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24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全文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同时废止。

新版《目录》总条目共1679条,与2022年版相比净增加205条、修改303条。其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全国目录”)共619条,增加100条、修改131条;中西部等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地区目录”)共1060条,增加105条、修改172条。
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
一是鼓励引导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终端产品、零部件、原材料等领域有关条目,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水平。
二是鼓励引导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商务服务、技术服务、科学研究、服务消费等领域有关条目,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鼓励引导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海南省。结合各地资源禀赋、特色优势和产业发展实际,扩大地区目录鼓励范围。通过进一步优化对外商投资的方向性引导,持续提高引资质量、不断完善外商投资在国内的区域布局。
本次修订的主要特点:方向明确、特点突出
更加聚焦科技创新与发展新质生产力。《鼓励目录》继续将科技创新领域作为引导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加大对先进制造、高新技术、研发等领域鼓励力度,如围绕装备制造等终端产品、关键零部件、重要原材料等领域进行支持,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更加聚焦促进消费与改善民生福祉。《鼓励目录》引导外资投向有关特色消费、商务服务等领域,有助于引入先进商业模式,提升消费便利度,相关外资企业的引入可以提供更多优质商品与服务供给,满足并催生多元化、高品质消费需求。
更加注重优化区域开放布局。本次《鼓励目录》修订注重发挥中西部、东北等地区在机械装备制造、能源资源开发、交通物流运输以及特色资源禀赋等方面利用外资的比较优势,通过有序引导外资投向这些地区,更好平衡沿海与内陆、东部与中西部、东北地区之间的外商投资布局。通过更大力度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民生就业和产业转型升级。
(《目录》详情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
贝斯哲法律财税事业群
电话:021-64881926
E-mail:main@bestchoiceco.com
联系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2988号赢嘉广场A座12C
上海市黄浦区黄陂南路700号C栋6F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贝斯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