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5日,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部省际联系会议第五次会议顺利召开。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部省际联系会议第五次会议纪要》,明确了四个方面14项改革举措。抢抓改革发展机遇,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取得实效,可以让更多企业特别是台资企业从政策中获益,为企业转型升级创造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内容摘要如下:
支持两岸产业合作
1.支持昆山试验区大力发展共享经济,加强示范平台建设,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在规范准入管理、消费权益保障、信用信息共享、信息安全保护、公共服务供给、灵活就业创业、创新税收征管、探索共享经济统计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为促进具有两岸特色的共享经济健康发展探索积累有益经验。
2.按照全国邮件统筹规划监管要求,在有关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支持在昆山对台邮件处理中心设立监管点。
3.支持台湾服务提供者在昆山试验区设立独资医院,满足台商台胞对多元化医疗服务的需求。
支持两岸金融改革创新
4.原则支持昆山试验区设立以两岸金融创新合作为主线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支撑。
5.原则支持昆山试验区在人民银行指导下研究探索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人民银行将按照“成熟一项、推动一项”的原则,根据试验区内企业实际,对相关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需求进行研究。
6.结合金融对外开放总体进程统筹研究支持在昆山试验区设立台商银行事宜。原则支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昆山试验区设立两岸合作银行和两岸合作基金管理公司。
7.支持昆山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发起人依法依规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8.支持昆山试验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支持台湾居民在昆山试验区从事天使投资,支持两岸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支持注册在昆山试验区内的金融机构依法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完善昆山综保区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
9.对昆山综保区等区域开展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对试点企业提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计征问题,将按照完善地方税体系的要求,结合城市维护建设税立法,予以统筹研究。为更好推动此项试点,江苏省可从财政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
10.支持昆山综保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对备案的试点企业,其从境外入区及从特殊监管区非试点企业进口的应检物按一般进口程序实施管理,其出区应检物不再实施检验监管和验证管理。
支持台湾同胞学习就业创业
11.关于将昆山试验区纳入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地区问题,并结合现有试点评估情况予以统筹研究。
12.支持昆山试验区内台商投资的高职院校在符合江苏省“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规定的本科高校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申报创建本科高校,并应符合《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版)》等规定。原则同意昆山试验区内的台商子女高中毕业后,在大陆获得高中、中专毕业证书或在台湾联考、职业联考中达到一定级别可以直接注册入学江苏省内高职院校。对昆山试验区内非营利性台资高职院校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事宜,请江苏省加强省级统筹,予以积极支持。
13.支持昆山试验区吸引台湾大学生来昆实习就业。支持并协调国有商业银行对昆山试验区内的分支机构给予每年定额招收台湾金融专业人才。
14.原则同意在昆山试验区内设立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验证机构,请昆山市政府就验证机构设立及该机构可开展的学位学历认定权限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具体沟通。
有何事宜,敬请致电021-64881926或email至main@bestchoiceco.com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