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5日,国家医保局、外交部、财政部及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确认新冠肺炎和疑似患者的外籍人员医疗费用等事宜,进行了如下规定:
虽然《通知》并未特别指明台港澳人员如何处理,但依据以往惯例,通常会比照外籍人员适用上述规定。
 新冠肺炎患者的平均治疗费用是多少? 中国公民患者的医疗费用如何承担?  
4月12日,中国政府网刊登文章,称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近日表示,截至4月6日,新冠肺炎确诊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达2.15万元。重症患者人均治疗费用超15万元,少数危重症患者治疗费用达到几十万元。
在本次疫情防疫防控过程中,中国政府可谓举全国之力对患者进行救治,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对于确诊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对于疑似患者的,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实施综合保障,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并且,国家医保局并发布公告,对确诊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将国家卫健委《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到了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这实际上意味着,新冠肺炎患者的治疗费用几乎全部由中国政府兜底。
当然,以上政策是针对中国公民而言;随着境外输入病例的增加及疫情防控压力的加大,针对外籍及台港澳人员的医疗费用支付等问题的《通知》政策适时出台,也在情理之中。
 参加大陆医保的台籍人员,患者需要承担的医疗费用是多少? 
 根据《通知》,外籍及台港澳人员如确诊或疑似感染新冠病毒肺炎,并不能享受由政府全部承担的优惠,而是根据其是否参加医保而定——“用时方恨少”,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
不过,话说回来,对于有缴纳医保的台籍人员来说,按照大陆日常医保报销的政策,应该还是在个人可以承受范围之内。但基于各地医保政策不同,个人所承担的比例也不相同,以浙江省绍兴市为例,以下是绍兴市人社局针对缴纳医保的人员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可见个人所承担的费用相对较小:

(来源:绍兴人社)
 2020年,台籍人员的社保缴纳实施情况如何? 
2019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公布了《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确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和就读的台港澳居民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一石激起千层浪,《暂行办法》公布后,引起众多台港澳人员热议。
但如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也提过,要求台港澳人员缴纳社保,并不是2020年的新政策,而是早在2005年就已有实施,但多年来因为社保缴纳系统、员工本人及用人单位等多方因素,导致台港澳人员的社保缴纳问题,一直处在雷声大、雨点小的状况。
一项政策是否真正得以执行,通常取决于发生实务案例之后政府主管部门的执行程度。2020年开年不利,蔓延全球的新冠疫情对于企业的打击不可谓不沉重,很多企业出现减薪、裁员甚至停工停产状况。在此背景下,台港澳人员的社保缴纳问题是否仍会得以强制执行?截止目前,我们尚未得到有实际案例发生的反馈,也因此对此政策的实施持观望态度。
贝斯哲法律财税事业群
 电话:021-64881926 E-mail:main@bestchoiceco.com 联系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2988号赢嘉广场A座7C 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778号金融街静安中心2号楼1002单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