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篇文章,有点犯尴尬。
本来你应该是大中型企业的股东或老板的,可是因为国务院最近放宽了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所以,一不小心,你和你的企业可能会被“降了级”,进入了小微企业行列……
不过,还是很开心啊!因为有机会享受到5%或10%的企业所得税率!这跟之前25%的所得税率相比,简直是天降红包有木有?!
众所周知,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一批普惠性减税措施,成为2019开年送给小微企业的大礼包,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有相当多的文章认为,只要是应纳税所得额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以下的企业,都可按本次规定享受减税政策,这是一个严重的误读。按此观点,某上市公司2019年营收5亿元,但扣除各项成本、费用、税金及损失以后,如应纳税所得额只有人民币250万元,是否也可以享受该优惠政策?其实不然。
本次减税优惠政策,并不是针对所有规模的企业,而是仅针对税收认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
为何要特别指明是税收认定中的小微企业?2011年6月18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曾针对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等16个行业,根据不同标准划分了中型、小型、微型三种企业类型,作为政府部门的统计标准。
但这与税收认定中的标准并不是一回事。税收中的小微企业,仅分为工业企业与其他企业,并根据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及资产总额三个条件进行认定,缺一不可。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税收认定中的小微企业标准,随着国家对于鼓励范围的扩大,也在逐年发生变化,尤其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2008年的30万元,到2017年的50万元,再到2018年的100万元,可见国家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力度一直在加大。
及至本次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及1月15日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的政策介绍,目前可以明确地得知,2019年国家将放宽对小微企业的认定条件,即“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至于工业企业与其他企业有何区别,根据以往惯例,应该在于从业人数的差异,该部分有待法规出台进一步明确。
但无论如何,与以往条件相比,本次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放宽,优惠政策确将覆盖到很大范围,原来很多中型企业都完全可照此标准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足可见得政府对于减税降费、让利于民这一举措的决心。
一起来看看,2019年小微企业的减税优惠新规为何?
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
如:
A公司是小微企业,2019年假设应纳税所得额为280万元,计算应纳所得税多少?
应纳所得税额=100万元*25%*20%+180*50%*20%=23万元。
注:根据财税【2018】77号文《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小微企业的所得税率为20%。
增值税优惠
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如:
A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属于季报,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货物含税金额309000元,计算应纳增值税多少?
增值税=0元
销售货物的分录:
借:应收账款 309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0
减免增值税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0
贷:营业外收入 9000
其他税种优惠
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上述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为三年。
所以,2019年起,你的企业,应该也有机会享受到10%的优惠所得税率啦!你说,我是该恭喜你可以享受这优惠政策,还是该恭喜你继续维持大中型企业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