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语
政策性搬迁,是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政策性搬迁收入主要为搬迁过程中,从政府或其他单位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本文重点阐述搬迁补偿收入相关财税处理。
1
政策性搬迁收入的增值税处理。政策性搬迁补偿中,对征收资产价值补偿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三十七)项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增增值税。但纳税人享受土地使用权补偿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时,需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但该文件并没有明确建筑物以及机器设备等补偿是否缴纳增值税,导致实际政策执行比较混乱,如原湖北省税务局明确“取得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的补偿收入征收增值税”。
现行政策即《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0号)已明确:土地所有者依法征收土地,并向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及其相关有形动产、不动产补偿费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三十七)项规定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情形。因此,企业收到的对征用资产价值补偿收入,包括的土地补偿、地上建筑物补偿、机器设备补偿,属于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而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搬迁补偿收入,是指企业在搬迁过程中取得的货币性和非货币性补偿收入,具体包括:对被征用资产价值的补偿;因搬迁、安置而给予的补偿;对停产停业形成的损失而给予的补偿;资产搬迁过程中遭到毁损而取得的保险赔款和其他补偿收入。除征用资产以外的补偿收入,因为并未发生应税行为,所以也不存在缴纳增值税。
搬迁补偿收入不仅来源于政府,而且也来源于政府之外的单位给予的经济补偿。土地被政府收回,不论补偿是来自政府还是取得土地人,土地补偿收入均免征增值税。
2
政策性搬迁收入的土地增值税处理。政策性搬迁补偿中,对不动产的补偿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法规免征土地增值税。符合上述免税法规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上述规定,符合上述规定的政策性搬迁,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则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3
政策性搬迁收入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企业搬迁补偿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前提必须是属于“政策性搬迁”。企业由于下列需要之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资料的,属于政策性搬迁: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政策性搬迁说白了就是政府主导的为了公共利益进行的搬迁,这里注意三点:一是政府主导的搬迁一般都会公告并有正式的批复文件,这是证明政策性搬迁最有利的证据。二是政策性搬迁是与自行搬迁、商业性搬迁等概念相对应的,企业自主决定的搬迁看以看做是正常的商业行为,需要进行正常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并不符合政策性优惠的范围。三是在进行政策性搬迁企业所得税处理时,企业应按照相关的要求,就政策性搬迁过程中涉及的搬迁收入、搬迁支出、搬迁资产税务处理、搬迁所得等管理事项,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不能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的,应视为企业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等非政策性搬迁进行所得税处理,不能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
现行政策性搬迁企业所得税优惠只是递延纳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规定,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符合下列两种情形视为搬迁完成年度,企业应进行搬迁清算,计算搬迁所得:(1)从搬迁开始,5年内(包括搬迁当年度)任何一年完成搬迁的。(2)从搬迁开始,搬迁时间满5年(包括搬迁当年度)的年度。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已经完成搬迁:①搬迁规划已基本完成;②当年生产经营收入占规划搬迁前年度生产经营收入50%以上。企业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为负数的,应为搬迁损失。搬迁损失可在下列方法中选择其一进行税务处理:(1)在搬迁完成年度,一次性作为损失进行扣除。(2)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企业的搬迁收入,包括搬迁过程中从本企业以外(包括政府或其他单位)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本企业搬迁资产处置收入等。企业搬迁资产处置收入,是指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企业各类资产所取得的收入。企业由于搬迁处置存货而取得的收入,应按正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不作为企业搬迁收入。
注意:一是企业搬迁中被征用的土地,采取土地置换的,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按被征用土地的净值,以及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为该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在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年限摊销。二是企业以前年度发生尚未弥补的亏损的,凡企业由于搬迁停止生产经营无所得的,从搬迁年度次年起,至搬迁完成年度前一年度止,可作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企业边搬迁、边生产的,其亏损结转年度应连续计算。
4
政策性搬迁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文件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该“被拆迁人”包括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商业用房。但“拆迁补偿款”不包括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经营性补偿。另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5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按规定取得的住房建设补助资金、拆旧复垦奖励资金等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的货币化补偿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5
政策性搬迁企业新受让房地产的契税问题。取得拆迁补偿款后,重新购置房屋或土地是否缴契税?契税法有规定:“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房屋权属的契税优惠政策,各地具体规定细则不同。以湖北省为例,《湖北省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明确: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选择货币补偿且重新购置土地、房屋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且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6
印花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印花税应税凭证是指《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反之,未列举的凭证就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拆迁补偿合同不在列举范围内,所以,不应缴纳印花税。
7
政策性搬迁补偿的会计处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规定:”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企业收到除上述之外的搬迁补偿款,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根据上述规定,因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的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企业应于收到补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然后区别以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第一,属于补偿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性支出和停工损失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即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第二,属于补偿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搬迁损失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在固定资产清理损失计入其他收益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在无形资产转销计入其他收益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第三,属于补偿搬迁后新建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取总额法核算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采取净额法核算的,“递延收益”直接冲减“固定资产”等。
第四,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后的结余,应当转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来源:中税答疑新媒体知识库)
贝斯哲法律财税事业群
电话:021-64881926
E-mail:main@bestchoiceco.com
联系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2988号赢嘉广场A座12C
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778号金融街静安中心2号楼1002单元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贝斯哲):政策性搬迁补偿收入如何财税处理?丨贝斯哲
相关内容
- 企业之间无偿借款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处理丨贝斯哲 (2024年9月5日)
- 《企业兼并重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发布丨贝斯哲 (2024年9月5日)
- 一文读懂企业所得税中各类资产的税务处理丨贝斯哲 (2024年9月5日)
- 奖金、汽车、黄金,奥运冠军的奖励都可以免税吗?丨贝斯哲 (2024年9月5日)
- 一图了解企业股权收购如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贝斯哲 (2024年9月5日)
- 最新!企业改制重组印花税政策调整丨贝斯哲 (2024年9月5日)
- 关税法来了!走私税款追缴无期限丨贝斯哲 (2024年7月15日)
- 集团企业资金往来,缘何补缴大额税款?丨贝斯哲 (2024年7月15日)
- 一图了解: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丨贝斯哲 (2024年7月15日)
- 外商投资企业利润转投资,还要补缴递延所得税?丨贝斯哲 (2024年7月15日)
- 企业的固定资产或购入软件如何加速折旧或摊销?一张图讲清楚丨贝斯哲 (2024年7月15日)
- 有限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丨贝斯哲 (2024年7月15日)
- 企业整体合并涉及契税与土地增值税政策梳理丨贝斯哲 (2024年7月15日)
- 越南子公司缴纳税款,境内母公司可是否可以抵免?丨贝斯哲 (2024年7月15日)
- 新《公司法》实施后,这些税务问题需关注! (2024年7月15日)
- 非居民跨境重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被税局否定,补缴税款2.3亿元丨贝斯哲 (2024年7月15日)
- 上海疑难杂症税务问题,可申请税收事先裁定丨贝斯哲 (2024年4月8日)
- 境外企业为境内提供佣金服务,需要缴纳什么税?丨贝斯哲 (2024年3月11日)
- 境外个人在境外为境内企业提供佣金服务,需要缴纳什么税?丨贝斯哲 (2024年3月4日)
- 企业整体合并涉及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政策梳理丨贝斯哲 (2024年1月19日)
- 企业政策性搬迁补偿的18个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丨贝斯哲 (2024年1月11日)
- “四流一致”究竟是哪四流?只要不一致就是违规吗?丨贝斯哲 (2023年12月25日)
- 关于企业重组税务处理13个疑难问题解析丨贝斯哲 (2023年12月18日)
- 2024年报起,所有上市公司及IPO申报企业均需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丨贝斯哲 (2023年12月15日)
- 明年是新个税法实施的第六年,境外人士需要出境“坐月子”吗?丨贝斯哲 (2023年12月6日)
- 退休返聘人员的个税,到底是按劳务报酬还是工资薪金? (2023年11月20日)
- 股息红利收益企业所得税案例解析丨贝斯哲 (2023年10月27日)
- 企业所得税12项费用扣除比例,一文捋清!丨贝斯哲 (2023年10月20日)
- 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延续实施丨贝斯哲 (2023年10月9日)
- 四类企业改制重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丨贝斯哲 (2023年10月7日)
- 税务部门公布5起涉税违法典型案件丨贝斯哲 (2023年9月25日)
- 生产企业的外购产品是否可与自产产品享受相同的出口退税政策?丨贝斯哲 (2023年9月18日)
- 8月以来 财税优惠政策放大招丨贝斯哲 (2023年9月13日)
- 合同履行中收到的违约金、赔偿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丨贝斯哲 (2023年9月7日)
- 外籍个人所得税津补贴政策执行期限延长丨贝斯哲 (2023年8月28日)
- 非居民税收风险提示提醒丨贝斯哲 (2023年8月11日)
- 研发费加计扣除,为何被查?丨贝斯哲 (2023年8月9日)
- 禁而不止的“税收洼地”,是否有望彻底清理? | 贝斯哲 (2023年7月24日)
- 境内自然人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贝斯哲 (2023年7月17日)
- 有限合伙人个人转让股权所得,按照20%还是35%征税?丨 贝斯哲 (2023年7月7日)
- 贝斯哲 | 2023年最新税务稽查重点 (2023年6月7日)
- 个人跨境反避税典型案例分析 |贝斯哲 (2023年5月22日)
- 台籍个人大陆住房转让税费一览表丨贝斯哲 (2023年5月10日)
- 企业境外分回利润如何抵免境内税款丨贝斯哲 (2023年4月13日)
- 对赌中的税务问题如何处理?丨贝斯哲 (2023年4月11日)
- 四省税局对资产重组中无形资产增值税涉税处理的答复汇总丨贝斯哲 (2023年4月6日)
- 青岛市税务局两个典型案例解读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的外汇及合理商业目的问题丨贝斯哲 (2023年3月20日)
- 财政部关税调整,利好医疗器械进口?丨贝斯哲 (2023年3月17日)
- 个税新一轮改革酝酿中:综合所得将扩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丨贝斯哲 (2023年3月13日)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七个常见误区丨贝斯哲 (2023年2月13日)
- 政策性搬迁补偿收入如何财税处理?丨贝斯哲 (2023年2月6日)
- 小规模纳税人1月10日前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追回吗?丨贝斯哲 (2023年1月18日)
- 增值税草案提请审议 有哪些看点?丨贝斯哲 (2022年12月28日)
- 港澳台籍自然人从大陆取得的股息红利被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不恰当的丨贝斯哲 (2022年12月14日)
- 股东从企业借款视同利润分配?有可能!丨贝斯哲 (2022年12月9日)
- 先缴税,后股转,上海工商税务联手规范个人股权转让审批流程丨贝斯哲 (2022年12月2日)
- 从价兼有从租计征房产税的计算与申报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25日)
- 企业间的借款利息支出如何处理?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18日)
- 干货!企业所得税常见费用税前扣除比例梳理丨贝斯哲 (2022年11月7日)
- 公司注销就没有税务风险了吗?丨贝斯哲 (2022年10月17日)
-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政策操作指南丨贝斯哲 (2022年9月28日)
- 外资企业清算后的剩余资金汇出,是否需要缴税?丨贝斯哲 (2022年9月7日)
- 2022年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别把适用主体弄混淆!丨贝斯哲 (2022年7月25日)
- 一图看懂印花稅法的新变化!丨贝斯哲 (2022年7月18日)
- 留抵退税计入营业外收入?oh no!这才是正确的操作方式!丨贝斯哲 (2022年7月4日)
- 企业分立时把不动产转移到分立后的新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丨贝斯哲 (2022年6月20日)
- 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丨贝斯哲 (2022年6月13日)
- 细则来了!税务总局明确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征管事项丨贝斯哲 (2022年6月7日)
- 明星代言要谨慎!景甜为何会被处罚?丨贝斯哲 (2022年5月28日)
- 个人所得税稽查趋严,弄虚作假要不得丨贝斯哲 (2022年5月13日)
- 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偷逃税乱象将被整治 | 贝斯哲 (2022年4月20日)
- 一文捋清最新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要点 |贝斯哲 (2022年4月18日)
- 拿去不谢!一图看懂实际经营合伙企业的纳税问题丨贝斯哲 (2022年3月28日)
- 拿去不谢!一图看懂股权基金类合伙企业的纳税问题丨贝斯哲 (2022年3月23日)
- 拿去不谢!一图看懂员工持股类合伙企业的纳税问题丨贝斯哲 (2022年3月21日)
- 定了!减按25%!丨贝斯哲 (2022年3月18日)
- 台湾地区《个人计算受控外国企业(CFC)所得》Q&A(四)丨贝斯哲 (2022年3月4日)
- 台湾地区《个人计算受控外国企业(CFC)所得》Q&A(三)丨贝斯哲 (2022年3月2日)
- 台湾地区《个人计算受控外国企业(CFC)所得》Q&A(二)丨贝斯哲 (2022年2月24日)
- 台湾地区《个人计算受控外国企业(CFC)所得》Q&A(一)丨贝斯哲 (2022年2月23日)
- 转让债权需要缴税吗?丨贝斯哲 (2022年2月21日)
- 汇算清缴来了!一文看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涉税问题丨贝斯哲 (2022年2月10日)
- 2021年主要企业所得税政策汇总丨贝斯哲 (2022年1月24日)
- 台商二代传承之房产赠与(二)丨贝斯哲 (2022年1月21日)
- 台商二代传承之房产赠与(一)丨贝斯哲 (2022年1月20日)
- 台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参照外籍还是大陆籍人员执行?丨贝斯哲 (2022年1月12日)
- 元旦前夕的三则个人所得税调整政策,释放了什么信号?丨贝斯哲 (2022年1月4日)
- 最新!年终奖个税优惠政策延至2023年底丨贝斯哲 (2021年12月29日)
- 什么是政策性搬迁?9个问题搞清楚丨贝斯哲 (2021年12月24日)
- 12问答了解居民企业如何适用境外所得税收政策丨贝斯哲 (2021年12月17日)
-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政策图解来了丨贝斯哲 (2021年12月8日)
- 税务总局明年起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丨贝斯哲 (2021年11月22日)
- 外籍员工停留境内时间发生变化,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丨贝斯哲 (2021年11月17日)
- 注意!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不延期,2022年1月1日起取消丨贝斯哲 (2021年11月5日)
- 一图get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优惠政策丨贝斯哲 (2021年10月18日)
- 境内关联交易,不存在税务风险吗?丨贝斯哲 (2021年9月27日)
- 个人工作室不香了?!国税总局要求定期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开展税收检查丨贝斯哲 (2021年9月22日)
- 企业注销过程中,遇到应收应付账款未处理怎么办? | 贝斯哲 (2021年9月13日)
- 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税收直接抵免“全知道”!| 贝斯哲 (2021年8月27日)
- 闲置土地被政府有偿收回,是否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贝斯哲 (2021年8月3日)
- 关于简化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的Q&A丨贝斯哲 (2021年7月7日)
- 内资收购外资企业股权,股款是否可以分期支付?是否每次都要税务备案?丨贝斯哲 (2021年7月5日)
- 多地加强对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税的管理,要求先缴税后变更丨贝斯哲 (2021年6月23日)
- 四类企业改制重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丨贝斯哲 (2021年6月17日)
- 最新分析!看似简单,实则变化极大的新印花税法丨贝斯哲 (2021年6月13日)
- 总分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丨贝斯哲 (2021年6月7日)
- 2021年税务稽查重点,在这些行业和领域!丨贝斯哲 (2021年5月24日)
- 税务总局发布《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丨贝斯哲 (2021年5月19日)
- 员工透过持股平台投资企业,获得分红时谁是个税扣缴义务人?丨贝斯哲 (2021年5月17日)
- 股权转让阴阳合同被税务稽查,补税逾千万!丨贝斯哲 (2021年5月13日)
- 外国企业代表处纳税实务,看这一篇就够了丨贝斯哲 (2021年5月10日)
- 向境外单独支付佣金 谨防税务风险丨贝斯哲 (2021年5月7日)
- 半导体企业看过来!享受优惠政策应具备这些条件……丨贝斯哲 (2021年4月29日)
- 减资撤资还要缴税?!丨贝斯哲 (2021年4月6日)
- 2021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收政策丨贝斯哲 (2021年4月1日)
- 政策性搬迁收入的涉税事项,看这一篇就够了!(下)| 贝斯哲 (2021年3月23日)
- 政策性搬迁收入的涉税事项,看这一篇就够了!(上)| 贝斯哲 (2021年3月22日)
- 不动产拍卖中产生的税费谁承担?丨贝斯哲 (2021年3月3日)
- 如何区分增值税“视同销售”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两种情况?丨贝斯哲 (2021年2月24日)
- 境内企业向非居民企业支付股权转让款时税款缴纳地点的选择有先后顺序丨贝斯哲 (2021年2月3日)
- 税费类返还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丨贝斯哲 (2021年1月29日)
- 外商投资企业哪些进口设备可免征关税?海关9号公告来了!丨贝斯哲 (2021年1月27日)
- 上海岀手,史上最严楼市调控来了,离异3年按家庭计算、增值税课征收紧…“暖冬”行情或按下暂停键 (2021年1月22日)
- 向境外支付租金:支付情形不同 税务处理有别丨贝斯哲 (2021年1月20日)
- 台籍個人稅收居民認定及社保繳納 (2021年1月16日)
- 绝对值得收藏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大汇总丨贝斯哲 (2021年1月6日)
- 年终奖即将发放,如何发才最省个税?丨贝斯哲 (2020年12月18日)
- 外资企业利润转投资递延纳税,你享受了吗? (2020年12月14日)
- 境外间接股权转让如何申报税负?丨贝斯哲 (2020年12月2日)
- 固定资产专题(2)—折旧优惠政策总结 | 贝斯哲 (2020年11月25日)
- 与其转移定价天天被查,不如预约定价安排丨贝斯哲 (2020年11月13日)
- 固定资产专题(1)-折旧年限及残值率选择丨贝斯哲 (2020年11月11日)
- 年终奖越多,到手反而越少?如何避开个税的临界点丨贝斯哲 (2020年11月9日)
- 所有合同都要缴纳印花税吗?丨贝斯哲 (2020年11月4日)
- 靴子落地!1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征收后的社保要怎么缴?丨贝斯哲 (2020年11月2日)
-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丨贝斯哲 (2020年10月19日)
- 转移定价:承担多少功能就应挣多少钱丨贝斯哲 (2020年10月12日)
- 台商不可不知的大陆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表丨贝斯哲 (2020年9月25日)
- 嵌入式软件也可以申请退税吗?| 贝斯哲 (2020年9月16日)
- 台商如何区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的纳税区别?| 贝斯哲 (2020年7月15日)
- 金税三期的预警函,你收到了吗?| 贝斯哲 (2020年7月15日)
- 弥补亏损五连问 | 贝斯哲 (2020年7月7日)
- 先缴税,后股转,天津工商税务联手规范个人股权转让审批流程丨贝斯哲 (2020年6月6日)
- 快讯!两会重磅: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等制度 丨贝斯哲 (2020年6月6日)
- 贝斯哲成功协助某跨国企业完成跨境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 (2020年6月6日)
-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利润分配如何缴税? | 贝斯哲 (2020年6月6日)
- 两部门发文!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延长到12月底丨贝斯哲 (2020年5月18日)
- 上市公司深能源股权调整之特殊性税务处理问题值得商榷丨贝斯哲 (2020年5月18日)
- 上海防疫税收优惠政策正确适用小贴士丨贝斯哲 (2020年4月17日)
- 疫情防控期间,这8个非居民税收业务问题要注意丨贝斯哲 (2020年4月17日)
-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丨贝斯哲 (2020年4月17日)
- 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税收风险性分析丨贝斯哲 (2020年4月17日)
-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丨贝斯哲 (2020年3月26日)
- 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税收风险性分析丨贝斯哲 (2020年3月26日)
- 江苏省:阶段性减免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丨贝斯哲 (2020年3月16日)
- 一图看懂股权转让中的缴税地点及时点规定 | 贝斯哲 (2020年3月12日)
- 昨天发公告,今日来细则!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征细则来了!丨贝斯哲 (2020年3月12日)
-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来了!丨贝斯哲 (2020年3月12日)
- 【对外支付税案】为何这笔设计费被认定为特许权使用费而非劳务费?丨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12条!江苏省税务局发布抗击疫情服务纳税人重磅举措!丨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最新!上海出台疫情下的企业减负政策!丨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外籍人员不必慌张!关于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影响几何?丨贝斯哲 (2020年2月19日)
- 第一次个税汇算清缴时刻来临,哪些人不必急吼吼丨贝斯哲 (2020年1月9日)
- 台商以个人名义投资大陆,利润分配所得到底要不要缴税?丨贝斯哲 (2020年1月9日)
- 记住,你应该是财税总监,而不仅仅是财税顾问丨贝斯哲 (2019年12月18日)
- 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公布 起征点为季30万丨贝斯哲 (2019年12月5日)
- 公司偿债不能时,未到出资期限的股东是否需要提前出资进行赔偿?丨贝斯哲 (2019年12月5日)
- 做错了,我改,还不行吗?丨贝斯哲 (2019年11月21日)
- 个人独资企业申报经营所得后,将剩余利润打到投资者的账户需缴个税吗?丨贝斯哲 (2019年11月21日)
- 跨境股转价格偏低 有补税风险|贝斯哲 (2019年10月25日)
- 终于!小规模企业开专票不用跑税务局了|贝斯哲 (2019年10月22日)
- 国庆礼包!生活性服务行业再推增值税利好|贝斯哲 (2019年10月9日)
- 台商产业转移前,应收账款是否可以转让?丨贝斯哲 (2019年9月19日)
- 四大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再出利好|贝斯哲 (2019年9月11日)
- 重磅!上市公司子公司分拆上市七大条件明确丨贝斯哲 (2019年9月11日)
- 增值税发票真伪查验攻略丨贝斯哲 (2019年8月22日)
- 上海自贸区再扩区,花落临港,首次提出四行业15%所得税率丨贝斯哲 (2019年8月15日)
- 新规!《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贝斯哲 (2019年7月29日)
-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监管新政出台,涉税政策暂无变化 | 贝斯哲 (2019年7月29日)
- 中国与印度税收协定修订丨贝斯哲 (2019年7月29日)
- 最新!土地增值税法迎20年来首次修订,集体土地有望盘活|贝斯哲 (2019年7月17日)
- 2018年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如何加计扣除?丨贝斯哲 (2019年7月17日)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贝斯哲 (2019年7月17日)
- 别弄错了!不是所有的房屋赠与都免税!丨贝斯哲 (2019年6月26日)
-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热点问答丨贝斯哲 (2019年6月20日)
-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政策热点问题18问 | 贝斯哲 (2019年6月11日)
- 为什么不建议用是否“有住所”来作为税收居民的判断标准?丨贝斯哲 (2019年6月10日)
- 企业纳税信用评级知多少丨贝斯哲 (2019年6月5日)
- 境外实际控制人不变,境内企业股权从BVI转让给萨摩亚,也要缴税?!丨贝斯哲 (2019年6月5日)
- “财税管家”是做什么的? | 贝斯哲 (2019年5月23日)
- 金融业公布12条大开放新举措!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3日)
- 外资企业向境外母公司借用外债,可以约定无息借款并免缴增值税了!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2日)
- 外籍人员是否就是“无住所个人”?看两部门详解相关个税政策问题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2日)
-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100问!(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90-100)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2日)
-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100问!(企业所得税43-89)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2日)
-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100问!(增值税 1-42)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2日)
- 4月1日起,取得火车票、飞机票等咋抵扣?权威解答来了 (2019年5月21日)
- 重磅!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增值税减税配套措施等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最新解析:非居民个人年终奖缴税也有优惠了!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外籍个人所得税重大利好消息!以前居住年度一律清零!入境离境当天均算离境!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就个人所得税183天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答记者问 (2019年5月21日)
- 增值税税率调降,专用发票怎么开?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1日)
- 【减税、降费、加大外资准入】——2019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外资的三个关键词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0日)
- 值得商榷的资产全部表现为土地的公司股权转让交易税收处理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0日)
- 延后加税!第七轮中美贸易磋商取得实质进展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0日)
- 银保监会1号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出台!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0日)
- 新个税法下, “费用报销”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丨贝斯哲 (2019年5月20日)
-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Q&A(一)丨贝斯哲 (2019年4月2日)
- 关联企业之间无偿借贷可以免征增值税了?!丨贝斯哲 (2019年4月2日)
- 福音!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通知丨贝斯哲 (2019年4月2日)
- 傻傻分不清!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难道不是一回事吗?丨贝斯哲 (2019年4月2日)
- 2019年起,你的企业也有机会享受10%所得税率了!丨贝斯哲 (2019年4月2日)
- 最新!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仍将免税!丨贝斯哲 (2019年4月2日)
- 以服务费方式向境外转移利润,行不通了丨贝斯哲 (2019年4月2日)
- 重磅!年终奖金优惠政策三年内不变!丨贝斯哲 (2019年4月2日)
- 台商在大陸購買個人理財產品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丨貝斯哲 (2019年4月2日)
- 台港澳及外籍人員的節日大礼包來了!境外所得納稅規定堪稱史上最優!丨貝斯哲 (2019年3月7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019年3月7日)
- 明年,大规模减税降费应成定局!丨贝斯哲 (2019年3月7日)
- 快讯!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明确 | 贝斯哲 (2019年3月7日)
- 40年税制变迁,见证国家进步丨贝斯哲 (2019年3月7日)
- 最新!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的公告 | 贝斯哲 (2018年12月27日)
- 中美双方同意停止相互加征新的关税!| 贝斯哲 (2018年12月26日)
- 境外间接股权转让中那些有意无意漏缴的所得税,谁之过?|贝斯哲 (2018年12月26日)
- 顾问两次哭晕在厕所!外资企业利润转投资暂免所得税政策引发的波折丨贝斯哲 (2018年12月26日)
- 利润转投资和境内再投资,是一回事吗?丨贝斯哲 (2018年12月26日)
- 股权转让分期收款时,所得税应一次缴清吗?(三)丨贝斯哲 (2018年12月26日)
- 股权转让分期收款时,所得税应一次缴清吗?(二)丨贝斯哲 (2018年12月26日)
- 习近平:中国将持续扩大开放,进一步降低关税丨贝斯哲 (2018年12月26日)
- 股权转让分期收款时,所得税应一次缴清吗?(一)丨贝斯哲 (2018年12月26日)
- 外国投资者转让境内企业股权时涉及的汇兑收益是否需要缴税?丨贝斯哲 (2018年12月26日)
- 《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税收指引》发布丨贝斯哲 (2018年12月26日)
- 台商在大陆有房产,就应算作“有住所”而被认定为大陆税收居民吗?| 贝斯哲 (2018年10月30日)
- 尘埃落定!外籍个人所得税五年优惠仍在,但条件有变 | 贝斯哲 (2018年10月30日)
- 重磅!个税法实施条例和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公布,五年优惠政策保留丨贝斯哲 (2018年10月30日)
- 税务总局发文明确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丨贝斯哲 (2018年10月19日)
- 股权转让协议解除,已缴纳的所得税是否可以退回?丨贝斯哲 (2018年10月12日)
- 9月薪资10月发放,真的敢按5000元减除吗?丨贝斯哲 (2018年10月12日)
- 范冰冰偷逃税案尘埃落定 经纪人待罪丨贝斯哲 (2018年10月12日)
- 节前大礼包!所有外资企业利润转投资均可暂免所得税丨贝斯哲 (2018年10月12日)
- 利润转投资免征所得税优惠政策或将扩大至所有外商投资企业丨贝斯哲 (2018年9月30日)
- 台商如被认定为大陆税收居民,金融账户信息就不会被交换了吗?丨贝斯哲 (2018年9月30日)
- 外籍个人股息红利或将开征20%所得税,股权架构亟待调整丨贝斯哲 (2018年9月30日)
- 个税改革如何影响你的“钱袋子” (2018年9月30日)
- 9月工资10月发,是否可减除5000元后按新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 贝斯哲 (2018年9月9日)
-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有待明确的几个问题 | 贝斯哲 (2018年9月9日)
- 新个人所得税法正式落地,分两个时间段实施|贝斯哲 (2018年9月9日)
- 个人所得税法二审:仍维持5000元起征点,税前扣除增加赡养老人支出丨贝斯哲 (2018年9月8日)
- 个人出租房产学问多,合理规划可节税 (2018年9月8日)
- 境外个人间接转让境内房产需缴纳哪些税?丨贝斯哲 (2018年9月8日)
- 看似简单但影响重大的2018年42号公告丨贝斯哲 (2018年8月10日)
- 企业重组改制税收政策葵花宝典来了!丨贝斯哲 (2018年8月10日)
- 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75%政策将扩大至所有企业 |贝斯哲 (2018年8月10日)
- 税务稽查动作频,山雨欲来风满楼丨贝斯哲 (2018年7月27日)
- 增值税留抵税额退还政策详细解析丨贝斯哲 (2018年7月11日)
- 上海奖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规定修订,年营业额要求及奖励标准有变化丨贝斯哲 (2018年7月4日)
- 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有人管了 (2018年7月4日)
- 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018年7月4日)
- 委外研发费可加计扣除政策已明确 (2018年6月29日)
- 大陆个人所得税将迎来重大变化 (2018年6月21日)
- 企业分立过程中的房地产过户,涉及哪些税收? (2018年6月21日)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发布!7月1日起施行 (2018年6月21日)
- 利润变身服务费 假立名目被拆穿 (2018年6月21日)
- 以房地产作价出资,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2018年6月12日)
- 演员逃税案风波又起 境外艺人亦当戒慎恐惧 (2018年6月12日)
- 改制重组土地增值税政策新旧对照来啦! (2018年5月31日)
- 周杰伦的大陆巡演,怎么唱才安心|贝斯哲 (2018年5月30日)
- 资产损失资料专项申报取消,税务风险暗藏丨贝斯哲 (2018年5月13日)
- 新规速递:国税总局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丨贝斯哲 (2018年5月5日)
- 国税7项减税政策 操作注意事项及节税利益测算丨贝斯哲 (2018年5月5日)
- 劳动节,我们来烧脑~清点一下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税收政策!丨贝斯哲 (2018年5月5日)
- 新规速递: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征管问题明确,5月1日起施行丨贝斯哲 (2018年5月5日)
- 台灣房屋稅5月1日開徵 台北房屋稅額近10年首降丨貝斯哲 (2018年4月28日)
- 重磅!国务院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丨贝斯哲 (2018年4月28日)
- 新规速递:税务总局明确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5月1日起施行丨贝斯哲 (2018年4月28日)
- 新规速递:税务总局明确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丨贝斯哲 (2018年4月28日)
- 关联借款:利息税前扣除有债资比例限制丨贝斯哲 (2018年4月28日)
- 增值税调降1个点,企业交易价格也要调整吗?丨贝斯哲 (2018年4月22日)
- 兰州新区国家税务局办结首例反避税案件入库税款近百万元丨贝斯哲 (2018年4月22日)
- 【申报攻略-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之其他费用篇丨贝斯哲 (2018年4月10日)
- 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丨贝斯哲 (2018年4月10日)
- 新规速递: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调整增值税税率丨贝斯哲 (2018年4月10日)
- 新规速递: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丨贝斯哲 (2018年4月10日)
- 重要!4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收政策丨贝斯哲 (2018年4月9日)
- 5月1日起制造业增值税由17%降至16%!丨贝斯哲 (2018年4月9日)
- 从“儿童投资主基金”案看我国非居民企业间接股权转让所得税处理 (2018年3月29日)
- 國稅總局發佈中國赴境外投資稅收指南丨貝斯哲 (2018年3月16日)
- 新規速遞丨中國銀監會修訂《中國銀監會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丨貝斯哲 (2018年3月1日)
- 两张表带你看懂2017所得税汇缴变化!丨贝斯哲 (2018年3月1日)
- 中國對外簽訂避免雙重征稅協定一覽表丨貝斯哲 (2018年3月1日)
- 普法小贴士丨外籍个人从中国投资企业获得的利润是否要缴税? (2018年3月1日)
- 新规速递丨国税总局《关于税收协定执行若干问题的公告》及解读 (2018年2月28日)
- 贝斯哲CRS文章集锦 (2018年2月26日)
- 新闻评析丨组合拳开打 严控个人资金流向 (2018年2月26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告及解读丨贝斯哲 (2018年2月26日)
- 2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有新规!丨贝斯哲 (2018年2月22日)
- 金融 / 台商个人可以用境内收入作为新设公司的出资吗? (2018年2月22日)
- 新规速递:关于扩大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丨贝斯哲 (2018年2月2日)
- 2017年度昆山市企业总部认定和专项资金申报已开始丨贝斯哲 (2018年2月2日)
- 苏州工业园区:非居民企业利润分配暂不征税备案及已预提退税申请流程一览丨贝斯哲 (2018年1月23日)
- 国税总局最新公告:外资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如何执行?丨贝斯哲 (2018年1月21日)
- 东莞108名境外人员补缴个税3608万元 跨境情报交换显威 丨贝斯哲 (2018年1月21日)
-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修订!丨贝斯哲 (2018年1月19日)
- 我是谁?税收居民还是非税收居民?丨贝斯哲 (2018年1月19日)
- 一周财经要闻丨贝斯哲 (2018年1月16日)
- 2018年最实用的财经日历,大事早知道!丨贝斯哲 (2018年1月5日)
- 昆山停產風暴 拉開新年環保稅開徵序幕丨貝斯哲 (2018年1月4日)
- 反洗钱力度升级!1月1日起个人银行卡境外大额取现遭禁!丨贝斯哲 (2018年1月4日)
- 新规速递丨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 (2018年1月4日)
- 新规速递丨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2018年1月3日)
- 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四大误区 你中招了吗? (2017年12月27日)
- 杭州市国税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解答丨贝斯哲 (2017年12月27日)
- 一张表看懂非居民所得税的缴纳主体、税种与税率丨贝斯哲 (2017年12月27日)
- 实务解析 |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涉及的税务分析 (2017年12月27日)
- 台商个人可以用境内收入作为新设公司的出资吗?丨贝斯哲 (2017年12月27日)
- 外商投资企业房产税缴纳ABC丨贝斯哲 (2017年11月28日)
-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政策的24个问题丨贝斯哲 (2017年11月28日)
- 台版CRS终于来袭!2020年将第一次交换金融账户信息丨贝斯哲 (2017年11月22日)
- 享受15%优惠税率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将全国范围内实施丨贝斯哲 (2017年11月16日)
- 2018年,你的企业还准备土法炼钢实施避税吗? (2017年11月16日)
- 正式废除营业税,大陆税制改革迈向新里程!丨贝斯哲 (2017年11月16日)
- 境内企业之间资金往来可能涉及哪些税负?│贝斯哲 (2017年11月6日)
- 台湾订定发布《营利事业认列受控外国企业所得适用办法》丨贝斯哲 (2017年10月25日)
- 防堵企业转往海外挂牌,台湾证交所出招「预计最快年底上路」 (2017年9月15日)
- 贝斯哲为您图解目前大陆税收优惠 (2017年9月11日)
- 史上最严外汇管制下易触发的违规行为丨贝斯哲 (2017年8月25日)
- 新收入准则主要变化解析丨贝斯哲 (2017年8月25日)
- 江苏国家税务局解答跨境关联交易税务管理的17个常见问题丨贝斯哲 (2017年8月4日)
- 重磅!外商投资企业利润转投资或将免征收所得税丨贝斯哲 (2017年8月4日)
- 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应付账款是否可转为股权?丨贝斯哲 (2017年7月28日)
- 明明是高新技术企业,却享受不到税收优惠? (2017年7月14日)
- 杂谈丨避税天堂,还能走多远? (2017年5月25日)
- 抢先读| 靴子落地!7月1日起CRS非居民金融账户正式开查 (2017年5月25日)
- 实务解析 | 企业借款给个人是否需要缴税 (2017年5月2日)
- 实务解析丨两张表教你看懂企业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所得税处理 (2017年5月2日)
- 新闻 | 海关税务外汇三部门信息互换 加强联合监管 (2017年5月2日)
- 新闻发布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收优惠指引政策汇编 (2017年4月28日)
- 实务解析 | 台商个人借款给大陆企业是否需要缴税 (2017年4月14日)
- 最新法规|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 (2017年4月7日)
- 实务解析|赠与方式转让企业股权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 (2017年4月7日)
- 政策解析|又到关联交易申报时 (2017年4月5日)
- 普法小贴士丨外籍个人从中国投资企业获得的利润是否要缴税? (2017年2月23日)
- 新政解析|新三板推出“退市”細則徵求意見 (2017年2月23日)
- 專欄 │ 特許權使用費支付中需特別關注的稅務風險 (2017年2月22日)
- 財稅分析|實生習工資如何繳個稅 (2017年2月22日)
- 最新法规 | 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17年2月22日)
- 最新法規丨國稅總局反避稅連出組合拳 (2017年2月22日)
- 實務Q&A | 廠房作價出資設立公司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2017年2月22日)
- 政策解析 | 不动产增值税抵扣那些事儿 (2017年2月22日)
- 新闻评析丨各地国税局加强反避税力度 (2017年2月22日)
- 实务探讨 | 大陆税务稽查 脚步加快 (2017年2月22日)
- 最新法规|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 (2017年2月22日)
- 政策解析|税总出台新政严查失联企业 (2017年2月22日)
- 政策解析|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科目核算新规 (2017年2月22日)
- 新规速递|大陆环境保护税一年后开征 (2017年2月22日)
- 实务解析丨一张表看懂上海房产继承、赠与及买卖的税费比较 (2017年2月22日)
- 专题|政策性搬迁,谈何容易!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