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9月6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
- 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为广大群众减负,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宅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
- 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 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由有关部门结合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按照不溯及既往、确保总体税负不增的原则,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
- 深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如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对个人在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比照上市公司股票,对差价收入免征个税。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享受的免征房产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省级,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也可享受。支持有潜力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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