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8:如何进行对外支付备案?
A8:付汇人可携带合同等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出具《备案表》;此后可凭《备案表》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为方便付汇人网上办理,湖北省税务局和外汇管理局联合开发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系统,除可申请出具《备案表》外,还包含了申报缴税、税收优惠等多个项目,业务办理、税款缴纳、资料传递更为简便。
Q9:什么主体可以使用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系统?
A9:境内机构向境外机构支付外汇时,可使用所在地省级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系统出具《备案表》,也可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
其他主体暂时不能使用该系统,境内个人付汇、境外个人收汇时申请出具《备案表》须到各地办税服务厅办理。
Q10:使用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系统需要什么硬件、软件?
A10:硬件方面只需要可登录互联网的电脑即可使用。软件方面除满足实名登录的要求外,应使用IE、Chrome、360等浏览器的较高版本,如IE应使用8.0以上版本。需要注意的是银行端也须使用互联网登录,银行内部网络无法登录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系统。
Q11:如果合同中既需要支付美元,又需要支付欧元,应该如何办理《备案表》?
A11:在实际业务中会出现一个合同包含多种类型的支付项目,如不同的支付币种、不同的计税类型等。此类合同需要在“合同金额构成子表”中按项目分行录入,每次办理《备案表》时只能选择一个项目。如需同时支付美元和欧元,应分别选择美元或欧元项目,各办理一张《备案表》。
Q12:办理非居民企业登记的步骤中提示系统超时是什么原因?
A12:非居民企业英文名称或地址中可能包含一些特殊的字符或单词,如“&、、@”等符号、“AND、OR”等单词,这些字符或单词在系统后台程序运行过程中具有特殊含义,导致未能成功办理非居民企业登记,因此出现了系统超时的提示。企业用户应采用全角录入特殊字符,以及删除特殊单词,避免办理不成功。
Q13:需要上传合同文本等附件么?
A13:需要。在录入合同信息的页面中,有上传合同附件的功能。企业用户应将合同文本、法律规定须提供的涉税资料等电子文档,通过该功能上传到系统中,文件数量较多的应使用压缩工具打包。原合同为中文以外语言的,应同时提供翻译的中文合同;合同电子文档为PDF等非文本格式的,应同时提供WORD、TXT等文本格式的文档。
Q14:疫情期间如需紧急支付外汇如何办理?
A14:为满足疫情期间机构与个人支付外汇的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建立了外汇政策绿色通道。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并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具体内容请查阅《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选自湖北省税务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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