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公司法在认缴出资、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等方面的重大修改
2、出资期限与出资方对股东和董监高人员的影响
3、新公司法下的董事权责与自我保护
4、动辄被限制高消费的法定代表人,到底应该由谁担任
6、员工股权激励平台如何设计
7、新公司法对台资企业大陆上市的影响
8、台资企业因应新公司实施的准备提示
9、手把手教会如何看股东协议与章程中的雷点
10、外商投资法与公司法的法律适用衔接
刘铁华,贝斯哲法律财税事业群总经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业从事台资企业法律财税服务逾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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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周三)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二楼海纳厅1(延安西路2588号近古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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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周四)昆山琶拉帝诗大酒店二楼香港厅(前进中路3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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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周五)苏州日航酒店三楼虎丘宴会厅3厅(虎丘区长江路368号)
贝斯哲客户及上海昆山苏州三地台协会员每家1人免费。
恕不接受现场报名。
1、扫描二维码直接报名
2、查询热线:021-64881926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