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靴子在同一天落到了地面。
2020年10月30日,不约而同的,上海、北京、天津等15个省市同时发布通知,规定自11月1日(天津市自11月21日)起,将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社保由税务部门征收(俗称社保入税)这件事,之所以称之为“楼上的那只靴子”,起源于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及国务院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方案提出,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社保入税方案从出台到暂搁实施
众所周知,根据《社会保险法》等规定,企业应按员工工资全额缴纳社保,且以此前企业的负担比例来看,约占该员工工资的38-45%,压力不可小觑。因此实务中,仅按当地最低社保缴纳基数或不足额缴纳的企业并不在少数,甚至可以说占据了很大的比重。如将社保改由税务部门征收,毫无疑问可以利用已经透明化的职工收入信息,反过来督导和监测企业对于员工社保缴纳基数的合规性。
方案一出,舆论哗然。期间常州裕华玻璃被追缴十年社保事件的发生,更将民间舆论声潮推向了顶点。
2018年8月20日,常州市税务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行政裁定书:常州市裕华玻璃有限公司2007年12月至2017年11月期间欠缴社会保险费合计201万元,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作出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对裕华玻璃公司征收社会保险费。在征收决定生效后,因该公司未全部履行缴纳义务,税务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适逢强制执行期间由遭遇环保督查,裕华玻璃厂因废气管理不符合规定而被查封。屋漏偏遭连阴雨,裕华玻璃因此停业。
虽然裕华玻璃真正停产的原因是环保,但在社保入税引起企业情绪普遍反弹的大环境下,追缴社保事件在某些程度上就被夸大成为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这无疑更加助长了舆论声潮的继续发酵,以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不得不暂缓施行。
2018年9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常务会议,要求把已定减税降费措施切实落实到位,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2018年9月2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稳定社保费征收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表示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现行的社保缴费基数、费率等相关征收政策,要一律保持不变。严禁自行组织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社保改由税务部门征收这一方案,暂时告一段落。
但改革的步伐并没有因此停滞。2019年,社保改革进入了两大基调的调整,一方面政府积极研究降低费率以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则逐步通过法治手段加大对社保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
降低社保费率与合规并行的2019
2019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稳定现行征缴方式,各地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采取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2019年4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明确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目前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可降至16%。同时,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
《降低社会保险费综合方案》出台后,各地人社部门纷纷响应。今年2月,因应疫情影响,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又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的政策。6月,将阶段性减免政策期限进行了延长。
降低社保费率,是政府释出的善意与缓和的信号;但同时,对于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与人员,政府也开始出手进行惩戒。

2018年11月22日,28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九种社保违法违规情形被列为严重失信行为:
(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
(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
(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
(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
(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数据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合作备忘录》共罗列了32项惩戒措施,从限制消费、加大随机抽查频次、限制企业申请政府财政补贴补助到对企业上市的严格监管,及至必要时采取行政监管,可谓跨部门联合精准打击,全面杜绝社保失信行为。
2019年10月28日,人社部又颁布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暂行管理办法》,对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参保及待遇领取人员,通过各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当事人予以核查,违者则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靴子落地,社保合规缴纳终成趋势
历史的车轮,从来都是滚滚向前。
在中国多地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客观背景下,政府所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要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着实不易。况且,自2019年开始,政府也在积极出台各项措施,减税降负,优化营商环境。经过两年的盘整期之后,本次15个省市同步实施社保入税方案,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已重新启动实施。政策暨出,剩下的就是如何执行的问题了。
仔细阅读本次各地出台的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都心照不宣地使用了如下两段文字:
1、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2、企业(缴费人)按照先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
这两段文字,表达的中心思想无非是两个:第一,税务部门只是负责社保的征收;第二,社会保险费的核定仍由社保部门进行。也就是说,改变的只是社保缴纳的入口,其他一切照旧。
尽管如此,不可逆转的一点是,社保与税收征缴部门的合一,将使得个人工资薪金收入及其他综合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及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从此整合起来,产生奇妙的化学反应。至少,部门之间资源信息的共享渠道从此打通,按照法定要求足额缴纳社保,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贝斯哲):靴子落地!1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征收后的社保要怎么缴?丨贝斯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