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3月14日,上海市商委发布通知,要求在商务部门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并开展对外投资活动的境内投资主体,于3月底前就2023年下半年的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有关情况进行填报。未及时申报者,将被予以通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如企业虽已获得《境外投资证书》但尚未进行实质性资金出境或其他投资行为,或之前有投资但境外企业已关闭或注销者,无需填报半年报。已关闭或注销境外企业的客户,建议及时到商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贝斯哲在此提醒已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客户,尽快完成填报事项~
填报通知
填报主体
在商务主管部门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并开展对外投资活动的境内投资主体。
填报截至日期
2024年3月4日-3月31日,报送2023年下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有关情况。
填报方式
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后进入“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选择“非电子钥匙用户”,依次点击网页左侧菜单栏中“业务类-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填报”进行填报。



咨询电话
021-60325182、60325183、23110454
☎ 技术咨询电话:
010-67870108-1-4
填报说明
一、找到应用登录入口
企业端访问:
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

二、选择用户类型
地方企业,选择“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非电子钥匙用户”。

三、进入半年报填报界面
点击“业务类>备案(核准)报告”进入子应用

四、填写境外企业经营状态


五、企业填写报告
点击“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填报”。
《境内投资主体基本情况》《合规情况报告》《障碍情况报告》为必填表单,《经营情况报告》《产业链情况报告》及《合作区情况报告》仅出现在特定境外企业填报列表中。各企业无需自行甄别,填报列表中出现的所有表单即可。

六、上报报告
待报表均填写完毕,点击“上报”,即可报送信息。上报成功后,此境外企业将不在此列表中显示。已上报成功的半年报告无修改操作!


部分问题设有跳转或弹窗,请按系统弹出问题作答(可能存在题目序号不连贯情况)
1、用户名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可填写《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账号密码重置申请》(在登录网址“找回密码”下载),加盖企业公章,连同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im@sww.sh.gov.cn。


详见步骤四,在弹出页如实填报境外企业的经营状态。未获得境内主体投资和目前已关闭企业按实际情况选择后无需填报半年报。如境外企业已注销或关闭,请及时赴商务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来源:上海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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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贝斯哲):赴境外投资企业,勿忘填报投资备案(核准)半年报!丨贝斯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