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9月3日關於修改《外資企業法》等四部法律,將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與審批由原來的逐案審批制改為備案制,并實行負面清單管理。上海市商務委今日公告如下,敬請知悉:
公 告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等四部法律的決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對舉辦外商投資企業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實行備案管理,為做好本市外商投資審批改備案的相關銜接,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2016年9月26日至30日,“上海外資網上辦事系統”(http://wz.investment.gov.cn/SFI/)將進行調整,暫停受理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事項申報。
二、已收件并處補正狀態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事項,各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應盡快報送相關補充資料;9月30日前未補齊或仍未得到商務主管部門批准,且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時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事項,作退件處理。
三、自10月1日起,上海自貿試驗區內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事項通過“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投資辦事直通車”(http://zwdt.sh.gov.cn/shen3hall/zmq/index/index.jsp)申報,區外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事項通過“上海外資網上辦事系統”申報。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2016年9月19日







