丨贝斯哲 (2020年9月16日)
- 并购重组中的债权转让Q&A| 贝斯哲 (2020年9月16日)
- 半导体产业投资潮涌,贝斯哲强力助推丨贝斯哲 (2020年8月18日)
- 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来了!| 贝斯哲 (2020年7月7日)
- 买全球、卖全球、修全球——《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的公告》丨贝斯哲 (2020年6月23日)
- 走吧,我们一起去海南! | 贝斯哲 (2020年6月23日)
- 《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出台!丨贝斯哲 (2020年6月23日)
- 《外商投资法》施行后全国首例境外自然人要求确认股东资格案丨贝斯哲 (2020年6月6日)
- 一图读懂2020《政府工作报告》丨贝斯哲 (2020年6月6日)
- 客户风采丨纳狮新材料:用材料改变世界 (2020年5月18日)
- 最新!十部委发文,鼓励台资企业复工复产及上市融资丨贝斯哲 (2020年5月18日)
- 广告不是想发就能发!这些问题要注意丨贝斯哲 (2020年5月18日)
- 最新:上海发布并实施24条促进外商投资的政策丨贝斯哲 (2020年4月17日)
- 重磅:国务院发布利好消息,多项政策有望今年落地!丨贝斯哲 (2020年4月17日)
- 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能开展哪些业务丨贝斯哲 (2020年4月17日)
- 上海:资本项目便利化扩大至全辖丨贝斯哲 (2020年4月17日)
- 受疫情影响,企业可以申请暂停营业吗?丨贝斯哲 (2020年3月26日)
- 3月起,这些新规将施行!丨贝斯哲 (2020年3月12日)
-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2020年3月12日)
-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2020年2月19日)
- 国务院最新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企业如何区分大中小微划分标准?丨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各地人社部门出台的系列惠企惠民政策丨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为中小企业进一步减负,上海宝山、奉贤、黄浦、青浦出台新政!丨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为苏州这座有温度的城市点赞!疫情之下第一个出台政策支持中小企业!丨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台商如何處理疫情期間的訂單? 丨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为中小企业进一步减负,上海嘉定、静安、杨浦出台新政!丨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五部门发文:疫情下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丨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2019大陸台商1000大 再度展現台商發展新實力 (2020年2月19日)
- 2020年起,境内自然人可直接持股外商投资企业丨贝斯哲 (2020年1月9日)
- 台资企业将取消商委备案,但性质上并不会等同内资企业丨贝斯哲 (2020年1月9日)
- 北京服务业向外资进一步开放9条试点措施落地丨贝斯哲 (2019年12月18日)
- 正大集团旗下亚洲第一家高科技全自动无人饲料工厂今日开工奠基丨贝斯哲 (2019年12月18日)
- 重磅:《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获得通过丨贝斯哲 (2019年12月18日)
- 一图读懂今日新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丨贝斯哲 (2019年12月5日)
- 最新!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丨贝斯哲 (2019年11月21日)
- 《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 台港澳仍参照外商待遇丨贝斯哲 (2019年11月7日)
- 最新!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可与大陆居民享同等购房资格!丨贝斯哲 (2019年11月7日)
- 第一家亏损生物医药企业凭什么成功闯关科创板丨贝斯哲 (201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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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业对外开放再出大招!丨贝斯哲 (2019年10月15日)
-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那些事儿丨贝斯哲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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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谈大陆台商土地厂房受骗事宜丨贝斯哲 (2019年9月11日)
- 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布 医药保健行业成重灾区丨贝斯哲 (2019年9月11日)
- 自贸区“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 丨贝斯哲 (2019年8月28日)
- 上海进一步开放外资进入服务业丨贝斯哲 (2019年8月15日)
- 上海再放大招 出台30条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丨贝斯哲 (2019年8月15日)
- 《亲爱的,热爱的》,少一点都不行丨贝斯哲 (2019年8月5日)
- 同业竞争红线难突破,从和舰芯片止步科创板看台资企业大陆挂牌的头号障碍丨贝斯哲 (2019年7月29日)
- 重磅!上海自贸区外汇改革新亮点!外资企业资本金可结汇用于境内股权投资了!丨贝斯哲 (2019年7月17日)
- 外商在自贸区可以从事哪些业务?丨贝斯哲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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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公布丨贝斯哲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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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今出台丨贝斯哲 (2019年7月2日)
-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性规定或将在年底前全面取消丨贝斯哲 (2019年6月20日)
- 限制出境,一招锁住外籍失信人“命门” 丨贝斯哲 (2019年6月5日)
- 上海按捺不住了 出台政策抢夺民企总部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3日)
- 今年,拭目以待这些与外商投资有关的法规出台!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3日)
- 不要随便搬出“苍老师”!上海五例虚假违法广告被点名 | 贝斯哲 (2019年5月23日)
- 台青大陆创业得失谈:股东之间利润分配意见不一时怎么办?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3日)
- 《商标法》新修, “商标蟑螂”再遭狙击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2日)
- 台青大陸創業,不得不知的公章使用ABC 丨貝斯哲 (2019年5月22日)
- 国务院发布《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2日)
- 最高院发布涉台“36条”,便利台籍人员在大陆参与司法活动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2日)
- 外籍个人如何申请《中国税收居民证明》?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动产抵押登记新规出台 不再审查动产真实性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上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开放程度抢眼,出台62条支持自贸区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台灣聯電大陸子公司擬登陸科創板 入首批受理名單丨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重磅!三部门联合发布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上海理性处罚轻微违法行为 不再劈头开罚单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总理记者会 16条利好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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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给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哪些发展机遇?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0日)
- BVI开曼新法未明 台商勿慌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0日)
- 企业赴境外投资时的审查要点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0日)
- 《外商投资法》亟待解决的几个现实问题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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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激励实施中的几大忠告丨贝斯哲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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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健食品、醫療器械、藥品等要注意了!廣告將被嚴查!丨貝斯哲 (2018年12月26日)
- 首例!台湾金融机构直接入股大陆银行丨贝斯哲 (2018年12月26日)
- 贝斯哲成功协助广东省某外资企业跨境货款形成的债权转为增资 (2018年12月26日)
- 浙江减负动真格了!省政府从税收、社保、融资、用地等给出一揽子政策丨贝斯哲 (2018年10月30日)
- 海南自贸区方案公布,多项政策惠及外商投资丨贝斯哲 (2018年10月19日)
- 未按薪资全额缴纳社保,风险到底有多大?丨贝斯哲 (2018年10月19日)
- “证照分离”改革11月10日起在全国推开丨贝斯哲 (2018年10月12日)
- 外籍个人出国“坐月子”优惠政策有望继续实施丨贝斯哲 (2018年10月12日)
- 干货来了!企业经营法律风险60项提示丨贝斯哲 (2018年9月30日)
- 国税总局发文强调社保不可“集中清缴”,政府信任危机浮出水面丨贝斯哲 (2018年9月30日)
- 政府新规整治闲置用地 力推土地“增存挂钩”丨贝斯哲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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