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21:请问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可以收取网站广告投放的佣金吗?
A21:个人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为经常项目非经营性外汇收支,同时,为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对于经常项目项下小额、零星的贸易结售汇,也可以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内通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办理。因此,需具体看问题中佣金是否符合上述情形,如果符合,可通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收结汇。
Q22:中国居民甲来银行办理收款入账并打算办理结汇业务。该笔外汇为5万美元落地业务。该笔外汇的汇款人是中国境内的公司并且汇款地址为中国北京,收款人是中国居民甲。但是,甲出具了本人身份证和该汇款公司与乙签订的雇佣劳动合同,甲是乙的母亲。甲能出具居民户口本证明母子关系。甲说明办理外汇的原因为:其儿子乙在国外,无法办理外汇,所以公司将外汇5万美元的工资汇到甲账户,由母亲作为收款人办理收款入账并后续办理结汇业务。请问:这个业务能办理么?需要收款人提供什么材料?
A22:不能办理。如果乙的身份为非居民,其与境内公司存在雇佣关系,而乙又是在境外,境内公司可以支付外汇给乙在境外的账户,乙可以以赡养费名义从境外汇款给其母亲,银行可以办理入账等手续。
如果乙为居民,其与境内公司存在劳动雇佣关系,无论是否在境内,境内公司只能以人民币方式向其支付工资。
Q23:同一个客户在银行办理个人留学项下跨境汇款,2016年选择一年及一年以下留学,2017年也选择一年及一年以下留学,2018年选择一年以上留学,收款人是同一人。请问这种情况合理吗?银行申报的时候需要把2016年和2017年的申报交易编码和附言修改成一年以上留学吗?
A23:如客户原定居留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后来变为一年以上则2016年选择“一年及一年以下”留学存在合理性。根据银行展业三原则及国际收支间接申报原则,银行应“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具体申报编码及附言应据实且准确描述,如客户申报错误,则需要修改。
Q24:境内个人购汇转入B股保证金账户,购汇资金属性选择什么?
A24:购汇转入B股保证金账户的,录入个人系统的“购汇资金属性”为“431对境外证券投资”。
Q25:信用卡购美元现钞还款,购汇申请书如何填写?
A25:建议根据信用卡消费的实际用途进行填报。如用于旅游项下,购汇用途可填报为“因私旅游”。此外,从便利角度,也可选择到期后自动购汇还款,无需个人办理购汇还款手续,也无需填写购汇申请书。
Q26:客户2001年是以香港身份证(非永久居留)在深交所开立B股账户,但是客户并非香港居民,仍持有居民身份证。现客户退B股保证金,证券公司将保证金直接退至客户香港账户上,客户又将该笔资金从香港同名储蓄账户转至境内同名账户,金额为65万港币,由于资金来源涉及资本项请问可否入账?
A26:不可以。建议:1、先把该客户的身份核实清楚,只能以一种身份办理业务,不允许双重身份。2、需要了解汇入境内65万港币的原因。
Q27:A女士向其儿子B汇出2万美元学费用于缴纳C学校学费,B收款后转付C学校,后因B转学C学校退还其部分学费,且按照C学校要求需退回其父母A女士账户,故C学校向A女士境内账户汇入6000美元,上述流程均有真实性证明材料佐证。在上述场景下,虽非原路退回但实质为A女士原汇出学费退汇,请问A女士可否按退汇款收取款项并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
A27:可以汇入。
Q28:请问境内个人在境外工作所得的工资,结汇后用于境内个人房屋的装修,但本人年度结售汇额度已使用完,还需要结汇继续用于房屋装修的,能使用不占用额度吗?
A28:境内个人结汇审核外汇来源而非人民币用途,因此,不管该个人结汇后人民币是否具有相应的用途,如办理不占用额度的结汇,均应提供证明外汇资金来源合法性的证明材料,工资收入结汇的,应提供雇佣合同和收入证明。
Q29:请问境内居民去美国生孩子汇出美元符合外管的要求吗?
A29:境内个人汇出外汇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办理。同时,个人的外汇收支行为应符合我国和对方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
注:《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
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Q30:请问继承国外亲属的遗产应如何申报?
A30:继承国外亲属的遗产属于二次收入(经常转移),应申报在“421010个人间捐赠及无偿援助”项下。
Q31:请问,个人持大量外币现钞(如30000美元)到银行要求存入个人账户,由于无法提供现钞来源证明,客户要求连续多日每日存入不超过5000美元,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分拆交易,银行是否可以受理?
A31:属于分拆行为,银行应对现钞来源进行真实性审核。
Q32:《细则》中关于“限额内免申报”的规定,是否可以理解为个人项下的所有等值5000美元以下的涉外收付款都不用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A32:不可以这么理解。这里的个人指的是居民个人。根据《细则》第八条的规定,限额免申报应解释为:居民个人与境内外(居民和非居民)发生的金额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涉外收付款,可以不做国际收支申报;但境内的非居民个人与境外发生的收付款,则不论金额大小,均应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链接阅读:
4、境内个人境外投资/返程投资/境外上市股权激励外汇政策问答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网站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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