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因应国务院于2018年11月23日发布的国发(2018)38号《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2019年3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本市贯彻<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沪府规(2019)12号文),共推出62条实施方案,务实高效,且具有极强的实操性。
沪府规(2019)12号文从优化投资环境、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进金融开放创新、创新人力资源保障机制及抓好组织实施五个层面出发,涉及全市商务、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规划资源、海关、科委、税务、银保监、交通委、知识产权等多个部门。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62条实施方案,并不仅限于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而是贯穿于自贸区、浦东新区及全上海市。其中尤为抢眼的,要数上海市及浦东新区对于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尤其是港澳台建筑业企业的开放,扩大了该等企业承接工程的范围,同时对外商投资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中一直头疼的外籍技术人员比例问题也取消了限制,显示出上海市政府勇于创新、积极开放的决心和勇气。
本文现对其中个别条款进行了解读。有何问题,敬请致电021-64881926或邮件至main@bestchoiceco.com进行洽询。
贝斯哲法律财税事业群
2019年3月27日
本市贯彻《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实施方案
沪府规(2019)12号
为贯彻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国发〔2018〕38号)的精神,推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试验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与全市改革联动,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优化投资环境
(一)在上海市取消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外籍技术人员的比例要求。(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商务委)
贝斯哲解读一:
本条之(一)、(五)—(十)所涉及的放宽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包括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造价咨询等所有工程建设相关主体)在资质、纸业、承接业务方面的限制,是为响应早在去年11月23日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之规定;而在此前一天即2018年11月22日,住建部网站也已发布通知,决定废止《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和《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不过,涉及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这几项中,(一)、(六、(八)、(十)四项是在上海市范围内实施,第(五)、(七)项限于上海自贸区,第(九)项则限于浦东新区。
(二)在上海市取消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须具有三年以上相应领域从业经历等限制。(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委)
贝斯哲解读二:
本条适用于上海市。
对于特别行业的外商投资机构,我们会习惯性要求其境外投资者也应具备一定的从业经验,比如银行、医疗、教育、施工工程等领域。人才中介机构亦是如此,《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明确要求“外方出资者应当是从事3年以上人才中介服务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合资各方具有良好的信誉。”
现上海市范围内对所有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的外方投资者均取消了该要求。不过,需提示的是,本实施方案也仅是针对外方投资者的从业经历要求的取消,并未取消对于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只能采取中外合资方式的限制。
(三)将上海自贸试验区保税区片区综合用地改革试点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推广,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按功能需求适当提高容积率,允许同一地块或同一建筑按规定兼容多种功能。(责任部门、单位:市规划资源局、浦东新区)
(四)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试行以级差地租为主、土地性质为辅的土地定价模式,产业用地实行弹性年期供应,根据产业政策和项目类别可采取先租后让、差异化年期出让等供地措施,探索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模式。(责任部门、单位:市规划资源局、浦东新区)
(五)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工程以告知承诺方式实施审批,并将权限下放至上海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六)将市级及以下机关实施的建筑企业资质申请、升级、增项许可改为实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七)将外商投资设立建筑业(包括监理、检测、造价咨询等所有工程建设相关主体)资质许可的市级及以下相应审批权限下放至上海自贸试验区,推动更多项目落地。(责任部门、单位:浦东新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八)上海市的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承揽本市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贝斯哲解读三:
本条适用于上海市。
根据《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外资建筑业企业只允许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国投资、外国赠款、外国投资及赠款建设的工程;
(二)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贷款条款进行的国际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
(三)外资等于或者超过50%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及外资少于50%,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
(四)由中国投资,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筑企业联合承揽。”
其中第(三)项承接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要求外资须等于或超过50%,现该比例取消。但对照下述第(九)项规定来看的话,取消中外投资比例的限制,并不意味着外资建筑业企业可以承接100%全部由内资投资的建设项目,而是仍应限制在“中外联合或100%外资建设项目”的范围内。
(九)对浦东新区的港澳台资建筑业企业,不再执行《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关于工程承包范围的限制性规定,承揽范围与内资企业一致。(责任部门、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浦东新区)
贝斯哲解读四:
本条适用于浦东新区,且仅限于港澳台投资的建筑业企业。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除了对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的承接范围作了规定之外,中外合资与中外合作的承接范围并未进行任何限制。第(八)条针对外商独资建筑业的承接范围有所扩大,取消了中外联合建设项目的中外投资比例限制,但并未放开其对其他由内资投资项目的承接资格。
本项则是对于港澳台投资建筑业企业的极大优惠,即不论是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及外商独资的港澳台建筑业企业,其承接工程的范围不再有任何限制,这是极大利好。
(十)对上海市的外商投资工程设计(工程勘察除外)企业,取消外方投资者所在国或者地区从事工程设计的工程设计业绩证明、企业境外注册登记证明等要求。(责任部门、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浦东新区)
(十一)在浦东新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全面实施备案制管理,适时出台推广方案,推动在全市实施。(责任部门、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浦东新区)
(十二)浦东新区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的技术能力,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干细胞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项目。(责任部门、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药品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上海海关、市科委、浦东新区)
贝斯哲解读五:
第(十二)、(十三)、(十四)关于干细胞研究事宜,分别赋予了浦东新区、上海自贸试验区及张江片区。
干细胞研究是近年来医学前沿重点发展领域,给某些疑难疾病的治疗提供了希望,且因涉及伦理准则,因此受到广泛关注。国家卫计委、国家食药监局早在2015年就印发《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对干细胞的临床研究规定了极其严格的立项、备案及审查制度,并规定须由省级及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十三)支持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干细胞生产中心、干细胞质检服务平台和国家干细胞资源库、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功能平台,完善干细胞研究者和受试者保护机制。(责任部门、单位:市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委、浦东新区)
(十四)拓展张江跨境科创监管服务中心功能,建立干细胞产品快速审查通道,对国外上市的干细胞产品经快速审查批准后可先行开展临床研究。(责任部门、单位:市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上海海关、市科委、浦东新区)
(十五)深化上海市“互联网+税务”改革,扩大银税互动共享信息范围,推动向移动端发展,建立信用共享激励机制。(责任部门:市税务局、上海银保监局)
(十六)开放税务网上办税系统接口,支持与企业财务软件系统对接,实现企业办税全程电子化。(责任部门:市税务局)
(十七)将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权限下放至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浦东新区)
贝斯哲解读六:
国务院《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挂历部门是代表机构的登记和管理机关。”上海市对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权限,一直以来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
本条有小小的争议,是指仅在浦东新区注册的代表机构注册权限下放,还是指全市所有代表机构的注册权限均交由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行使?贝斯哲认为应该是后者,属于市局与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之间的权限分配。该条有待确认。
(十八)推动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拓展功能,支持设置专利、商标等综合受理窗口以及专利、商标等质押登记综合受理点,依托“一网通办”等加快提升电子化办理效率。(责任部门、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浦东新区)
(十九)在浦东新区进一步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的条件限制,新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允许不超过五分之一不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年满18周岁、能够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工作的中国公民担任股东,适时拓展至上海市。(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二、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二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企业开展保税维修业务,优化申报审批、保证金退还等流程,探索企业信用担保制度。(责任部门、单位:上海海关、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
(二十一)加快建设保税船供物资公共服务平台,简化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船舶维修备件及航空器材等相关单证的操作流程,支持航空、船舶部附件保税维修适用“分送集报”监管模式,提高过境的便捷度。(责任部门:上海海关、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
(二十二)允许注册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维修企业试行保税维修和保税物流等多账册互通管理,鼓励企业多模式运作。(责任部门:上海海关、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
(二十三)在上海市研究和探索赋予国际铁路运单物权凭证功能,将铁路运单作为信用证议付票据,提高国际铁路货运联运水平。(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上海银保监局、上海铁路局)
(二十四)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前提下,完善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平行进口汽车审价机制,推动试点企业适用预裁定、汇总征税等通关便利化措施,出台产业支持政策,引导平行进口汽车业务全链条运作。(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海关、浦东新区)
(二十五)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平行进口汽车3C认证改革,推动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标准符合性整改场所;支持浦东国际机场空港口岸成为汽车平行进口指定口岸,推动在洋山保税港区内开展进口汽车保税存储、展示等业务。(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海关)
(二十六)在浦东新区实施自由进出口技术无纸化备案登记管理试点。(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浦东新区)
(二十七)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国际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建设,支持开展提单交易、信用证结算、预售交易等试点,与上海期货交易所探索仓单互认等联动模式。(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市金融工作局、上海海关、浦东新区)
(二十八)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依法合规开展大宗商品现货保税、非保税与离岸交易业务。(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市金融工作局、上海海关)
(二十九)在现行监管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文物通过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境的监管模式创新,指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货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承担文物进出境审核工作,使用文物出境标识和文物临时进境标识,推动口岸与保税区域一体化运作。(责任部门:市文物局、上海海关)
(三十)进一步提高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入境的艺术品审批速度,将确定清单到允许入境的时间从20个工作日缩减到10个工作日。(责任部门:市文物局、上海海关)
(三十一)深化海关税款保证保险试点,推动更多企业和保险公司参与试点,切实降低贸易进出口资金成本。(责任部门:上海海关、上海银保监局、市金融工作局)
(三十二)加快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国家标准版数据共享,优化获取空运舱单数据流程。(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上海海关、民航华东管理局、浦东新区)
(三十三)加快与银行、保险、港口、电商等相关行业机构合作对接,推动把更多上海自贸试验区特色业务纳入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贸专区。(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上海海关、民航华东管理局、浦东新区)
(三十四)推进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亚太电子示范口岸网络(APMEN)成员经济体之间的港口(口岸)对接,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主要港口(口岸)互联。(责任部门:市商务委、上海海关)
(三十五)在符合国家口岸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优先审理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口岸开放项目,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责任部门:上海海关)
(三十六)进一步优化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流程,建立常态化监管服务模式,做大化妆品国际贸易平台。(责任部门、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
(三十七)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高标准建设进境水果、食用水生动物等监管作业场所,优化监管模式,提升进境便利度。(责任部门、单位:上海海关、市商务委、浦东新区)
(三十八)推动浦东国际机场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扩大以货运为主的第五航权安排,提高机场航班保障能力,吸引相关国家和地区航空公司开辟经停上海的航线。(责任部门:市交通委、民航华东管理局)
(三十九)推动将国际快递业务(代理)经营许可审批事项下放至市邮政管理局,支持国内外快递企业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的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办理符合条件的国际快件属地报关、报检业务,推进上海邮政快递国际枢纽中心建设。(责任部门: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委、上海海关)
(四十)加快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建设,优化生物材料入境的检疫查验流程和进口药品审评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通关时效。(责任部门:市药品监管局、上海海关)
三、推进金融开放创新
(四十一)推进上海市再保险、健康保险、信用保险、科技保险等保险业务和产品创新,持续改进跨境保险服务方式,支持上海保险交易所探索建立健全保险需求信息共享平台,重点服务长三角区域内财产保险共保等业务。(责任部门:上海银保监局、市金融工作局)
(四十二)推动上海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相关规定为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衍生产品等业务。(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市金融工作局)
(四十三)在履行“展业三原则”基础上,支持上海市的金融机构为企业直接办理经常项下本外币结算业务以及即远期汇兑、利率、商品等相关衍生品交易。(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市金融工作局)
(四十四)进一步完善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一体化功能,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四十五)鼓励、支持上海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真实需求和审慎原则向境外机构和境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满足“走出去”企业的海外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大型设备出口等融资需求。(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工作局)
(四十六)推动银行将上海自贸试验区内的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等交易所出具的纸质交易凭证(须经交易双方确认)替代双方贸易合同,作为贸易真实性审核依据。(责任部门:上海银保监局、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科委)
(四十七)优化“沪港通”交易机制,推进“沪伦通”。(责任部门:上海证监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外汇局上海市分局)
(四十八)研究扩大对外投资标的范围和额度,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责任部门:上海证监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外汇局上海市分局)
贝斯哲解读七:
中国实行外汇管制。一直以来,境内机构要参与境外资本市场投资,只能根据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之规定进行,但对个人投资者参与境外证券投资事宜,则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界定不清。
去年11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中,第四十二条亦明确:“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并责成中国证监会与人民银行尽快出台相关细则,但至今还未见有消息出台。
(四十九)推进上海市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运营(上海)试点平台,推动知识产权跨境交易,开展知识产权交易服务、海外布局及维权等业务。(责任部门:上海证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金融工作局、上海银保监局)
(五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银行开展人民币与新台币直接清算,鼓励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办理定期存款业务。(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外汇局上海市分局)
(五十一)加快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展,继续推动大宗商品跨境贸易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推出更多的交易品种,支持更多的境外投资者、中介机构等参与。(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金融工作局等)
(五十二)允许上海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相关规定向境外金融同业跨境拆出短期人民币资金,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五十三)支持上海的服务平台类机构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开展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责任部门: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
四、创新人力资源保障机制
(五十四)试点弹性工作制,支持浦东新区制造企业生产高峰时节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短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允许劳务派遣员工从事企业研发中心研发岗位临时性工作。(责任部门、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浦东新区)
(五十五)除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外,对在上海市设立的中外合资和外商独资人才中介机构,实行备案管理。(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十六)支持浦东新区制定鼓励企业吸引更多外国留学生前来勤工助学的激励措施和细则。(责任部门、单位:市教委、市出入境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浦东新区)
(五十七)深化浦东新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建立治未病服务平台、研究与转化平台等,探索在公立医疗机构试点非卫生技术人员用工政策,允许非卫生技术人员在取得业务资质后开展和从事相关养生保健服务;完善医疗机构科目中治未病相关科目设置,进一步提升治未病临床服务能力,探索治未病相关收费纳入医保报销范畴;探索将治未病学科增设为新的技术专业或纳入中医内科组别,并纳入技术职称晋升评审序列。(责任部门、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浦东新区)
(五十八)支持浦东新区引入国际规划专业人才,按规定范围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责任部门、单位:浦东新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五十九)支持浦东新区制定新业态等领域非标准就业形式下劳动用工管理和服务规则,以“四新经济”为重点开展相关试点。(责任部门、单位:浦东新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抓好组织实施
(六十)加强改革联动。各项实施举措要与深化落实上海自贸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方案的任务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具备条件的争取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需调整有关法规、规章和文件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六十一)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国家主管部门支持,抓紧明确具体实施办法,各项改革创新措施原则上应在2019年上半年落地实施。
(六十二)确保取得实效。上海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组织学习借鉴其他自贸试验区的先进经验,提高各项举措落地成效。
本实施方案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文中解读系原创,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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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重磅!进一步扩大开放,涉及这些行业丨贝斯哲 (2023年11月24日)
- 安啦!台资企业朋友不必焦虑……丨贝斯哲 (2023年11月17日)
- 贝斯哲成功协助台湾居民解决大陆遗产继承纠纷 (2023年11月9日)
- 今日起,外国投资者无需再办理领事认证,提供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丨贝斯哲 (2023年11月7日)
- 上海二中院关于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审查要点丨贝斯哲 (2023年11月2日)
- 证监会、司法部修订发布《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丨贝斯哲 (2023年10月30日)
- 外商投资重磅好消息!11月7日起取消境外投资方认证!丨贝斯哲 (2023年10月23日)
- 最新!允许境外非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丨贝斯哲 (2023年10月18日)
- 上海二中院关于对赌协议股权回购纠纷的审查要点丨贝斯哲 (2023年10月13日)
- 无形资产出资法律问题分析丨贝斯哲 (2023年9月20日)
- 港澳居民可直接以个人名义购买深圳商用物业、商务公寓了丨贝斯哲 (2023年9月11日)
- 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直接来北交所IPO!丨贝斯哲 (2023年9月6日)
- 贝斯哲成功帮助某台资企业完成拆迁补偿 (2023年9月4日)
- 企业搬迁,员工经协商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吗?丨贝斯哲 (2023年8月23日)
- 出租厂房失火,谁负责丨贝斯哲 (2023年8月21日)
- 进一步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国务院最新发布丨贝斯哲 (2023年8月14日)
- 案例 | 小股东权益受损 贝斯哲保驾护航 (2023年8月2日)
- 自贸试验区再获重大利好 丨 贝斯哲 (2023年7月3日)
- 上海不再单独核发酒类经营许可,纳入食品经营范畴 | 贝斯哲 (2023年6月26日)
- 贝斯哲 | 夫妻一方是否有权单独处分名下股权? (2023年6月19日)
- 贝斯哲 | 哪些情形下外资企业的清算剩余资产会被认定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 (2023年6月16日)
- 贝斯哲 | 越南劳动法介绍 (2023年6月13日)
- 贝斯哲成功协助苏州某科技公司完成对日本企业的收购 (2023年6月12日)
- 贝斯哲 | 关于仲裁协议无效的49个裁判规则 (2023年6月9日)
- 一图教会网上办理外债签约(变更)登记 | 贝斯哲 (2023年5月24日)
- 贝斯哲 | 2023年最新赴越南设立工厂指南 (2023年5月18日)
- 天津拟延长融资租赁监管过渡期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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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部门联合发文,遏制医美行业乱象丨贝斯哲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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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以为你是100%果汁,就可以随便炫丨贝斯哲! (2023年4月23日)
- 上海: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丨贝斯哲 (2023年4月7日)
- 重磅!《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发布丨贝斯哲 (2023年3月24日)
- 从2023上海市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看企业广告应注意要点丨贝斯哲 (2023年3月22日)
- 股权转让VS股权撤资,企业所得税处理大不同!丨贝斯哲 (2023年3月15日)
- 一文速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丨贝斯哲 (2023年3月9日)
- 商务部外资司:2023年将如何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丨贝斯哲 (2023年3月6日)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企业用地回购,大不同!丨贝斯哲 (2023年3月1日)
- 全面注册制正式实施!丨贝斯哲 (2023年2月20日)
- 客户风采丨5年内辅导100+学生进入牛剑G5,从学霸到大神导师,Criss老师故事全揭秘! (2023年2月3日)
- 重磅!全面注册制要来了!丨贝斯哲 (2023年2月1日)
- 大陆科技企业赴台投资应注意事项(中)丨贝斯哲 (2023年1月30日)
- 大陆科技企业赴台投资应注意事项(中)丨贝斯哲 (2023年1月30日)
- 江苏省政府1号文!丨贝斯哲 (2023年1月28日)
-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金未全部到位,会有哪些影响?丨贝斯哲 (2023年1月11日)
- “乙类乙管”后,阳了请假该如何发放工资?丨贝斯哲 (2023年1月3日)
- 股东从企业借款视同利润分配?有可能!丨贝斯哲 (2022年12月9日)
- 江苏高院发布江苏省2019-2022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工作情况丨贝斯哲 (2022年12月6日)
- 先缴税,后股转,上海工商税务联手规范个人股权转让审批流程丨贝斯哲 (2022年12月2日)
- 上海及重庆外商投资旅行社可从事出境游业务了!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26日)
- 怎样获得商品RCEP原产资格 | 贝斯哲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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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公司法律适用纪要(上海一中院)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14日)
- 《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修订要点一览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11日)
- 重磅!防疫政策重大调整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11日)
- 上海修订跨国总部规定 新增“事业部总部”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8日)
- 上海修订跨国总部规定 新增“事业部总部”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8日)
- 明星广告代言,再套紧箍咒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4日)
- 因应《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企业应注意哪些事项?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2日)
- 2022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来了丨贝斯哲 (2022年10月28日)
- 六部门发文!强化外商投资企业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外企在A股上市丨贝斯哲 (2022年10月26日)
- 大陆科技企业赴台投资应注意事项(上)丨贝斯哲 (2022年10月24日)
- 上海及重庆外商投资旅行社可从事出境游业务了!丨贝斯哲 (2022年10月9日)
- 国外食品可以直接进口到国内销售吗丨贝斯哲 (2022年9月26日)
- 台资企业获得的拆迁补偿款,是否可以直接汇回境外?丨贝斯哲 (2022年9月5日)
- 对赌协议中的公司估值如何认定?两次判决结果截然相反!丨贝斯哲 (2022年7月20日)
- 专精特新认定标准全国统一!丨贝斯哲 (2022年6月13日)
- 四部门: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 | 贝斯哲 (2022年6月2日)
- 上海高院发布6个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典型案例丨贝斯哲 (2022年5月30日)
- 《台资企业异地投资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线上讲座 | 贝斯哲 (2022年5月25日)
- 重磅!证监会23条助力抗疫政策“大礼包”!丨贝斯哲 (2022年5月21日)
- 疫情下经营困难的企业,不妨考虑通过“歇业”喘口气再出发丨贝斯哲 (2022年5月10日)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迎来重大修改!诊所只需备案即可执业!丨贝斯哲 (2022年4月13日)
-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迎来“大修”丨贝斯哲 (2022年4月11日)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的决定》解读来了!丨贝斯哲 (2022年4月7日)
- 商务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投资规则释疑 | 贝斯哲 (2022年3月30日)
- 为什么台湾居民可以设立个体户的消息如此受到追捧?丨贝斯哲 (2022年3月17日)
- 重磅!台湾居民可在这些地区直接申请登记个体工商户啦!丨贝斯哲 (2022年3月16日)
- 台湾第一份百大长青家族企业排行榜出炉!丨贝斯哲 (2022年2月11日)
- 重磅!RCEP的指导意见来了!丨贝斯哲 (2022年1月26日)
- 五部门联合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丨贝斯哲 (2022年1月10日)
- 最新!外资不能投资的行业有哪些?一张图表全涵盖丨贝斯哲 (2021年12月27日)
- “避税天堂”或将成为历史,国际纳税体系发生重大变化丨贝斯哲 (2021年10月27日)
- 台籍员工交满15年社保,能领到多少养老金?丨贝斯哲 (2021年10月22日)
- 境内企业赴境外投资备案核准办事指南(1) | 贝斯哲 (2021年9月8日)
- 企业注销程序再简化,可全程网办!|贝斯哲 (2021年8月24日)
- 【二代不接班,台资企业要怎么传承】讲座成功举办丨贝斯哲 (2021年7月26日)
- 上海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丨贝斯哲 (2021年7月16日)
- G20达成税改历史性协议,世间再无“避税天堂”!台商该如何应对?丨贝斯哲 (2021年7月12日)
- 两岸继承顺位大不同,大陆房产花落谁家丨贝斯哲 (2021年6月25日)
-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新版解读丨贝斯哲 (2021年6月21日)
- 7月1日起全国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丨贝斯哲 (2021年6月4日)
- 外商被允许在境内独资设立娱乐场所丨贝斯哲 (2021年6月2日)
- 上海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公布丨贝斯哲 (2021年4月25日)
- 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模式对比分析丨贝斯哲 (2021年4月9日)
- 两岸继承顺位大不同,大陆房产花落谁家 | 贝斯哲 (2021年3月29日)
- 国家发改委明确,这类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无需备案了 | 贝斯哲 (2021年3月25日)
- 多部门联合出台“农林22条措施” 支持台胞台企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丨贝斯哲 (2021年3月17日)
- 2分钟看懂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涉税干货丨贝斯哲 (2021年3月5日)
- 重磅!商务部出台22条举措稳外资,要求严格落实“非禁即入”丨贝斯哲 (2021年3月1日)
- 2020 · 贝斯哲关键词 (2021年2月8日)
- 注册资金分期缴纳的风险丨贝斯哲 (2021年1月13日)
-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优势和流程丨贝斯哲 (2021年1月11日)
- 毛里求斯境外公司政策大调整, 台商该如何应对?丨贝斯哲 (2021年1月4日)
- 法定代表人的签章规范与风险丨贝斯哲 (2020年12月30日)
- 2020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来了丨贝斯哲 (2020年12月28日)
- 小股东如何降低风险?丨贝斯哲 (2020年12月23日)
- 重磅!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出台,明确限定军工等重要领域丨贝斯哲 (2020年12月21日)
- 外商投资企业不再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分类丨贝斯哲 (2020年12月11日)
- 昆山发布《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丨贝斯哲 (2020年12月9日)
- 从当当网事件看企业的证照公章抢夺战丨贝斯哲 (2020年11月20日)
- 台商资产处置 规划当先丨贝斯哲 (2020年10月21日)
- 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国务院释放出哪些信号?丨贝斯哲 (2020年10月14日)
- 好消息!2020年底前外资企业可异地网上申请设立、变更及注销登记了丨贝斯哲 (2020年10月9日)
- 最新!一批涉外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丨贝斯哲 (2020年10月6日)
- 贝斯哲成功协助台湾上市公司大陆子公司完成企业分立 (2020年10月6日)
- 《苏州工业园区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详解丨贝斯哲 (2020年9月29日)
- 化妆品与食品进出境的监管变化对比 | 贝斯哲 (2020年9月16日)
- 临港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公司设立更便捷丨贝斯哲 (2020年9月16日)
- 投资东南亚:谨防潜在税务风险丨贝斯哲 (2020年9月16日)
- 重磅!国务院新政大力培育集成电路领域和软件领域企业!丨贝斯哲 (2020年9月16日)
- 并购重组中的债权转让Q&A| 贝斯哲 (2020年9月16日)
- 半导体产业投资潮涌,贝斯哲强力助推丨贝斯哲 (2020年8月18日)
- 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来了!| 贝斯哲 (2020年7月7日)
- 买全球、卖全球、修全球——《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的公告》丨贝斯哲 (2020年6月23日)
- 走吧,我们一起去海南! | 贝斯哲 (2020年6月23日)
- 《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出台!丨贝斯哲 (2020年6月23日)
- 《外商投资法》施行后全国首例境外自然人要求确认股东资格案丨贝斯哲 (2020年6月6日)
- 一图读懂2020《政府工作报告》丨贝斯哲 (2020年6月6日)
- 客户风采丨纳狮新材料:用材料改变世界 (2020年5月18日)
- 最新!十部委发文,鼓励台资企业复工复产及上市融资丨贝斯哲 (2020年5月18日)
- 广告不是想发就能发!这些问题要注意丨贝斯哲 (2020年5月18日)
- 最新:上海发布并实施24条促进外商投资的政策丨贝斯哲 (2020年4月17日)
- 重磅:国务院发布利好消息,多项政策有望今年落地!丨贝斯哲 (2020年4月17日)
- 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能开展哪些业务丨贝斯哲 (2020年4月17日)
- 上海:资本项目便利化扩大至全辖丨贝斯哲 (2020年4月17日)
- 受疫情影响,企业可以申请暂停营业吗?丨贝斯哲 (2020年3月26日)
- 3月起,这些新规将施行!丨贝斯哲 (2020年3月12日)
-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2020年3月12日)
-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2020年2月19日)
- 国务院最新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企业如何区分大中小微划分标准?丨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各地人社部门出台的系列惠企惠民政策丨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为中小企业进一步减负,上海宝山、奉贤、黄浦、青浦出台新政!丨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为苏州这座有温度的城市点赞!疫情之下第一个出台政策支持中小企业!丨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台商如何處理疫情期間的訂單? 丨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为中小企业进一步减负,上海嘉定、静安、杨浦出台新政!丨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五部门发文:疫情下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丨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2019大陸台商1000大 再度展現台商發展新實力 (2020年2月19日)
- 2020年起,境内自然人可直接持股外商投资企业丨贝斯哲 (2020年1月9日)
- 台资企业将取消商委备案,但性质上并不会等同内资企业丨贝斯哲 (2020年1月9日)
- 北京服务业向外资进一步开放9条试点措施落地丨贝斯哲 (2019年12月18日)
- 正大集团旗下亚洲第一家高科技全自动无人饲料工厂今日开工奠基丨贝斯哲 (2019年12月18日)
- 重磅:《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获得通过丨贝斯哲 (2019年12月18日)
- 一图读懂今日新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丨贝斯哲 (2019年12月5日)
- 最新!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丨贝斯哲 (2019年11月21日)
- 《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 台港澳仍参照外商待遇丨贝斯哲 (2019年11月7日)
- 最新!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可与大陆居民享同等购房资格!丨贝斯哲 (2019年11月7日)
- 第一家亏损生物医药企业凭什么成功闯关科创板丨贝斯哲 (2019年11月2日)
- 点赞!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可用于境内股权投资了!|贝斯哲 (2019年10月29日)
- 金融业对外开放再出大招!丨贝斯哲 (2019年10月15日)
-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那些事儿丨贝斯哲 (2019年9月24日)
- 最新!上海促进外商投资26条发布!丨贝斯哲 (2019年9月19日)
- “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谈大陆台商土地厂房受骗事宜丨贝斯哲 (2019年9月11日)
- 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布 医药保健行业成重灾区丨贝斯哲 (2019年9月11日)
- 自贸区“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 丨贝斯哲 (2019年8月28日)
- 上海进一步开放外资进入服务业丨贝斯哲 (2019年8月15日)
- 上海再放大招 出台30条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丨贝斯哲 (2019年8月15日)
- 《亲爱的,热爱的》,少一点都不行丨贝斯哲 (2019年8月5日)
- 同业竞争红线难突破,从和舰芯片止步科创板看台资企业大陆挂牌的头号障碍丨贝斯哲 (2019年7月29日)
- 重磅!上海自贸区外汇改革新亮点!外资企业资本金可结汇用于境内股权投资了!丨贝斯哲 (2019年7月17日)
- 外商在自贸区可以从事哪些业务?丨贝斯哲 (2019年7月11日)
- 说说境内个人境外投资那些事儿丨贝斯哲 (2019年7月11日)
- 2019年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公布丨贝斯哲 (2019年7月2日)
- 战略性新兴技术企业有望创业板“借壳”上市 | 贝斯哲 (2019年7月2日)
- 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今出台丨贝斯哲 (2019年7月2日)
-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性规定或将在年底前全面取消丨贝斯哲 (2019年6月20日)
- 限制出境,一招锁住外籍失信人“命门” 丨贝斯哲 (2019年6月5日)
- 上海按捺不住了 出台政策抢夺民企总部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3日)
- 今年,拭目以待这些与外商投资有关的法规出台!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3日)
- 不要随便搬出“苍老师”!上海五例虚假违法广告被点名 | 贝斯哲 (2019年5月23日)
- 台青大陆创业得失谈:股东之间利润分配意见不一时怎么办?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3日)
- 《商标法》新修, “商标蟑螂”再遭狙击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2日)
- 台青大陸創業,不得不知的公章使用ABC 丨貝斯哲 (2019年5月22日)
- 国务院发布《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2日)
- 最高院发布涉台“36条”,便利台籍人员在大陆参与司法活动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2日)
- 外籍个人如何申请《中国税收居民证明》?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动产抵押登记新规出台 不再审查动产真实性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上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开放程度抢眼,出台62条支持自贸区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台灣聯電大陸子公司擬登陸科創板 入首批受理名單丨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重磅!三部门联合发布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上海理性处罚轻微违法行为 不再劈头开罚单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总理记者会 16条利好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一图看懂综合保税区的21条红利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0日)
- 两会给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哪些发展机遇?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0日)
- BVI开曼新法未明 台商勿慌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0日)
- 企业赴境外投资时的审查要点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0日)
- 《外商投资法》亟待解决的几个现实问题 (2019年4月2日)
- 台商如何判斷自己在大陸有無“住所”?丨貝斯哲 (2019年3月7日)
- 股权激励实施中的几大忠告丨贝斯哲 (2019年3月7日)
-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定调明年经济,机构解读来了! (2018年12月27日)
- 外资企业土地厂房转让后的交易款可否直接汇到境外? | 贝斯哲 (2018年12月26日)
- 保健食品、醫療器械、藥品等要注意了!廣告將被嚴查!丨貝斯哲 (2018年12月26日)
- 首例!台湾金融机构直接入股大陆银行丨贝斯哲 (2018年12月26日)
- 贝斯哲成功协助广东省某外资企业跨境货款形成的债权转为增资 (2018年12月26日)
- 浙江减负动真格了!省政府从税收、社保、融资、用地等给出一揽子政策丨贝斯哲 (2018年10月30日)
- 海南自贸区方案公布,多项政策惠及外商投资丨贝斯哲 (2018年10月19日)
- 未按薪资全额缴纳社保,风险到底有多大?丨贝斯哲 (2018年10月19日)
- “证照分离”改革11月10日起在全国推开丨贝斯哲 (2018年10月12日)
- 外籍个人出国“坐月子”优惠政策有望继续实施丨贝斯哲 (2018年10月12日)
- 干货来了!企业经营法律风险60项提示丨贝斯哲 (2018年9月30日)
- 国税总局发文强调社保不可“集中清缴”,政府信任危机浮出水面丨贝斯哲 (2018年9月30日)
- 政府新规整治闲置用地 力推土地“增存挂钩”丨贝斯哲 (2018年9月30日)
- 荣成环科缘何撤回A股上市申请?丨贝斯哲 (2018年9月30日)
- 总理说了:适当降低社保费率 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 贝斯哲 (2018年9月9日)
- 別怪我沒有提醒你 20萬買一個字值還是不值丨貝斯哲 (2018年9月9日)
- 外商撤资 一走了之行不通丨贝斯哲 (2018年9月8日)
- 校外补习班 要整顿了丨贝斯哲 (2018年9月8日)
- 外商投资幼儿兴趣教育班,或可直接登记,无须再经教育部门许可了!丨贝斯哲 (2018年8月27日)
- 台胞可以参加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丨贝斯哲 (2018年8月10日)
- 涉外投资行政许可事项取消的解读(二)丨贝斯哲 (2018年8月10日)
- 涉外投资行政许可事项取消的解读(一)丨贝斯哲 (2018年8月10日)
- 从荣成环科的反馈意见和更新申报稿,看发审委审查重点丨贝斯哲 (2018年8月10日)
- 上海工商加強互聯網廣告整治 多家台資企業中招丨貝斯哲 原创 (2018年8月10日)
- 慎用明星表情包,小心踩雷!丨贝斯哲 (2018年8月3日)
- 廣告用語一字不當罰萬金 台商小心丨貝斯哲 (2018年7月27日)
- 独家:全国各地惠台政策汇总丨贝斯哲 (2018年7月24日)
- 昆山今发布惠台68条丨贝斯哲 (2018年7月24日)
- 上海扩大开放100条 打造新一轮开放新高地 (2018年7月24日)
- 台商上海買房有新規 置產受限丨貝斯哲 (2018年7月11日)
- 东莞总部经济补贴政策即将印发,新迁入总部企业最高奖励1亿元丨贝斯哲 (2018年7月4日)
- 中美贸易战,企业能否适用不可抗力条款变更合同或解约丨贝斯哲 (2018年6月29日)
- 宁波发布惠台“80条” 注重台胞享受同等待遇丨贝斯哲 (2018年6月21日)
- 六举措营造公平透明便利的、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丨贝斯哲 (2018年6月12日)
- 上海市“惠台55条”6月1日起实施 (2018年6月12日)
- 外资工厂物业产权有望分割登记 江浙促进外资增长政策值得期待 (2018年6月12日)
- 6月30日起,外商投资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将实现“一口办理” (2018年5月30日)
- 企业之间借贷Q&A(三)丨贝斯哲 (2018年5月13日)
- 企业之间借贷Q&A(二)丨贝斯哲 (2018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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