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就意味着,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再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措施,并不仅限于财政部国税总局2021年第12号公告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对于100万至300万元之间的部分,也减半征收了!
为何说是再度减半呢?我们通过下表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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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小微企业税负,2019年1月17日,财税(2019)13号文决定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小微企业实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上图中两个区间各按5%及10%的实际税率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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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疫情爆发,企业遭遇负重之下,2021年4月2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1年第12号公告发布,规定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将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税率实际由5%降低到了2.5%。但100万以上300万元以下的部分则仍按财税(2019)13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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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的政府工作报告所提“再度减半”,相当于弥补了财税(2019)13号文未涉及的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应纳税所得额部分的遗憾,也允许再度减半征收,意味着该区间内的实际税率则由10%降低到了5%!
举例来说,假设某企业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整,如按正常25%所得税率,其应缴所得税额为75万元;但如按照财税(2019)13号文及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意味着其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仅为【100*2.5%+(300-100)*5%】=12.5万元!
企业所得税税负直降62.5万元!简直了!
Tips1:【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为何?
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
2.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这三个条件。
Tips2:企业从业人数波动较大,各个时间点从业人数可能都不一致,如何确定从业人数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条件?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从业人数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互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企业可根据上述公司,计算得出全年季度平均值,并以此判断从业人数是否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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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贝斯哲):75万的企业所得税减按12.5万征收!这个优惠简直了!丨贝斯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