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今天刚刚结束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总理李克强要求,尽快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部署,明确具体配套措施。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为落实从5月1日起各地可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规定的20%降至16%等降低社保费率部署,会议决定:
一是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各地由过去依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使缴费基数降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平均工资60%—300%之间自愿选择缴费基数。
贝斯哲解读:
根据人民网报道,201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41799元/年,而私营单位和农民工则为24556元/年。按照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14094万,占城镇劳动就业人口3.2亿的44%;其他城镇劳动就业人员 占56%的权重加权计算,2011年城镇劳动就业者的平均工资为3.2万左右,大致相当于非私营单位职工工资的77%。
而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2017年数据,2017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5761元,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4318元,前者相当于非私营单位职工的62%不到。
此前,社保的缴费基数一直是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准,如改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来看,社保缴费的基数有望降低,但降低幅度将达至多少,从目前的数据统计来看,贝斯哲大胆预测降幅将在20-30%。
但无论如何,这对高费率高基数下已经不堪重负的企业来说,终究还是利好消息。
二是将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20年4月底。其中,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将现行费率再下调20%,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可下调50%。
会议强调,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确保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贝斯哲解读:
2018年7-9月期间,关于常州裕华玻璃有限公司被追缴十年社保事宜,引起巨大舆论喧哗。对于众多企业未按规定基数缴纳社保的既成事实,政府是否要整治,确实值得思量。
不整治,对于一直以来合法合规的企业不公平;整治,则将关系到众多企业乃至员工的利益。因此,从2018年9月开始,克强总理及人社部一再表示,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集中清缴并不意味着不清缴,政府将如何动刀?有待时间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