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3月4日到6日,贝斯哲法律财税事业群线上系列课程之一的《复工复产用工实务指南》课程顺利举行。本次课程是贝斯哲线上系列课程的首课,参与人数突破600人。在此期间,群内的提问和留言也异常踊跃。
为此,贝斯哲经过整理,将客户提问及回答汇总如下,以供各位学习参考。
本次系列课程第二课《台籍個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开放报名,欢迎各位新老客户关注并参与。

Q&A
请问二月份放假期间工资应如何计划?
如果企业与员工能够协商取得一致,可按协商的结果进行;但如不能协商一致,严格来说,2月3日—3月2日属于停工停产的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要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的,各省市工资发放指引可参考贝斯哲前期文章《一组PPT教你看懂疫情复工前的休假、工资与上班等处理指引》。
请问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后,即3月2日以后员工还是不能复工,假期也都用完了 ,3月16日返工,那么3月份的工资如何计算呢?
请问当地最低工资发放,金额是有包含个人所缴纳五险一金吗?
对此,各地规定不尽一致。
1、北京、上海、安徽明确,最低工资剔除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2、山东、四川、广东、浙江、陕西明确最低工资包含五险一金。
3、江苏的最低工资中不包含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包含各项社会保险费。
法条依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04号) 二、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贵州、河北、内蒙古、云南等地则明确,最低工资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5、新疆则根据是否包含“三险一金”作出区分,即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1820元、1620元、1540元、1460元四个档次。不含“三险一金”的则分1441元、1241元、1161元、1081元四个档次。
公司2月25日复工的。但是有个别员工是在疫情重点地区的,公司安排了居家办公。请问居家办公的,工资怎么计算?
2月25日复工以后,员工居家办公的也视为上班,需要按照正常薪资标准支付。如公司想要调整薪资的,必须与员工协商、取得书面如微信确认,员工到岗后取得员工补签字。
2月3号-2月10号的工资,如果员工不同意年假,是不是还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发放?
“岗位津贴”虽然是类似薪资科目里的固定性质科目,但若没有上班、员工也并未提供实际工作,是否也应发放?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就要正常发放:
1、岗位津贴是否有规定在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中;
2、日常情况下,岗位津贴只要上班就会发放。
请问:
1、三月还在家里不能返工和在途中、隔离期的员工,薪资应该如何处理?
2、个别员工至今不愿意返回公司(担心途中被感染),是否可以请他用请假方式处理?
2/8-2/9两天上班,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二、针对上海地区:
1、按上海市人社局1月28日的解答,是将这7天作为休息日处理的。因为年休 假不含休息日,所以这几日不能用年休假抵;
2、而国家人社部的8号文,则是将2/3以后的时间作为停工停产日处理,且可以和员工协商优先安排年休假;
3、因此上海市人社局的观点,与国家人社部的规定是矛盾的。
实务中如何处理,目前尚无明确答案,各界看法不尽一致。建议企业可按人社部规定处理,待上海有明确规定出台后再按上海规定补办。
劳务和兼职人员不属于劳动合同,所以不必受劳动合同法需提前解除或经济补偿等的通知(除非劳务协议有约定提前解除时间),如果没有提供劳动的话,可以不支付报酬。
1)员工同意,尽量取得书面的同意书、承诺书或临时调薪的协议;
2)员工领取该月薪资条时,针对该月薪资,建议特别写清楚,“员工本人确认该月薪资无误,不存在未结清的薪资报酬”,并让员工签字,以免事后员工反悔。
2、员工自愿的情况下,当然可以。
对于这三类特殊的用工和薪资计算方式,我们的建议是,合同中有约定基准数量和单价的,这个基数数量和标准应视为“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只有约定计件单价,没有约定基准数量的,建议和员工协商,可以先发放最低工资,复工后再以补班或加班方式平衡工资。
这种情况,建议个别协商。但我们建议,可以将“员工居家照顾孩子的,可以请事假”作为基本的处理原则。
如果有个别岗位一定要其事假期间在家办公的,可以临时调整计薪的方式,按照居家办公的具体工作内容或工作成果计薪。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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