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9月21日,国务院颁布国发(2020)13号《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同时要求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关部门应向社会公布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贝斯哲现将其中涉及外商投资行政许可事项整理如下: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涉外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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