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工贸易企业合规管理

01
加工贸易手册设立环节
在加工贸易的手册设立环节,企业应注意手册备案商品的合规性,下面小编为企业梳理了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加工贸易关税配额农产品、进出口许可商品有关规定。
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
自1999年起,国家开始对加工贸易实行商品分类管理,按商品将加工贸易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和允许类。2004年至今,根据国家宏观调控、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加工贸易管理有关规定,国家陆续将高能耗、高污染和大量消耗国内资源的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对列入禁止类目录的加工贸易,取消其进口保税政策。
tip:企业需注意禁止类商品编码调整后仍适用禁止类目录管理。
针对由于年度税则调整导致此前已公布的禁止类商品目录中部分商品的商品编码发生变化的情况,商务部、海关总署曾经明确:按照原商品调整后对应的新商品编码实施监管,即原商品属于禁止类商品目录范围的,调整后的新商品编码仍属于禁止类商品目录范围。
关税配额农产品
在公历年度内,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减让表所承诺的配额量,确定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的年度市场准入数量。属于关税配额内进口的货物,按照配额内税率缴纳关税;属于关税配额外进口的货物,按照配额外税率缴纳关税。
加工贸易项下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品种为:小麦(包括其粉、粒)、玉米(包括其粉、粒)、大米(包括其粉、粒)、食糖、棉花、羊毛以及毛条。
进出口许可管理
2021年12月31日商务部 海关总署发布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8号—50号。
分别公布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2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2年)》。
02
加工贸易生产环节
在加工贸易生产环节,企业需注意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料件串换、加工贸易存放场所、不作价设备等业务的合规管理,下面小编为大家梳理了相关业务注意事项。
tip:企业需注意避免先出口成品后进口保税料件、有出口成品无进口保税料件情况。
此情况不符合“企业进口全部或部分料件,经过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加工贸易定义。除发生余料结转、深加工结转等情况,原则上应先进口保税料件,再出口成品。
03
加工贸易内销环节
保税货物内销
内销根据货物区分包括料件内销、成品(半成品)内销、边角料内销、残次品内销、副产品内销等,下面小编为企业梳理了内销需注意事项。
1.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制成品或残次品内销的,在办理内销征税手续时,都应按照原进口料件的品名申报,即制成品、残次品都应该按照单耗折算成所耗用的进口保税料件。
2.边角料在内销时需要按照报验状态申报,无须提交许可证件及上缴缓税利息。
3.副产品在内销时需要按照报验状态申报,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许可证件及上缴缓税利息。
企业需特别注意副产品的区分,例如:黄大豆加工出口豆粕,同时产生豆油、豆皮、皂角、脂肪酸等;花生加工出口花生油,同时产生花生粕等,都属于副产品。如果将这些副产品当成边角料内销,则存在低报价格、偷逃税款的风险。
tip:企业需注意内销商品价格申报。
1.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应以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申报完税价格。
2.边角料或者副产品内销时,应以其内销价格为基础申报完税价格。
3.副产品并非全部使用保税料件生产所得的,应以保税料件在投入成本核算中所占比重计算结果为基础申报完税价格。
特殊商品内销
部分加工贸易货物在内销时,需具备特殊的条件或不予内销,企业在办理相关货物的内销手续时应注意。下面小编为企业梳理了特殊商品的内销条件。
04
加工贸易手册核销环节
加工贸易手册核销是指企业根据保税货物进、出、转、存、销等情况,将加工贸易手册的料件进口、成品出口、生产加工、货物库存、深加工结转、内销征税和后续补税等情况向海关申报,海关予以审核、核销、结案的过程。下面小编为企业梳理了报核前需要重点检查内容及常见问题。
1.报核数据是否齐全、正确和有效,是否符合海关要求。
2.报核清单是否完整涵盖手册项下所有进出口核注清单。
3.核注清单的申报是否正确,如贸易方式、核扣标志等。
4.是否在报核前按规定办结边角料、剩余料件、副产品、残次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相关手续,相应核注清单是否纳入报核清单。
5.报核前申报单耗的,检查单耗申报环节、申报状态、申报单耗内容是否符合单耗管理的相关要求。
6.手册是否存在进出口时间、重量及金额倒挂情事。
7.手册进出口平衡情况。
tip:企业需注意余料结转保税料件价格申报。
余料结转保税料件单价应以进口料件成交价格为基础申报,多批次进口的保税料件应以加权平均价为基础申报。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贝斯哲法律税事业群
电话:021-64881926
E-mail:main@bestchoiceco.com
联系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2988号赢嘉广场A座12C
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778号金融街静安中心2号楼1002单元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贝斯哲):关于加工贸易企业合规管理的政策解读丨贝斯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