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距离上一次企业可借入的全口径外债额度上调政策不到10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天发布银发(2021)5号文《关于调整企业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的通知》,将企业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25下调至1,而这也是10个月前原本实行的企业外债额度。
这也是继2020年12月11日对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下调之后,针对企业的政策调整;而就在前天,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局则刚刚调整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0.3上调至0.5。
一边是限流入,一边是放流出,这无疑是政府面对人民币升值压力下所作出的相应举措。
企业全口径外债额度调节参数规定为1,源于2017年1月12日施行的银发(2017)9号文《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该规定,企业跨境融资上限=资本或净资产*跨境融资杠杆率(暂定为2)*宏观审慎调节参数(暂定为1),其中净资产以上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020年3月11日,央行与国家外汇局发布银发(2020)64号文,将上述宏观审慎调节参数提高了25%即从1调高至1.25。今天重新调整该调节参数为1,意味着企业可融入的外债额度最高仍为净资产的2倍。
根据通知,企业因此次参数调整导致外债额度超出上限的,在本通知发出之前的跨境融资合约可持有到期。

贝斯哲法律财税事业群
电话:021-64881926
E-mail:main@bestchoiceco.com
联系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2988号赢嘉广场A座7C
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778号金融街静安中心2号楼1002单元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贝斯哲):重磅!企业外债额度下调!丨贝斯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