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認定為工傷。現就處理過程中的交通事故侵權賠償與工傷保險賠償涉及的相關問題進行解答:
Q1:勞動者是否有權同時請求第三人賠償和工傷保險賠償請求權?
A1:是,勞動者在第三人侵權引起工傷事故時,具有兩種賠償請求權,一是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賠償請求權,二是工傷職工向第三人提起的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如勞動者分別起訴侵權賠償和工傷保險仲裁的,法院應分別做出判決。
Q2:勞動者可以拿到的賠償項目怎麼計算?
A2:工傷保險賠償和侵權損害賠償競合案件中具體賠償項目的確定,目前審判實踐中存在不同的認識和處理方式。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賠償與第三人侵權損害賠償競合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為例,採取同一賠償(重複賠償)專案按照“就高原則”進行認定。“就高原則”是指系爭侵權損害和工傷保險相同並重複的賠償專案,按照各自的計算標準,確定兩者之中數額較高的作為勞動者應獲得的賠償數額的計算原則。
1、重複賠償專案對照列表
工傷 | 侵權 |
原工資福利 | 誤工費 |
醫療費 | 醫療費 |
護理費(停工留薪期間)生活護理費 | 護理費 |
住院伙食補助費 | 住院伙食補助費 |
交通費 | 交通費 |
外省市就醫食宿費 | 外省市就醫住宿費、伙食費 |
康復治療費 | 康復費、康復護理費、適當的整容費、後續治療費 |
輔助器具費 | 殘疾輔助器具費 |
供養親屬撫恤金 | 被撫養人生活費 |
喪葬補助金 | 喪葬費 |
2、兼得項目對照列表
工傷 | 侵權 |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殘疾賠償金 |
一次性工傷補助金 | 死亡賠償金 |
3、專屬項目對照列表
工傷 | 侵權 |
傷殘津貼 | 營養費 |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 精神撫慰金 |
陪護人員住宿費、伙食費 |
(注:該表格摘自《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賠償與第三人侵權損害賠償競合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Q3;勞動者已經獲得了足額且就高原則下的賠償,是否有權繼續請求工傷賠償中的重複賠償專案?
A3:不能,只要法院在審理工傷保險賠償案件中,查明勞動者在侵權損害賠償案件中已就相同並重複的賠償專案按照就高原則獲得足額賠償,按照民法的填平原則,勞動者仍在工傷保險賠償中主張賠償的,法院不予支持。
Q4:單位或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在不知情勞動者已拿重複賠償,履行了相應的賠償義務後,是否有權向勞動者追索重複賠償部分?
A4:有權,用人單位或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在扣除按照就高原則確定的勞動者應獲得的賠償數額後的剩餘部分進行追償,但其追償的數額不得超過其實際支付的重複賠償項目的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