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外籍个人从中国境内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仍将继续享受免征所得税的优惠!
这一消息来源于今天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2018年第177号公告《关于继续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录的公告》,其中,涉及外籍个人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财税字【1994】020号文赫然在列。

此前,小编曾预测2019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优惠政策将被取消,等同国内自然人征收20%个人所得税。
看来,小编又一次错了!低估了政府对外商及外籍人员开放及持续释出优惠的决心!
根据财税字【1994】020号《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本文既然有效,那就意味着免税政策仍将继续,这对诸多以外籍个人名义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说,的确是一大利好。
从外籍个人全球所得征税的每五年坐一次月子,到变更为每六年坐一次月子,及至每坐一次月子返回后均重新计算的最新规定,到三年内允许外籍个人仍可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应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二者择一),再到本次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仍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延续,足以见得中国政府吸引外商投资,吸引海外人才,留住外国人才的决心和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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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继续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7号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将继续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涉及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12月29日
注:上述文件中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已废止或者失效的部分条款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