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确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个缓冲期:
1、对湖北省内的各类企业:从2月到6月实行免征。
2、对湖北省以外的省份:
(1)中小微企业:从2月到6月免征;
(2)大型企业:从2月到4月减半征收。
3、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大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为何?
如何区分企业的大中小微型?其划分标准为何?
众所周知,2019年初,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小微企业频频出台了很多减税政策,同时也对小微企业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进行了规定(具体请阅读傻傻分不清!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难道不是一回事吗?)。这里的小微企业,指的是“小型微利”企业,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使用。
由于本次会议并未提及企业的划分标准,之后是否会出台详细政策目前尚不可知。 但根据以往规定,我们日常所讲的大中小微企业,与国家税务总局之小微企业标准,并不相同。其划分依据来自于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11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2017年国家统计局发布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中,相关行业的分类标准划分如下:
本次减免涉及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企业缴费标准
2020年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导致近几个月的经济近乎停摆,对于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造成的压力可想而知。 本次国务院实行社保减免,并非针对所有社会保险,而只针对企业应缴纳的养老、失业与工伤保险部分,以上海地区为例: 2019年3月,国务院实行减税降费政策,将企业应缴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比例从20%降低到16%,已在某些程度上减轻了企业负担。如今再出新政解企业燃眉之急,希望能帮助中小企业尽快走出泥沼。
因应疫情所引发的员工资遣、企业清算等问题,贝斯哲特设【疫情应急中心】,专为企业提供如下服务: 1、提供关于员工复工、年休假、上班与工资发放等问题的咨询; 2、出具关于年休假抵用通知(协议)、调岗减薪协议等; 3、协助裁员或遣散员工:与员工沟通,计算经济补偿金并进行说明,签署劳 动关系解除协议等; 4、向交易客户发送不可抗力通知,协助办理不可抗力证明; 5、协助申请政府财政补助、社保减免等优惠政策; 6、代为与物业进行提前解除租赁、退租等处理事项; 7、代为保管公司证照、公章及凭证等; 8、协助办理公司注销清算、税务注销、资金汇出等。 有何事宜,请按如下方式洽询。
说明: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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