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0月8日,国务院发布国函(2022)104号《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以下简称104号文),同意即日起至2024年4月8日,在上海及重庆设立并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可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为何是上海与重庆,且期限仅到2024年4月8日?
从104号文内容可以看到,本次开放外商投资旅行社出境游业务并非全国范围内,而仅限于上海与重庆这两座城市,且同时限定的时间为《批复》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8日,只有不到两年的时间。
之所以有此规定,实际上是贯彻落实国函(2021)37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以下简称37号文)的结果。2021年4月9日,为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国务院拟以天津、上海、海南及重庆四地作为综合试点区域开展差异化探索,因此发布37号文并确定了三年的试点期。这也是继2015年5月5日北京率先进行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之后的首次扩围。

实际上,对上海来说,外商投资出境游业务并非从此次104号文才进行开放。早在2013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实施后,注册在试验区内的外商投资旅行社就可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游业务,但当时的投资形式仅限于中外合资。本次104号文发布后,意味着上海全市范围包括外商独资在内的所有外商投资旅行社,均可从事出境游业务(台湾地区除外)。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最早开展试点的北京,在三年试点期满后的2019年1月31日,国务院专门发文《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同意继续开展第二个三年期试点。因此,尽管目前104号文明确的实施期限只有两年不到的时间,但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向外资开放的步伐只会越来越宽广,越来越自信。试点期结束后,让我们拭目以待,上海与重庆两地或将继续维持开放态势。

外商投资旅行社的条件规定
一、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设立条件
根据《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外国及港澳台投资者在境内投资设立旅行社,应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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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采取独资、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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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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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可以是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如系租赁用房则租期不得少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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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即需具备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具有传真机、复印机及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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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根据《旅行社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旅行社为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委派的领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与委派其从事领队业务的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
(2)取得导游证;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取得相关语言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通过外语语种导游资格考试,但为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委派的导游除外;
(5)具有两年以上旅行社业务经营、管理或者导游等相关从业经历。
二、外商投资旅行社的审批程序
根据《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不过,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及营商环境的优化,上海市政府于2021年6月30日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7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的优化改革方式,其中就包含了外商投资旅行社的业务许可,要求申请人直接提供自愿承诺并提交相关材料即可,相关部门通过事后检查及必要时全覆盖核查的方式进行行业管理。

与上海贯彻国务院“先照后证”、简政放权的改革措施相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11月11日《关于印发<《重庆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对自贸区内的旅行社设立许可亦同样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进行事后管理,意味着两地旅行社的设立均无需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外商投资旅行社要从事出境游业务,需经营许可满两年
尽管本次104号文开放上海及重庆两地的外商投资旅行社从事出境游业务,但此规定对于新设旅行社来说并不会立刻产生效益。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八条之规定,外商投资旅行社必须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时,方可申请出境游业务。
因此,对于在104号文实施前已经设立且经营满2年的外商投资旅行社,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从事出境游业务的的变更申请,并同时向旅游管理部门履行告知承诺,方可开始从事出境游业务。对新设旅行社来说,需经过2年的过渡期。

赴台旅游业务须特别申请
以上可从事出境游业务的外商投资旅行社,其面临的一个共同规定,即赴台旅游业务除外。
针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事宜,2006年4月16日,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对于可从事组团赴台旅游的旅行社,将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从取得出境游业务经营许可并提出经营赴台旅游业务申请的旅行社中指定,并向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进行备案;台湾地区接待赴台旅游大陆居民的旅行社,也应该进行备案方可从事相关业务。资料显示,截至2022年8月底,大陆共有311家旅行社获得了赴台旅游的业务资格,台湾共26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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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贝斯哲):上海及重庆外商投资旅行社可从事出境游业务了!丨贝斯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