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最关心的,从来都是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用这话来总结2019贝斯哲微信公众号涉及的十大吸睛话题,最合适不过。
借由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与台港澳及外籍人员税收居民认定、全球所得纳税等个人所得税相关话题,毫无意外登上了话题榜首,阅读量高达7.2万人次,如加上其他同类话题文章的阅读量,合计高达10万人次;与之相呼应的,则是在年末公布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因涉及每个在大陆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引起高度关注也在情理之中,阅读量逾2.5万人次。
根据每篇文章阅读量的高低,贝斯哲在此统计了吸睛话题TOP5,给读者们参考。话题的热烈程度,实际上也反映了当下台商及台资企业的发展动态,及其所关心,或者所担心的议题。
TOP
1
外籍个人所得税、税收居民认定及境外所得申报
2019年3月16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2019年第34号公告《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宣布外籍个人2018年度(含)以前的居住年度一律清零,且入境及离境当天都计入离境天数!
与居住时间相关联的,是外籍及台港澳人员的境外所得是否要在大陆申报、如何判断有无住所,如何就其大陆收入进行缴税等系列问题,与此相关的文章阅读量因此也都名列前茅:
链接阅读:
1、外籍个人所得税重大利好消息!以前居住年度一律清零!入境离境当天均算离境!
3、外籍人员是否就是“无住所个人”?看两部门详解个税政策问题
6、外籍个人境外所得境内免税优惠期改为六年,2024年将出现“坐月子”高峰
相关法规:
1、《个人所得税法》
2、《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
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5、《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6、《关于继续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录的公告》
7.《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
8.《关于非居民和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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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明年起,在大陆工作的台港澳同胞正式被统一要求缴纳社保
2019年11月2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布《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正式确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和就读的台港澳居民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一石激起千层浪。台港澳人员被要求缴纳社保,并非本次《暂行办法》首创。早在2005年时,就曾有法规提出类似要求。时隔近15年之后,在近几年惠台政策频出的当下再次提出台港澳人员的大陆参保问题,意味着什么?新来大陆就业的台湾青年,和早在大陆摸打滚爬几十年的台商,是否都应该从2020年起统一缴纳社保?不出意外,这恐怕将是2020年度台港澳人员及台资企业最为关注的问题。
链接阅读:
1、重磅!明年起,在大陆工作的台港澳同胞正式被统一要求缴纳社保
相关法规:
1、《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2、《社会保险法》
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
TOP 3 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可与大陆居民享有同等购房资格
2019年11月4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个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也就是坊间俗称的“惠台26条措施”。
惠台26条中,第1-13条主要针对台资企业在大陆的同等待遇;第14-26条则是针对台湾同胞在大陆的工作生活学习。其中,第18条明确指出:“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在购房资格方面与大陆同胞享有同等待遇。”
众所周知,从2006年以来,为了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的管理理念,商务部等六部门曾颁布实施《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台商因参照外籍人员的管理,也被列为限购对象——当然,其实不只是外籍人员,各地针对非本地居民的大陆人员购房实际上也都有不同条件的限制政策。如今台胞可以与大陆同胞享受同等购房资格,当然令人喜出望外。
实际上,从2018年春的31条惠台大礼包(《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到全国各省市乃至地市因地制宜所出台的惠台政策,再到8月份取消港澳台人员在内地的就业许可,推行居民居住证,以及今年继续推出的惠台26条,大陆政府对于台胞的优惠政策,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创业投资这个领域,而是扩大到学习、就业、生活等各个方面。
链接阅读:
相关法规:
1、《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惠台26条)
2、《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惠台31条)
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
4、《关于废止<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
TOP 4 台青大陆创业,不得不知的公章使用ABC
随着越来越多的台青来大陆创业,“接地气”和“熟悉法规”就成为前辈们对于台商二代和西进台青们的谆谆告诫。两岸虽然语言相同,但思维方式与文化环境仍有不小差异,企业经营面临的法律法规更是相差甚远。
与西方奉行的签字承诺不同,大陆以印章作为企业意志的表达方式,因此其管理和不同方式下的运用所导致的后果,对于很多新鲜创业人来说并不十分了解。
此议题能够荣登吸睛话题TOP4,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台湾年轻人在大陆创业的活跃,及对于大陆运营管理基本常识的渴望。
链接阅读:
2、变天了……
相关法规:
1、《印章管理办法》
2、《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3、《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4、《电子签名法》
5、《合同法》
TOP 5 大陆台商土地厂房处置注意事项
经济不景气导致产业转移,也因此催生台商对于土地厂房的处置。
从目前发生的案例来看,大陆台商处置土地厂房,一般采取土地直接买卖,或透过股权转让进行间接获取土地这两种方式。前者相当于设备买卖,转移的是资产所有权,在将土地厂房过户给买方后,企业续存还是清算,要看台商自己对于企业的规划。而透过股权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实际上是台商将土地厂房以外的其他资产剥离完毕,且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后的股权交割行为。
由于股权转让可能涉及到资金的跨境支付、股东的担保手段、资金交易、经营风险的承担等复杂因素,如何确保资金安全及交易顺利进行,可以说是已在大陆经营多年的台资企业2019年度最为关注的话题。
链接阅读:
1、“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谈大陆台商土地厂房受骗事宜
3、卖地还是卖厂
6、外国投资者转让境内企业股权时涉及的汇兑收益,是否需要缴税?
相关法规:
1、《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2、《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
3、《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4、《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
5、《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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